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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自然不知道别科托夫此時此刻的内心活動,也不清楚這位改弦更張的羅刹降人正在從“除卻巫山不是雲”的角度在爲他背書。
“别科托夫,你明白什麽是bi?什麽又是bi-aha嗎?”弘毅用滿語問道。
“回主子的話,奴才……實在是……有所不知。”别科托夫沒料到自己被單獨留下來,是要考校一下自己這幾日滿語功底的長進如何,頓時後悔不跌——早知有此一問,早些日就該自己寫那份阿爾巴牛錄的花名冊,也好突擊一下滿語,大不了拉下臉來虛心向尤裏求教就是了。
好在别科托夫也不傻,急忙補充道:“還請主子不吝賜教!”
“哈哈,真本事沒學多少,這奉承話倒是長進得很啊!”弘毅調侃起面前這位單行羅斯族大漢來,而且饒有興緻的欣賞着别科托夫的一張胡子拉碴的大紅臉。
“奴才……該死!”
“不!到不了該死的程度!”誰知弘毅這句話開始沒有一點調侃的意味在裏面了,說的十分嚴肅,就像前些日子教訓同樣把“奴才該死”挂在嘴邊的小功子一樣。
“主子……”别科托夫此時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扭動着諾大的身軀,十分的拘謹不安。
“别科托夫,中國文化博大精深,但裏面也不都是精華,同樣有一些積弊已久的陋習。這句‘該死’,多少年來就一直被曆朝曆代的文武官員挂在嘴邊,隻是到了我朝,還加了一句‘奴才’,更是變本加厲的無用了。”弘毅盡管嚴肅,可語氣中還夾着惋惜與無奈,倒不似是沖着别科托夫本人來的,這讓這位包衣佐領心下大寬,急忙說道:
“主子說的。奴才現在還不太明白。”
這一句大實話,讓弘毅十分欣賞!是啊,西方人直來直去的性格,如果和如今的官場氛圍融合一二。那該有多好!
“沒關系,你聽我說給你聽。”弘毅換做和藹可親的模樣,娓娓道來:
“該死,就是應該去死。說這話的人,無非是要表明自己承認所犯之錯。可是,什麽錯誤能到了該死的地步?這些在《大清律例》中早就明載,及時不說,該死的應該死,不該死的也死不了,所以。輪不到自己整日介口口聲聲該死該死的,也沒見幾個人真的死了!”
“是,奴才明白了!奴才該不該死,全憑主子發落!”别科托夫自以爲是的說道。
“不,還不對。剛才我隻是問了你兩個滿洲老話的詞彙。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沒什麽大不了的。你實話實說,不但無錯,反而有可以嘉獎的地方。”
“謝主子!”别科托夫最喜歡聽的就是“嘉獎”二字!
“即便你若有一日犯了錯,犯了律法,自然是要交給掌法之人去依律懲處的。我也沒有資格給你私自定罪,此爲法治,而非人治,你明白了嗎?”弘毅充滿期待的問道。
“奴才明白了。奴才一定忠心效忠大清,效忠主子,也一定不會犯法!”别科托夫信誓旦旦。
“嗯。這就好!”
弘毅由此完成了對當下自己全套“跟班”的法律意識的初步普及——先是乾東五所之二所的總管太監梁功,接着是貼身侍衛瑪拉,現在就是自己的這個包衣别科托夫。
“我剛才問你的兩句滿語,你不知道,那我就來給你說項說項吧。”弘毅很滿意自己這個領導當的還算有水平。至少尚算有些“法治精神”,于是樂呵呵說起來:
“bi,漢話就是包衣。b是滿語‘家’的意思,至于i嘛,就是‘什麽什麽的’的意思,合起來即爲‘家裏的/家中的’意思。”
“也就是說,你是我皇家鑲黃旗下的包衣佐領,那就是我皇家的家裏人,家裏的佐領,自己人,你知道了嗎?”弘毅專揀最貼心的話說,引得别科托夫好一個激動。
“奴才叩謝主子擡愛!”别科托夫做由衷感動狀。
其實,弘毅對“包衣”和“包衣佐領”的解釋隻是冰山一角,僅僅滿足于字面意思而已,目的是爲了拉攏别科托夫,收收他的心。
包衣,全稱“包衣人”或“包衣佐領”、“管領下人”,是清代八旗制度下世代服役于皇帝、宗室王公之家的一個奴仆群體,主要擔任府員、護衛、随侍、莊頭、陵寝園寝守護等多種差使,從事管家務、供差役、随侍等,所以有“内八旗”之稱,與被稱作外八旗的更具軍事職能的旗分佐領相對,但遇有戰事包衣也應征參戰。
直屬于皇帝的上三旗包衣稱作“内務府屬”,也稱内三旗包衣;隸屬于旗主王公的下五旗包衣稱作“王公府屬”,絕大部分在關外時期就已編入包衣之内。
包衣其實并不是所謂的“賤民”,其“奴仆”身份僅僅與皇室、宗室王公而言,在社會上則基本與八旗中的一般旗人處于同一等級。他們也可能有自己的官階、财産和“旗下家奴”,也就是屬于他自己的家奴。
“包衣”和“旗下家奴”在法律地位上有本質差别。包衣隸屬于主家之外,對于國家也有隸屬性。而旗下家奴則完全隸屬于主家,國家若有調用,需先征得主家同意。包衣屬于良民行列,而旗下家奴則被視同賤民一般。按《大清律例》,良民間毆鬥緻死者,兇手當判死刑。故意殺人爲斬監侯;非故意緻死爲絞監侯。若包衣被一般旗人或漢人所殺,兇手會按照殺害良民罪行判死。即便其主人也不可對屬下包衣的人身随意進行侵犯[1]。
若旗下家奴被一般旗人毆打緻死,兇手僅判處枷号、鞭責;漢人毆死旗下家奴,由斬監侯減等爲絞監侯。反之,包衣毆死良民,按良民相毆緻死正常處理;而旗下家奴若殺死良民,應按本來罪名從重判罰。
至于“包衣”一詞的記載,最早見于《滿洲實錄》之中。最初的起源是女真部族的下層成員、統治家族收養、接納的非血緣關系的家族、氏族成員和部分外戚族衆等。如内府完顔氏就曾因與清太祖努~爾哈赤有姻親關系而被編入包衣。此外,還有許多追随清太祖努~爾哈赤起兵之勳戚都隸屬于包衣,八旗定制後也未有變更。
起初。包衣與統治家族結成的特殊關系,使得他們成爲了最獲信賴,也是最忠誠的家臣、家仆和得力助手,甚至是主人的朋友。随着努爾哈赤家族勢力的不斷擴大。包衣的來源也日益複雜。從之前的來源又拓展至戰俘、契約奴仆和獲罪之人。此後,以他們作爲主體的包衣成員身份也日漸穩定,開始以一個奴仆階層的形象出現在曆史之中。
旗制建立後,專門設置包衣佐領、管領,在此之上置參領。佐領數量以滿洲爲最多,旗鼓爲包衣人中的漢姓人。有時直接稱作漢軍,因此常與外八旗旗份佐領内的漢軍相混淆次之,高麗、回子、番子佐領最少。
上三旗包衣有自己的戶籍,屬于正戶,其地位屬于正身旗人之列。由他們所組成的服務于皇室的機構——内務府平衡了宦官在宮内的權力。降低了宦官專權的可能性。下五旗包衣中也有一部分擁有自己的戶籍,另一部分則依附于主家戶口之内。隸屬于包衣旗籍之人,除後妃家族擡旗、立戰功、爲官表現優異、罪案平反等緣故外,其身份是世代固定的,所生子女曰“家生子”。再生爲“二輩奴”、“三輩奴”等,世代爲主家服務。代數越多越受主家信任,地位也較高,并掌管重要事務。
清朝在入關之後,包衣可以更廣泛地參加科舉,由此進入仕途;還可以備選甲兵,組成各個種類的兵營。上三旗包衣由于直接隸屬于皇帝。屬于“皇帝家人”,其地位、仕途、補兵缺的機遇都要大大高于下五旗包衣。下五旗包衣由于私屬于王公,出仕機遇也基本局限于王公府内任職。但朝廷一旦選任下五旗包衣爲官,也無需征得其主家首肯。終清一代,包衣出将入相、擔任封疆大吏之人是非常多的[2]。
因爲“包衣”出現于八旗制度之前,所以初期也可以泛指除皇帝、宗室王公之外異姓勳戚貴族、未入八分宗室和一般旗人之家的奴仆。但随着包衣制度在八旗中的完善,爲避免混亂,自順治末年起,異姓旗人的私家奴仆在漢語中改稱“旗下家奴”、“八旗戶下家奴”等,在法律、婚姻、政治權利等方面的地位均要遠遠低于包衣。
(本章待續)
《打油詩一首.藏頭》
讀文閱史隻長息
正說當年有契機
版定圖開皆夙願
去來神秘亦難期
起身百載光陰渡
點盡人間苦與疾
中鎮邊夷平海晏
文安武定喜淚滴
[1] 曆史上。豫親王裕興因強奸府上包衣女子,導緻該女子因此自殺,險些被道光帝處死,後經太後、王公大臣求情,改爲革去王爵,圈禁三年。
[2] 據不完全統計,有清一代包衣出任大學士、協辦大學士的有來保、高斌、英和(同時還兼任軍機大臣)、英廉、官文、崇金;任部院尚書、侍郎、左都禦史的有李锳貴、留保、高樸、書麟、奎照(兼任軍機大臣)、基溥、崇綸、立山、崇禮、恒祺、英年;任都統的有偏圖、雷繼宗、雷繼尊。任總督、巡撫的有朱國治、張文興、李瀚、李士祯、吳興祚、良卿、呂猶龍、張自德、德保、百齡、福甯、麟慶、高杞、廣厚、廣興、崇厚;任地方将軍的有崇實、延茂。任職較低者更加難以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