夢,有很多種解釋。
有生理因素,也有心理因素,譬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無論那是一種預兆,或純粹一種幻想。一旦夢醒,皆如煙雲散去不複存在。
……可它萬一還在呢?
夜色深沉,元昭滿頭大汗地醒來,坐在榻上發呆已有一盞茶的工夫。愣愣地瞪着手中的那把劍,那把皇帝讓她發血誓的劍,此刻正安靜地躺在她的手裏。
在夢裏,她不認得這把劍;夢醒了,發現它真真實實地被握在自己手裏。劍身的紋痕,那暗金鍍染的劍柄,她一眼就認出來了。
正是宮裏那把。
但在宮裏時,沒看到它有劍鞘。現在有了,和夢裏那把一模一樣!劍鞘上的文字是北月一族的古文字,原來它叫太古?
這名字似曾相識,啊不,是似曾聽過。
當然,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爲何在她手裏?!萬一被陛下發現,滿門抄斬的結局沒跑了!
雖然,她很想知道這把劍和父親的死到底有沒有關聯。
但眼下活着最重要,不僅她想活,她全家乃至全族都想活!索性反了?沒兵怎麽反?如果手裏有兵,蓮裳她們又何須随她西行?
造反不現實,把劍藏起來才是正經。
元昭:“……”
仍坐在榻上努力回想,從夢醒到現在,從片刻的惶恐到冷靜下來,仔細地把夢中的場景回憶一遍……可惜,夢境的内容不多,模糊不清,沒發現有用的。
把劍擱在身側,她頭大如鬥,雙手不自覺地撫上兩額。
想想,仔細想一想,她記得那個叫齊霖的夢境,那齊霖少女時期看過很多雜書,書籍上有寫滴血認主啥的。
對呀,認主!認了主的劍召之則來,揮之則去!
元昭猛地睜開眼,拿起劍,心中默念:消失!消失!快消失!
讓人失望的是,念了老半晌,那劍仍踏踏實實地呆在她手裏。
她:“……”
如今這座将軍府人來人往,不知哪個是自己人,哪個是皇室的人。因此這把劍必須在天亮前藏好,可藏在哪兒好呢?
“郡主,”她正在頭疼,帷帳之外響起一聲輕喚,“可要屬下幫忙?”
唔?是那名暗衛。元昭眉頭輕蹙,瞥了厚帳一眼:
“還有誰在外邊?”
“洛侍衛、武侍衛已被屬下放倒,郡主大可放心吩咐。”暗衛回道。
“……”能把洛雁、武溪不聲不響地放倒,此人身手果然不同凡響,元昭掀起帷帳一條縫,“你全都看見了?”
“沒看見,感覺到。”一身黑衣的暗衛跪侍榻前,見狀,起身替她把帷帳挂起,“此劍出現的詭異,可它好像是您召來的。”
太驚訝了!平生未見!
就在剛才,她在帳外蓦然聽到榻内一聲輕喚,随後帳内金光乍現,立馬下意識地出手把洛雁和武溪點翻,飛快掀開帷帳的一條細縫瞅了一眼。
就一眼,爲了确定郡主是否有危險。
那會兒的郡主神思飄忽,處于驚惶迷糊的狀态,故不曾察覺。
“把它拿走,别讓外人發現。”元昭把劍交給她。
暗衛雙手接過,“拿去何處?”
“無論什麽地方,離我越遠越好,不能讓皇家發現,但必須在自己人手裏。”等她有空了再好好研究研究。
“那屬下帶着吧,皇家發現不了。”
說罷,暗衛擡眸四下瞧瞧,嘶地割下挂在室内的另一塊帷帳,三兩下把劍纏好背在身上。
“郡主若無吩咐,屬下先告退。”
“好,”元昭坐在榻邊,等暗衛從眼前消失了,忽而輕輕一喚,“太古。”
下一刻,那把劍重新出現在她手裏,不管她是否握住,反正它就在手裏。
元昭:“……”果然
暗衛:“……”想罵人。
等暗衛默默地重新把劍裹好,元昭問她:
“你叫什麽名字?”
“甲士。”
暗衛面無表情,哦,她蒙着臉,看不出表情。元昭瞅一眼室内的青色帷帳,上邊有着仙鶴的圖案,随口道:
“青鶴。”
“謝郡主賜名。”
暗衛應答如流,下一刻便再次消失于室内。離開前,順手把洛雁、武溪點醒,省得郡主再胡鬧。
等洛雁、武溪徹底清醒,看見郡主已經下榻,正在換衣裳,連忙請罪。居然兩個人一起瞌着,太不應該了……的确不應該!她倆怎會犯這種低級的錯誤?
兩人一邊請罪,一邊面面相觑。心頭疑惑,略有所悟。
“不用猜了,是暗衛有事禀報,來不及讓你們出去。”元昭坦然道,“蓮裳、芝蘭走了,等回到京城,你倆以後全心全意留在親衛營訓練保命功夫……”
而她的身邊不能無人侍候,因此,暗衛遲早要變成侍衛。
“青鶴,你可樂意?”元昭問道。
伸手摸摸腹部,昔日的隐痛似乎不在了。身上有藥味,估計那舊傷已被徹底清理。不得不承認,雖救不了父親,朱壽的醫術确實比季叔和洛雁更勝一籌。
“屬下遵命。”室内響起回答。
既然說開了,洛雁、武溪對望一眼,不再驚詫。一如既往地侍候郡主更衣洗漱,用些小食。
于卯初,一身孝服的元昭踩着清寒的夜色,來到寂無人聲的大堂。堂前跪着三哥北月禮,季叔、馮長史和焦、洪等幾位副将也在。
他們昨日在辦理交接事宜,深夜才有空來此。衆人見了元昭,不約而同地紅着眼眶向她行禮:
“末将(屬下)見過郡主。”
“免禮,諸位辛苦了。”看着父親的靈柩,本以爲不會傷心的元昭再次熱淚盈眶,心如刀絞,哽咽道,“三哥,你連日勞累,先去歇歇吧,這兒有我呢。”
“你身上有傷更不能久跪。”北月禮臉色蒼白,才一夜便憔悴了許多,雙目哀戚無神,“還是你回去歇着吧,三哥無礙,撐得住。”
元昭不再相勸,看着靈位上的字,回想與父親的最後一面,淚水霎時模糊了雙眼,再也說不出話來。
……
豐元十五年十月下旬,大齊派使臣前來和談。同意退出晉西邊境,條件是武楚要放了人質魯突。
朝廷同意了,送還人質一事由雷文忠等人處理。
另外,陛下有旨,讓“八皇子”,即平西少将軍護送定遠侯的靈柩回朝。北月禮不能回,他身爲骠騎将軍,擅離職守。雖事出有因,亦須懲治以正軍紀。
念其以往的功績,和其父爲朝廷立下的汗馬功勞,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杖三十軍棍,留守晉西戴罪立功,無召不許返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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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