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内“常見的軍事載具”:
宇宙用戰鬥機器人:載員一至三人,戰鬥力不詳。火力雖然不錯,但裝甲差,速度慢,目标偏大,操作繁瑣,多用于星際特種部隊,或用于拍攝電影、玩耍或觀賞。
民用太空戰機:乘員一到兩人,戰鬥力約爲100标準單位。特點是裝甲薄弱,火力較弱,禁止裝載飛彈(但這不妨礙民間工廠進行各種非法改裝),主要武器爲兩門電漿炮或磁力炮。引擎功率多爲一百Z至兩百Z。多随商船搭載。标識編号爲:(民)M——
軍用太空戰機:輕型乘員一人,重型乘員兩人,輕型重速度,重型重火力與生存力,戰鬥力約爲280-550标準單位。特點是裝甲較差,火力一般,多裝載飛彈,擁有兩至四門電漿炮或磁力炮。引擎功率按年代和型号,爲三百Z至一千Z不等。多駐紮在星際基地或搭載在軍艦中。标識編号爲:(軍)J——
注:所有太空戰機均無法在大氣圈内使用。除非有特殊改裝,加裝大氣圈模塊。
小型武裝飛船:乘員三到五人,戰鬥力可以标準單位1000爲計算。特點是裝甲一般,火力較好,多裝載飛彈及對艦重型魚雷,擁有兩至六門電漿炮。擁有跨星系航行能力及超空間跳躍。引擎功率爲一千五百Z至四千Z不等,标識編号爲:(小型)X——
注:可進入大氣圈活動,但每次必須經過休整。
武裝商船:乘員最低三人,戰鬥力可按噸位計算,每噸可換算标準戰鬥力1個,特點是裝甲較差,火力較差,速度一般,多裝載飛彈,擁有四門左右的電漿炮和數座防空炮塔(可人工操作)。引擎功率最低爲一千五千Z。标識編号爲:(武裝)W——
巡邏炮艇:乘員最低十人,戰鬥力可按噸位計算,每噸可換算标準戰鬥力3個,特點是裝甲一般,火力較強,速度較快,多裝載大量飛彈及重型魚雷,擁有若幹電漿炮和數座防空炮塔(必須配備操作員)。引擎功率最低爲四千Z,最低噸位爲一千五百噸,最高噸位不超過六千噸。标識編号爲:(艇)T——
輕型巡洋艦:乘員最低二十五人,戰鬥力可按噸計算,每噸可換算标準戰鬥力2.5個,特點是裝甲一般,火力較強,速度非常快,多裝載多裝載大量飛彈及重型魚雷,擁有若幹電漿炮和數座防空炮塔(必須配備操作員),至少有兩門大口徑主炮。引擎功率最低爲一萬兩千Z,輕型的最低噸位爲六千噸,最高噸位不超過兩萬五千噸。搭載有兩架以上太空戰機。負責搜索,可單一航行。标識編号爲:(洋)Y——
護衛艦:乘員最低七十人,戰鬥力可按噸計算,每噸可換算标準戰鬥力2個,特點是裝甲較厚,火力一般,速度一般,多裝載巨量的飛彈及重型魚雷,擁有若幹電漿炮和數座防空炮塔(必須配備操作員),至少有三門大口徑主炮。引擎功率最低爲一萬兩千Z,最低噸位爲一萬噸,最高噸位不超過三萬五噸。搭載有兩架以上太空戰機。負責艦隊護航及防空,可單一航行。标識編号爲:(護)H——
戰列艦:乘員最低一百人,并配有若幹陸戰隊和格鬥機器人。戰鬥力可按噸計算,每噸可換算标準戰鬥力4個,特點是裝甲很強,火力很強,速度較慢,裝載有巨量飛彈及超重型魚雷,擁有電子感染設備,若幹門電漿炮,至少四門巨型主炮,一門星際主炮,十五座以上防空炮台(必配操作員)。引擎功率最低爲五萬Z,最低噸位爲五萬噸,配有四架以上的太空戰機,多有護衛艦編航,可單一航行。标識編号爲:(戰)Z——
空母艦:乘員最低三百,戰鬥力可按噸計算,每噸可換算标準戰鬥力3個,特點是裝甲很強,火力一般,速度很慢,但有艦隊超空間跳躍集結能力,最強級的甚至有臨時搭建超空間通道的能力。裝載有巨量飛彈及超重型魚雷,擁有電子感染設備,若幹門電漿炮,至少四門巨型口徑的主炮,三十座以上防空炮台(必配操作員)。引擎功率最低爲十萬Z,最低噸位爲五萬五千噸,配有二十架以上的太空戰機,不可單一出航,最低配有護衛艦3、巡洋艦3、戰列艦2、補給艦1。表示編号爲:(空)K——
注:所有軍艦均可進入大氣圈停泊或進行戰術占領。但最多兩次就必須進行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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