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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如暴風驟雨般的女子1


标準曆1665年3月20日北新洲東海岸,人類殖民地中心新德蘭尼亞東南風轉西南風

那一天的第一抹晨曦六點出現,最後一線晚霞十八點落幕。

那一天白晝的長度,和那一天夜晚的長度相等。

那一天的上午,東南風還覆蓋着新德蘭尼亞;到了那一天的下午,西南風就開始吹起。

人們管那一天叫春分,管那一天莅臨北溫帶的風叫做信風。

春分日的太陽,已經斜過了正午。去往西部野蠻人部落的商隊,即将出發。

“信風吹起來了。到做生意的季節了,對不對?”

春風輕輕撥弄着說話人金色的發梢,讓她柔順的金色長發完全舒展在自由的信風之中,仿佛傾瀉而下的陽光。她的聲音清脆悅耳,帶着風信子草的清香;嘴角始終不變的那絲冷漠,讓她顯得與商隊中其他的人有些不合。

“是的。”

低沉模糊的聲音從她的護衛的喉嚨深處迸出,帶着他全部的忠誠。他的身材高大過人,肌肉分外強壯,恐怕隻有最強壯高大的巨魔或者野蠻人才能夠與他相提并論。如果再考慮上他那身沉重非常、包裹滿全身的亮金色全身铠甲,即便是最出色的戰士,也會在他面前退避三舍。

她的全部财産,就隻有她的護衛,和一輛載滿貨物的大車。不過,隻有大車而已――并沒有拉車的馬,這讓剛剛加入商隊的她顯得十分特立獨行。不過,還有更讓人不想接近她的理由:那就是她的那身打扮。除了天生的金色垂腰長發之外,她全身的裝飾品都是金色的。她頸上帶着金項鏈,十指上帶着六個金戒指,背後披着一條金色披風,身上罩着一件金色袍子。再加上身邊的金铠護衛,人們遠在數百步開外就能看到她身上閃耀的金光。

“簡直就像身上随時都可以抖落金粉。”“完全是暴發戶嘴臉麽。”

聽到這樣的流言,金發女子僅是冷冷一笑,完全不放在眼内。

“請問小姐,要馬匹嗎?我們車隊還有些多餘的,可以作價便宜賣給你……”

隻有一種人,會去接近暴發戶――馬販子們見到她沒有馬,自然就會去套近乎。

“不必了,我有自己拉車的方法。”聽到詢問,女子滿不在乎地擡起手,拍了拍身邊那個高大護衛的腰。“甘達,你就可以完全勝任了,對不對?”

“是的。”還是那種從喉嚨深處透出的低沉聲音。似乎是爲了證明,他立刻抓起車轭,拉着車往前走;車輪在泥土地上留下深深的車轍,證明車内的負載量相當不輕。

“好了,甘達,不用繼續了,商隊還沒出發呢。”金發女子手中的馬鞭虛擊一下,示意她的護衛停止。“多謝各位的好意,我想我這裏不需要馬匹。”

其實,即便她不說這句話,馬販子們也不會再和她做這筆生意;他們所有人都早已被寒意所籠罩,就好像周圍空氣溫度突然降低了五度。

“那個……那裏面是真人嗎?不是魔法生物或者不死生物吧?”有人大着膽子去問。

金發女子隻是冷漠地笑笑:“他很善解人意吧?你們各位,也該解一下别人的意思吧。”

聽到這句話,馬販子們如逢大赦般,慌張地逃離了這個女人的寒氣領域。

“怎麽能這樣呢……簡直是女惡魔啊。”“就算是奴隸,或者獸人、巨魔,這也太過分了吧……到托斯卡維爾啊!”

新的傳言開始在商隊中流傳。從那一天起,對這個女人--或者說女王的恐懼深植入了所有人的心底。

流言的女主人公,仍然是淡淡地一笑,完全不在乎别人好奇和恐懼的目光。她趕着自己的車,孤獨地走在商隊的中間,似乎對這種沒有任何人敢于接近的情況十分滿意。

到托斯卡維爾,還有20天路程。

标準曆1665年4月14日托斯卡草原萬裏晴空

“商隊來了!”

整個部落的年輕人都在奔走相告,消息随着遊牧的牛隊和獵人們傳往遠方。這個消息從商隊到達一周前就開始流傳,一直流傳到現在。

在這内陸地區,商隊的到達,絕對是一件大事。遠處部落的人們,會騎着馬或者蜥龍、帶着毛皮趕來,換回生活必需的那些物資。富裕的酋長們則趕着自己的牛羊群,從自己的部落來到商隊所在的集市――托斯卡維爾,在部落語言中是“草原中心”的意思。

從這裏前往海邊的殖民地城鎮,大約需要駿馬奔馳10天――換算成後世的通用距離單位,是800公裏。

一百五十年後,“托斯卡維爾”會成爲一個著名的重工業中心,北新洲内戰中東西兩軍逐鹿的焦點,至少二十本戰争小說和五十本言情小說的主要舞台;但在這個時代,它還隻是一個部落季節性的聚居地而已。平常很少有托斯卡人或白人住在這裏,隻有商隊來的時候,托斯卡維爾才會熱鬧起來。

白人的商隊,每個季度才會從東海岸過來一次。路上的八百公裏,要穿越許多部落和種族的聚居區,其中不乏存心不良者。如果不能湊夠一定人數和火槍,是沒有人敢于上路的。一個典型的商隊,會攜帶從食品調料、日用百貨到武器铠甲的各種商品--那全都是這内陸草原、甚至這整個新大陸都不能生産的商品。

好不容易到達這裏的商人們放下大車,擺開攤位,開始叫賣。他們所雇傭的那幾百護衛,則去到附近那些作風開放的部落裏面,拿着希罕的小玩藝和小飾品,找一些蠻族的女孩子度過良宵--當然,每次都有那麽一些倒黴蛋被抓了現行。自從發覺這些白人喜歡部落的開放作風之後,部落的酋長們就增添了“禁止敗壞部落門風”這條新的族規,以便把這些白人身上的稀罕物品扒光。

當然,這些小事情,從來都不影響市場内正常的交易。

“油,值多少?”

“四個毛皮!”

商人殷勤地堆起笑容,豎起四個手指,以防主顧那不太靈光的腦袋瓜子算錯帳。

“這柄劍呢?”

“三個五個毛皮!”

商人的左手五指張開,翻一下,再翻一下。

“要了!”

強壯的野蠻人,從背上的麻袋裏面,甩出五塊一尺見方的各色毛皮,又加上一件整張的羊皮,扔在地下,拿起劍就走。

草原上的人,用“五個”作爲基本計量單位,用各種尺寸的、切成塊的毛皮作爲貨币。整塊整塊的毛皮放在箱子裏面,拿取方便,也好算帳;除非要有大宗買賣,他們才用整張付款。

遊牧民族沒有什麽太多的産出,他們的生活就是由放牧、打獵、掠奪所構成的。他們日複一日,年複一年,代複一代過着同樣的生活,讓一代又一代的開拓者成爲富翁。他們不想改變,也不願意改變。

今次的商隊,來光顧的托斯卡人尤其多。草原上的幾個大部落,全都集中到了這日後被稱作“托斯卡維爾”的地區,這讓商人們喜笑顔開。不過,這也讓他們有些擔心:野蠻人集中起來,顯然隻能有一個目的。

“可能要打仗了吧?”商隊的人們都忐忑不安。

野蠻人要打仗,就隻往一個方向――西面去。在西面,有另外一個巨大的落後文明,矮人的文明。這兩族是世仇,幾乎每個月都在交戰。類似“矮人會襲擊托斯卡維爾”這樣的流言,在草原上到處都有流傳,流言所指向的賓語不停地轉換。這種恐懼并非毫無道理:更西面那些部落世代居住的領土,都已經變成了矮人的農田。

爲了盡快出手貨物,這次商人們開價比以往都低。趕緊賣完東西,賺一些就走,不要太貪心。萬一被卷入這些部落的混戰,可就沒命享用财富了。

今天是第五天的下午,幾乎所有大車都已經空了,換上了不怎麽沉重的上好毛皮。商人們高興地數着毛皮,曬着春日草原那暖洋洋的陽光,交流着賺了多少的情報。

“我一共賺了三百件毛皮。你呢?”

“咳,别提了。才一百五十件,降價降得太多呀。”

“不錯了,能賣就好。那邊那個穿得金光閃閃的女人,要價太高,可一件毛皮都沒有賺到啊。”

順着商人們目光的方向看去,是一輛大車。其他人的大車都已經幾乎賣空了,載上了賺回來的毛皮,積載已經輕了許多;隻有這輛大車的車轍,仍然和來的時候一樣深。

大車的主人,就在車的駕手位置上,臉上蓋着牛仔常蓋的那種邊檐很寬的帽子,斜倚着打盹。即便是打盹,她的嘴角還是挂着那種帶些高傲的冷漠。金項鏈、金戒指、金色披風、金色袍子、就連貼身内衣似乎都是金色的。即便經過了二十天的風塵仆仆,她身上仍然是金光閃耀。

之所以一筆生意都沒有成交,有一部分原因是她的護衛――看到這個大漢,一般的野蠻人就會被吓走;敢于上來問價錢的,基本也都是問了價錢就跑掉了。不過,那隻是次要原因,主要原因還是在貨主身上。

“不零賣,不二價,你決定出多少,我決定賣不賣。”

不管是誰來問,貨物的女主人都隻有這麽一句冷冷的回答,還愛理不理的樣子。偶爾有幾個人試着提了個百來件毛皮的高價錢,都被她冷漠、嘲笑、不屑的眼神給趕走了。即便已經到了最後一天,她也毫不急躁;别人都開始打折叫賣,她卻躺在車上舒服地睡覺。

如果這樣還能賺到錢,就沒有天理了――同隊的商人們都如此斷言。

“你的這些東西,怎麽賣?”

不知何時,又有人來光臨她的攤位。那是一個皮膚赤紅色,臉上帶着豪爽笑容,肌肉雄勁有力的托斯卡男子,身邊還跟着兩個跟他一樣高大健壯的朋友。

“兩百瓶治療藥水。不零賣,不二價,你決定出多少,我決定賣不賣。”

她移開臉上的帽子,瞟了這三個野人一眼,如往常一樣慵懶無力地回答。“還有兩百樽熾火膠、兩百樽精靈燃水……”

“我買了。”這個人說得一口好柯曼話,還是滿标準的德蘭腔。“七千五百件毛皮。三千件狼皮,三千件羊皮,一千五百件巨蜥皮,全部用整張付,一等整張。”

貨物的女主人驚訝地站起身來,打量面前出價豪闊的人。那是個高大魁梧的紅皮膚野蠻人,渾身都是結實的肌肉。他不用“五個”作爲計量單位,很明顯是受過教育的。

“七千五百件?你付得出?”

“沒錯,七千五百件。我付得出。”野蠻人咧着嘴笑了。他肯定不帥,卻有種特殊的野性魅力。不是其他野蠻人那種粗野,是一種無所拘束的野性。

“既然你特意帶着熾火膠和精靈燃水到這裏來,顯然是知道矮人和我們部落之間正處于緊張狀況吧。不給你适當的風險報酬,就太不公平了,開拓者小姐。”他還鞠了一躬,禮儀也是标準的柯曼人禮儀。

“你到底是誰?”這個野蠻人很清楚這些到新大陸來淘金的人想要的是什麽,她想。一定是個了不起的角色。

“叫我赤風就好了。附近的人,都管我叫‘大酋長’。”不理會在一旁看熱鬧商人的驚呼,野蠻人赤風(crisdthe tos微笑着走到那金铠大漢身邊,拍了拍它的胸口。即便以他的身高,要拍肩膀也有困難。“一個活化魔像假人?制作很精細。純金還是鍍金,又或者,僅僅是幻術效果或者防護層?靈活性看起來很高。”

女人又吃了一驚,比剛才聽到他出價的時候還要驚訝。“含金合金,爲了增加強度和導魔率。真沒想到,第一個問我技術問題的,居然是個托斯卡酋長……你這蠻族大酋長倒是見多識廣啊。你是去過德蘭麽?”

“沒有,但我在你們的新德蘭尼亞住過七年,也認識幾個法師。”野蠻人咧開嘴,“本來是我父親逼我去的,但後來我自己就不想離開了。”

“不錯呢,比那些文盲護衛強多了,他們到現在還以爲我是個嚴酷的奴隸主。”她蹲下身,把地上擺的幾件象征性樣品收回車子裏面。“成交。你要怎麽收貨?”

“等一下,還有筆交易,想做麽?”赤風擺了擺手,阻住她。“報酬是另外七千五百件毛皮。”

“另外七千五百件……?能否詳細說來聽聽?”她有些動心了,就連語氣都客氣了一些――對她來說,這種溫和的态度很少出現。她确實非常非常需要錢,需要很多很多的錢。

“我要買你和你的魔像的幫助。”赤風一字一句道,“我需要你們給整個部落聯盟帶來的士氣。我更需要你的智慧,我要知道怎樣才能夠最恰當地使用這些東西。”

“要打仗了?”女煉金術士僅思考了一下,就明白了,擡起頭來問道。

赤風用力地點點頭:“矮人的遠征軍很快就要到來,隻要你幫助我們取得勝利,你的報酬就會增加到一萬五千件毛皮。我知道你是個了不起的法師。我,需要你的智慧,還有你所帶能來的士氣。”

她極爲驚訝地第三次打量他。那是她平生第一次見到認爲智慧和士氣,比力量更有效的野蠻人。從這個蠻族的年輕領袖的眼睛裏面,她可以看到野心和遠大目标。

“也很有趣呢。”她輕笑,血脈中所繼承的冒險家精神蠢蠢欲動。那是一種遺傳,一種來自于偉大祖先的遺傳。

“好吧,成交。我的名字是蕾莎;赫爾蒙特(lisa her,如風般漂泊的煉金術士。你可以叫我‘純金之煉金術士’。”

“很好。我們野蠻人就喜歡這種直來直去的人。我,以托斯卡人的大酋長赤風之名起誓,我們的誓言将互相交換,彼此互證。”

“順便問一句,矮人的遠征軍現在在哪裏?”蕾莎問道,“如果你這麽着急,他們應該距此不遠。”

赤風伸出五個手指:“五天路程,一周以内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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