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麥斯推開壓在身上的碎磚破瓦,站起身使勁嗅了嗅鼻子,尋着秦嶽的味道找到他被壓倒的地方,用鋼鐵一樣的大手将被樓房掩埋的秦嶽挖了出來。(手打)
擡頭看着天空中清明的月亮,秦嶽吐了口口水苦笑道:“不錯,總算還能再活着看到月亮,看來我秦嶽命不該絕啊!”
黎珊借着月光看向秦嶽的後背,此時秦嶽的整個後背已經不成樣子了,層層疊疊的傷口拼接在一起,大塊肌膚被掀翻起來,就像孩的嘴唇一樣;唯一還算完成的幾塊皮膚也變成了紫青色,隻從外表看,實在看不出這是一個人的後背。
“大叔、大叔!”黎珊不敢碰這些傷口,淚水斷了線的珍珠一樣從眼睛中流下來,灑落滿地,“你怎麽不跑呢?你還上來幹什麽?我都沒有家人了,一個家人都沒有了,活着好累啊。”
“不是還有大叔嗎?”秦嶽呻吟一樣低聲道,這時候他才知道黎珊對未來是多麽絕望,對于一個孩子來,家庭實在太過重要。這些天你都是在強顔歡笑嗎?怕大叔擔心你嗎?這麽想着,秦嶽感覺心有些疼了。
黎珊搖搖頭,雙眼無神,那大叔要是再沒了呢?現在,活着比死亡更可怕!
秦嶽也不知道該怎麽安慰黎珊,他一擡頭,注意力卻被戈麥斯的樣子吸引住了。如果不是月光還算明朗,他能借着月光看清眼前巨人的樣貌,否則實在難以相信這巨人就是戈麥斯。
是的,巨人,徹徹底底的巨人。
現在站在秦嶽眼前的戈麥斯足有三米高,随着身軀增長,他整個人好像被擴大了一圈一樣,一塊塊結實的肌肉鐵一樣貼在他的身體表面,而原本呈鐵青色的皮膚外長了一層手掌大的鱗片,這些鱗片黏結在一起,好像是戈麥斯穿了一件鎖子甲一樣。
戈麥斯的變化不止如此,在他胳膊和雙腿的外側各長出一排蒼白的骨刺,骨刺由手腕到肩胛骨逐漸增長,就如同是長了一排魚刺。蒼白的骨刺反射着清冷的月光,看上去猙獰可怖。
“戈麥斯?!”秦嶽不敢置信的看着這巨人叫道,“你怎麽變成這樣子了?這就是狂獸人武士?!”
戈麥斯驕傲的頭,揮舞着拳頭吼道:“是的,将軍,我已經變成了狂獸人武士,我能保護将軍令,戈麥斯的鼻子告訴他,這座城市裏沒有他的對手!”
激戰了一晚上,戈麥斯最後那句話是秦嶽聽到的唯一好消息,見黎珊還在‘吧嗒吧嗒’的落淚,他用手揉了揉女孩的腦袋,嘶啞着嗓子‘嗬嗬’笑道:“哭什麽,大叔沒事,趕緊起來,咱們走!”
先前的戰鬥讓戈麥斯全身變得慘不忍睹,可經過進化,他身上的傷口神奇的消失了,整個人看上去無比的神采奕奕。
被兩層樓砸了一通,秦嶽全身又痛又麻,他招手喚過戈麥斯,趴在他的背上,懶洋洋的道:“走,戈麥斯,我們趕緊出城!”
戈麥斯悶吼一聲,輕松抱起黎珊,大踏步往城外奔跑。趴在狂獸人背上的秦嶽隻感覺勁風迎面撲來,刮得他的皮膚都有些疼,可見現在戈麥斯的奔跑速度有多快。
一路上除了碰到幾隻不開眼的鍘刀蟲,秦嶽和戈麥斯再沒有遇上别的怪物,每當遇上鍘刀蟲,戈麥斯用空出的大手往地面狠狠一砸,地面劇烈抖動一番,那些蟲子無一不被直接震死。
出了城就是郊區,秦嶽并不認爲與城市相連接的郊區有多麽安全,他驅使戈麥斯一路北向,直到再看不到藝海市的存在後才叫戈麥斯停了下來。
華南省位于華南平原上,整個省的地形都很平坦,平坦的地形早就了華南省農業大省的身份。秦嶽等人最終停在的地方就是一片廣闊的農田,在農田中央他找到了一個由磚石水泥搭建的屋。
屋不大,應該是農夫搭建起來用來看守農田所住的,裏面除了一張木床和幾個水桶再無他物。秦嶽嘗試着往牆上踹了幾腳,強大的反震力告訴他這屋子的強度絕對沒問題,起碼比藝海市裏的那些豆腐渣大樓強不少。
“大叔,我們就住到這裏嗎?去濟北市不是更安全嗎?”黎珊俏生生的問道。
秦嶽趴在木床上,搖頭解釋道:“你沒發現藝海市裏的怪物都失蹤了嗎?我想那些東西都去攻擊濟北市了,先在這裏藏幾天,以後再看看情況。”
“可這裏沒有醫院呀。”黎珊焦急的道,“你的後背得趕緊包紮,否則會發炎的!”
感受後背傳來的疼痛,秦嶽咧了咧嘴道:“沒關系,我的恢複能力很強,過幾天傷口就會自動好的,你不要擔心。”着,他趴在窗口往外看了看,然後指使黎珊關上了門,“把門關上,我們今晚就住在這裏。”
戈麥斯被秦嶽留在屋外,他擔心會有蟲子沿着他們留下的氣味追過來,戈麥斯身上的傷已經全好了,即使有蟲子追來,隻要他在外面可以保護兩人。
先前在電視大樓裏已經睡過一段時間了,加上後背火辣辣的疼痛,秦嶽根本毫無睡意。黎珊擔心他背上的傷口,也是毫無睡意,兩人一坐一趴,有一句沒一句的聊到了天亮。
這一夜什麽事都沒有發生,沒有蟲族追來、也沒有行人經過,當黎明到來時,秦嶽将戈麥斯收回了商店空間。天亮了,那足足有三米高的戈麥斯就是個活靶子,不管被人還是蟲族看到都不是好事。
戈麥斯剛剛進入商店空間,一股似曾相識的灼熱感從秦嶽的皮膚下傳了出來,他又有了那股血迹沸騰的感覺。這一次他渾身上下不僅灼熱,而且還又痛又癢,在這奇怪感覺的刺激下,秦嶽忍不住呻吟出聲。
聽着秦嶽的呻吟聲,黎珊瞪大眼睛尖叫道:“大叔、大叔,你怎麽了?嗚嗚,你别吓我,你的身上怎麽這麽熱?大叔?大叔?”
秦嶽猜測到應該是戈麥斯的進化引發了他體内狂獸人基因的進化,他想安慰一下黎珊,可一開口就是更大聲的呻吟。
灼熱感來得也快、去得也快,不過是一分多鍾,秦嶽的身上恢複了往日的清爽。
淚眼迷蒙的黎珊看着秦嶽的後背,俏臉上全是驚喜,她使勁搓了搓眼睛,摟着秦嶽的腦袋難以置信的叫道:“大叔,你身上的傷口沒有了,太好了,你怎麽這麽快就恢複了?果然用不着去醫院,太好了。”
秦嶽用手往後背摸了摸,傳到手中的是硬邦邦的感覺,他使勁扯了扯胳膊,一痛楚也沒有,身上的傷口的确很神奇的消失了。
早知道昨晚就把戈麥斯放進空間裏啊,那樣就用不着遭一晚上的罪了,秦嶽在心底懊惱的想道。看來空間給他和戈麥斯創造了一種奇異的聯系,基因進化時産生的修複能力将他身上的傷口也修複了。
身上傷口消失,秦嶽恢複了往日的樂觀,他使勁摟住黎珊在她的臉上猛的親了一口,大笑道:“怎麽樣,大叔是不是很厲害?告訴過你大叔是綠巨人。”
秦嶽揮了揮拳頭,感覺力氣比以前強大了很多,他随手從屋子的牆角掀了塊磚頭下來,兩隻手使勁一對搓,堅硬的紅磚變成一堆石粉。
“真期待戈麥斯的下一次進化。”秦嶽歎了口氣道。
身體恢複了健康,秦嶽就更不着急去濟北市了,站在石屋上往遠處看了看,在他視野所及範圍之内什麽怪物都沒有看到,隻有一片綠油油的菜地和一塊塊平房組成的村莊。
“我們要在這裏住多久?”黎珊嚼着秦嶽給她找到的黃瓜邊吃邊問道。
秦嶽想了一下道:“等一等吧,等等看看有沒有别的情況發生,我們先在這裏住上十天半個月再。”
他本來以爲黎珊會受不了這裏的貧苦,哪知聽了他的話,女孩微笑道:“這裏很好啊,沒有怪物,我們誰都不會死對不對?”
秦嶽笑了兩聲,不知什麽,蟲族的殺戮給女孩的心靈留下了難以泯滅的陰影,但願随着時間的消逝,她能恢複少女的純真和歡樂。
要住在這裏,那必須得将這石屋整理一下。當天他帶着黎珊進了那些孤零零矗立在農田周圍上的村莊,拿了些必需品開始整理石屋。
村子裏靜悄悄的,一個人影都沒有,隻有幾條狗偶爾出現在街道中央尋找吃的。這裏每一間屋子都很淩亂,但是沒有血迹,應該是收到蟲族入侵的消息後,村子裏的人攜帶着一些貴重的東西跑了吧。
這村莊不大,不過麻雀雖、五髒俱全,村子裏不僅有商店,還有五金店和雜貨店。秦嶽找了個大床墊,光木闆睡着真不舒服;他将商店裏沒有運走的食物全收集了起來,大件當飯、件當零食,零零碎碎和戈麥斯運了十幾趟才将所有的東西收集起來。
從戈麥斯的口中秦嶽得知,隻要殺死對手足夠強大,狂獸人一族就可能産生進化。在進化過程中,他們的種族基因産生變異,同時,這基因還能吸收對手的某種優秀基因,比如戈麥斯身上的鱗甲就是吸收了虎蟲怪的基因後産生的。
“這些鱗甲非常堅硬,戈麥斯的敵人再也不能劃破他的身體。”着戈麥斯自豪的用拳頭錘了錘胸膛,一聲尖銳的鋼鐵撞擊聲響了起來。
秦嶽用手摸了摸那些連接在一起的鱗甲,感覺觸手冰涼堅硬,确實是個很好的防護武器。不過他有些失望,如果戈麥斯能吸收虎蟲怪控制速度的基因就好了,昨晚虎蟲怪的速度給他留下了太多印象。
“現在你能打得過多少盜龍怪?”秦嶽問道。
戈麥斯撓撓光秃秃的大腦袋,想了一下道:“它們殺不死我了,不過如果盜龍怪太多,我還是會死。它們能撞死我,我的皮膚很堅硬,但是并不能隔絕撞擊。”
“如果是昨晚那樣的怪物呢?你能打幾個?”秦嶽換了種問法道。
聽了這話,戈麥斯搖了搖頭道:“那是一隻幼蟲,如果是成蟲,我一個都打不過,隻有等我進化成爲狂獸人将軍才能打得過。”
這話讓秦嶽原本飄飄然的心跌落到了懸崖谷底,昨晚那怪物竟然隻是一隻幼蟲?那成蟲得有多麽強大?這麽想着,秦嶽的身體開始顫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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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裏回答一下朋友‘(思傾)’在書評區提出的問題(以後一般要在這裏回答大家的問題了)——‘中國黃金貯備大概是年産百噸左右,現在是年産200噸,但中國的黃金貯備數量還是在600噸。什麽都用黃金換的話BUG太多。’
寫,BUG是難免的,這個我承認,而要寫這種科幻,BUG更是少不了。我用黃金來換這些武器,是用來限制豬腳的發展,否則一支天啓集團軍換出來,還看什麽,對不對?而且大家也看了,狙擊手漢斯和狂獸人戈麥斯,在我的設定裏,紅警中的單位非常強悍,非常變态,所以,必須得想辦法進行限制。而且,在以後的設定裏,豬腳還有其他換取紅警單位的依仗,而且,最終狀态就是擁有紅警基地車,然後發展成超級領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