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說到了文化的巨大作用,偏偏皇帝又制止了自己,李際期無奈繼續前面“閩中風土人文”的話題,好在并未離開“文化”範疇多遠,也算是對自己的些許安慰。
“皇上,宋征輿任職福建提督學道多年,故而對閩中人文多有了解。據他說,福建,尤其是同安王原籍閩南一代,經宋明兩朝五百年‘以文化之’,其教化風貌已自成一派。”
“哦?如何自成一派?”看得出來,福臨對此很感興趣。
更感興趣的是弘毅,他想好好聽聽,李際期是如何附議自己關于閩中士子民人“推崇‘重名尚義’與‘務實逐利’的‘商儒之道’”的觀點的。論證好這個觀點,就可以說明對于鄭芝龍,用在哪裏,防在何處了。
“皇上,閩南文化自成一派,有五處‘并行不悖’可查。”
“一者,‘遠儒’與‘崇儒’并行不悖。此乃閩南地處偏僻所緻。兩宋以前的福建,相對于中原腹地,實在是未臻開化的蠻荒之地,閩越之人又多出海謀生,不事稼穑,缺少禮教。兩宋以來,福建的禮教逐漸興起,積數代傳衍而至朱熹,福建從‘遠儒’的蠻荒之地變成‘崇儒’的理學之鄉。朱熹過化閩南,以泉州收獲最豐,極口贊譽泉郡人文鼎盛,說:‘此地古稱佛國,滿街都是聖人’,由此可見一斑。”
李際期的第一條恰好應和弘毅所說的“鄭芝龍雖爲海賊,卻知書達禮”!
“二者。‘安土重遷’與‘背井離鄉’不悖。”
“農耕稼穑尤重安土,閩南使然。但其域内地薄,物産匮乏,民人不能自足,久而久之,動辄遷徙之風興盛,又以海渡南洋爲最。前明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佛郎機人于呂宋冤殺華民兩萬餘,多爲閩中僑民。”
李際期突然說到了西班牙人對馬尼拉華人的第一次大屠殺,弘毅心中一緊。急忙煞有介事的插話道:
“兩萬華民之巨?”
“皇二子。此事不差。”李際期點頭稱是,卻毫無憐憫之意。
“故明朝廷如何能坐視不理?”小玄烨明知故問,一臉驚愕!
“皇二子有所不知。”此時說話的卻是胡世安。
“前明朝廷對這件事的處置,卻是頗爲有禮有節的。臣奉旨編修《明史》而知:前明萬曆三十二年十二月。議上。帝曰:‘嶷(張嶷[1])等欺诳朝廷。生釁海外,緻二萬商民盡膏鋒刃,損威辱國。死有餘辜,即枭首傳示海上。呂宋酋擅殺商民,撫按官議罪以聞。’”胡世安背誦了一段史料,接着說:
“據此看來,萬曆帝既指明了那些擅自出海的刁民死有餘辜,又斥責了佛郎機人擅殺商民,可謂恰到好處。”
恰到好處?你奶奶個熊呀!——弘毅正要反駁,卻聽到福臨插話:
“如此說來,萬曆還算體恤那些刁民了。”
此言一出,衆人皆是認可。
弘毅無語了!兩萬華人的生命就這麽不值錢?你們就這麽冷漠?迫于形勢,弘毅沒辦法像以往一樣把會議轉入這個冰冷的話題,但卻打定主意,後面找個機會一定要扭轉福臨和朝局的觀點!
“李大人,玄烨無禮了。您請!”弘毅提示李際期繼續。
“際期謝過皇二子。閩南民人遠逸海外,多是經商貿易。但‘安土重遷’則化爲遠離故土的他們對‘敬祖認宗’的看重,尤以海外華民家資充盈之後,往往還要遠涉重洋返回故裏,祭祖認宗,修譜續世爲盛。”
這一條正好也對應了鄭芝龍“背井離鄉”,最終卻要“榮歸故裏”的行爲,弘毅帶頭首肯。
“臣所言之三者,乃是‘任勞任怨’與‘冒險犯難’的并行不悖。”
“中原移民南入福建而抵閩南,由地力頗豐的良田而至末臻開發的蠻荒,須堅韌勇毅、勤儉拼搏才能立足。但其地民風尚在教化不足、法令不行,閩南之人逐漸養成了好逞‘一已之勇’的性情,久而久之,其民風日益強捍。而法令不行,可供逐利謀私者鑽營。”
太好了,這一條再次對應鄭芝龍敢于在海上和老東家荷蘭人“以硬碰硬”!
“四者,乃是‘文化守成’與‘兼容包蓄’的并行不悖。”
“閩南瀕海。宋元開始,迄及我朝,西人紛至沓來,閩人過番南洋,故而孔孟之道與西人諸學多有交彙折沖。但閩南文教仍以中華文明爲根基,隻是将西來異質包容兼蓄罷了。”
這一條說明了鄭芝龍皈依西教并非“數典忘祖”,而是大勢所趨,頗被湯若望受用,他于是一反常态,率先點頭。
作爲耶稣會教士,“上層路線”就是要在尊重中華固有文明的前提下,寄希望于西方文明、特别是宗教文化潛移默化地融入到中華之中,成爲中華文化的一部分而确保其生存。這一點,與方濟各會截然不同,所以才能被明清兩代朝廷所允許和接納。
“五者,‘重名尚義’與‘務實逐利’并行不悖,恰恰就是皇二子适才所言的‘商儒之道’。”李際期也不搭理台階上湯若望的歡喜,繼續說着自己的。
“隻是,臣以爲,閩南民人向以肝膽尚義、待人以信、慷慨樂施、好打不平爲榮,此乃儒家君子之風與俠義精神的衍化。此風也延及舍本逐末、無商不奸、無奸不富的爲商之道。然而與此有别的是,閩南商風受儒學教化頗深,尋求‘以義化利’,海商獲利之後,往往以樂善好施、回報鄉梓來使義利—緻。下臣以爲,此處正是皇二子所言的‘商儒之道’。不知對否?”
“有才”的李際期最後歸結到小玄烨提出的觀點上來,可謂用心良苦!
“李大人高才!玄烨欽佩之至!”弘毅趕緊道謝。李際期這番言論,可以說是把鄭芝龍所有行爲的背後,那些深層次的文化淵源和根基給“摘吧”幹淨了,可謂“洗盡鉛華呈素姿”!
“皇二子錯愛,此乃宋征輿大人所論,下臣隻是轉述而已。”李際期客氣。
“哈哈,宋征輿論及精辟,李符獻言及詳盡,皆是朕的幹臣啊!”福臨也湊熱鬧。表揚一下這段時間表現頗爲“積極”的好屬下。
“微臣愧不敢當。若皇上和各位大人對這五條尚可認同。則微臣以爲,一般民人士子以爲不可并行的觀點,卻可以在閩南人士中并行不悖。故而,同爲閩南人的同安王。其所作所爲就順理成章了。”李際期不忘力挺小玄烨。
“哈哈。玄烨。你以爲如何?”福臨樂觀其成,諸位大臣也都以爲可以接受這番文化剖析的過程。
“兒臣謝皇阿瑪成全,謝李大人鼎力。謝諸位大人高義!”弘毅也是喜不自禁。
“謝從何來?”福臨追問。
“回皇阿瑪的話,有了李大人所說的五處并行不悖,諸位大人若是認可,那我們就可以理解同安王當年‘不擇手段、一味逐利’之背後隐情。”
“詳說!”
“嗻!以玄烨看來,這背後的隐情,就是他儒商之道的根本。逐利爲用,謀名爲實!可見其即使淪爲海賊之時,也是心志頗大,想要謀取功名、光宗耀祖!”
有了皇帝給自己營造的保密氛圍,加之李際期文化層面的诠釋,弘毅就可以層層剖析鄭芝龍不可告人的内心世界了。
“天啓六年(1626年)三月,鄭芝龍率部進攻漳浦。其連舯浮海,自龍井登岸,襲擊漳浦鎮,殺死守将,進泊金門、廈門,公然豎旗募兵。當時,福建地區正逢饑荒,大批饑民和失業遊民投入鄭軍,十天之内,投奔衆以至數千人。對于富民,鄭芝龍則強迫他們出資助饷,稱做報水。與一般匪盜不同,芝龍約束所部,不得擾害平民,不許擄掠婦女,焚毀房屋。由于鄭氏船隊控制了海路,而福建陸路全爲山區,糧草轉運又隻得仰仗海運,結果官府派來的海上運糧船非但不能進入福建,反而都落入他的手裏。”
“如此一來,福建沿海糧食吃緊,糧價一日三漲,早就賺得盆滿缽滿的鄭芝龍卻在此時放糧以籠絡人心,同時還将當地奸商的囤糧沒收放出,民衆投入鄭芝龍麾下的求食者就越來越多。”
弘毅一口氣講完這件事,下面的戴明說急忙跟着補充道:
“同安王果然志向不小,懂得收攏人心。”
“正是。但他卻并非心懷二志,而是想擁兵以自重,在故明朝廷那裏取得一官半職。”玄烨急忙匡正一下“好心人”戴明說的論點,免得别人講鄭芝龍看成是想要“得天下”的叛逆。
“後來同安王叛走泉州,其兵勢雖勝,所到之處卻禁止部下劫掠,放還俘獲明軍将領,對被打敗的官軍也并不追擊。對此,當時明廷官府中的有識之士看得非常清楚,泉州知府王猷就說:‘芝龍之勢如此,而不追、不殺、不焚掠,似有歸罪之萌。今剿難立滅,撫或可行。不若遣人往谕,退舟海外,仍許立功贖罪,有功之日,優以爵秩。’興泉道鄧良知聽從了王猷的建議,派人向鄭芝龍表達了招撫的意思。”
弘毅用後面的史實來佐證自己的觀點。
“同安王并非想要孤立海外、自立爲王,也不是一般以攫取财貨爲願的海商,他有着更大抱負,因而也更善于收攏人心吸引入才。當年明廷爲打擊鄭芝龍,在福建沿海地區,實行米禁,鄭芝龍則把此做爲擴大勢力的機會。故明工部右侍郎兼戶部侍郎董應舉就批評明朝朝廷說:‘豈非驅吾民與之耶!彼以恤貧誘人,我以禁粟驅民,此芝龍諸賊所鼓掌而笑也”。‘我棄之彼收之,我驅之,彼用之。我兵非兵,船非船、将非将,彼善用我人,取我船,擄我将,乘我遏粟饑荒而以濟貧爲名,故歸之如流水。’”
“哈哈,同安王當年果然好計略呀!”聞聽前明朝堂被鄭芝龍弄得顧此失彼,福臨幸災樂禍的笑了起來。
“不過明廷先授其守備之職,後來也不過是個福建總兵官、署都督同知。依朕看來,還嫌太過謹慎了。”福臨想起自己對鄭芝龍的重用和現在取得的效果,所以拿出來比對。
“皇阿瑪聖明,一語直擊此中要害。前明不敢大用同安王,實在是因爲掌控不住此人!”弘毅急忙借這個機會好好表揚一下青年皇帝,也好給自己下面的論調鋪路。
“掌控不住?他們豈能掌控得住!”福臨志得意滿。
“皇阿瑪所言正是。鄭芝龍改頭換面成爲明朝的官員,但他的水師卻并沒有被朝廷收編,依舊呼嘯海上,勢力反而從此得以擴大。直到我大清入關之前,鄭家的艦隊仍然能盤踞海濱,近海州縣百姓仍然被要求報水如故。同時,鄭芝龍還以官軍的名義放手殲滅在海上敢于與之作對争勝的其他勢力。他對明廷許諾的‘所有福建以及浙、粵海上諸盜,一力擔當平靖’,也就成爲名正言順的事了。”
弘毅說完這段,就眨着眼看着皇帝。
“哦?玄烨,這麽說來,若是朕也将其放歸海上,豈不也成了作繭自縛的崇祯?你可要把話說透!”福臨故作不解,卻是希望玄烨盡快打消諸位臣工的顧慮。
“皇阿瑪,前明落得如此下場,恰恰是因爲他們沒有對當年的鄭芝龍‘用而疑之’,隻是安于招撫,以爲一勞永逸。”
“所謂‘疑’,乃需詳查盡知所用之人,而後識其才能,知其頑疾。但有所疑,卻不可不有所‘防’。務必防止他喪失大義、自絕天下、自尋短路,但卻不是舍棄不用,如崇祯舍棄袁崇煥;也不可排擠诋毀,如當年閩中士大夫排斥鄭芝龍。”
終于,終于等到這個解釋用而疑之的機會了,各位大人,你們等的辛苦了!
【繼續祈禱馬航失聯客機平安歸來!!!!!!!!】
[1] 張嶷,大概是明代一個下南洋謀生的所謂“奸民”。《明史》有載:(萬曆二十一年之後,)其時礦稅使者四出,奸宄蜂起言利,有閻應龍、張嶷者,言呂宋機易山素産金銀,采之,歲可得金十萬兩、銀三十萬兩,以三十年七月詣阙奏聞,帝即納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