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陽光正好,耀眼的光束透過窗戶落在地面上,而她的身影,近距離的爲他擋住了那光線,二人都沐浴在了熱烈又溫暖的金色海洋裏。
她的氣息和他鼻息間的氣息交融在了一起,而她的唇瓣,也不偏不倚的,卻落在了他的唇瓣上。
那真實的柔軟,溫熱,她除齒間的甜,無一不再清晰無比的提醒着他,她親了他。
主動的。
“你沒事真好。”
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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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領着人進來的時候,剛好看到了這樣一幅畫面。
頓時尴尬的咳了聲,轉過身攔住後面的人:
“不好意思啊,大家等一下。”
等她說完再轉過身去偷瞄的時候,卻發現兩個人已經分開,一個打開了電腦在看,一個在拿着筷子在床上吃東西,兩個人淡定正經的模樣,仿佛自己剛才是眼花了。
“咳,好了。”
護士有點不好意思的對身後的人說着,随後來到了顧言的身邊,對他們二位笑了下道:
“沈先生,顧小姐,這幾位是我市刑警隊的隊員,他們想向你們了解一些情況。”
顧言一回頭就看見陸原帶着兩個隊裏的成員過來,那兩個認識她的紛紛道:“顧專家。”
顧言點點頭:“現在他也醒來了,有什麽問題你們盡管詢問吧。”
陸原沒說什麽話,隻是看了一眼自己隊裏的成員就走到了牆邊,雙手環胸靠在了那裏,默然不動,等着他們去提問。
這也是對他們的訓練。
“顧專家,當天發生事情過程我們大概是了解的,你們和我們隊長配合的很好,在您的提醒下緝拿了嫌疑犯,不過我們想知道,您這邊能具體什麽樣的證據,能給徐志文定罪?”
一個短頭發的女警察詢問。
的确,顧言當初的懷疑不無道理,隻是法律講究證據,沒有證據都是無稽之談。
這話落下,顧言靜默了瞬,下秒從包裏拿過了一個小巧的錄音筆。
“這裏面是當天我和他談話時的聊天記錄,我都給錄下來了,裏面應該有一些關鍵信息。”
這話剛落,沈聿那邊卻微微凝眉,提出疑問:
“等等,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不是說偷錄的音頻等不能作爲證據麽?”
顧言聞言,輕抿了下唇瓣,語氣認真道:
“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是提出過《關于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制其談話取得的資料不能作爲證據使用的批複》,要求錄音證據須要經過對方的同意錄制,但現在該規定已經失效。”
說到這,她語氣頓了下,又道:
“在2002年 4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68規定,除了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如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如擅自将竊聽器安裝到他人住處竊聽)取得的證據外,其他情形不得視爲非法證據。這意味着以合法手段的錄音等視聽資料,具有證據效力。”
這番長篇大論一出,讓沈聿整個人都僵住了,眼角甚至是都隐隐抽了下。
好,很好。
不愧是她,大學學的法學,研究生讀的犯罪心理學,面前他等一屆屁民的疑問,怼的就是夠專業。
就連刑警隊的那倆警察都相視一眼,随後那短發女警察握緊了自己手中拿到的錄音筆。
“在詢問的過程中,我不斷的試探他,通過各種方法刺激他,他已經在多個地方暴露了手腳……”
顧言一邊說着,一邊開始回想起了當天發生晚上的一幕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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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