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哥,我看那楊迪挺不錯的,我們爲何不像李英一樣,将他籠絡在身邊呢?”617寝室前,金盛終于将自己心中忍了許久的話說了出來/
剛剛李英一副大哥的模樣,讓金盛很是不爽,而楊迪在他面前,卻是以小弟模樣自居,金盛想着是否可以像李英一樣,将楊迪籠絡到自己的身邊。[燃^文^書庫][]
不過,除此之外,他也想的更深遠了一些:此時已是末世,若是能組織起一個群體,那生存下去的幾率會大大的增加。
楚風聞言,嘴角一撇,卻是沒有答話,兩人進了寝室後,他突然朝着金盛問道:“盛子,你相信我不?”
金盛神色一愣,随即面色平靜地答道:“風哥,你的爲人我還不知道嗎?記得剛來大學那會兒,我晚上發高燒,是你冒着大雨将我背到了醫務室。
那時我們雖同住一個寝室,但相識的時間還不到一個星期,你能如此熱心地幫助我,可以說,這個世上,除了我爸媽,你就是我最信任的人了!”
楚風笑着搖搖頭道:“都是同學,這事情誰碰着,都會幫忙的,好了,不說這個了,再問你一個問題,你信任楊迪嗎?”
金盛聞言,面色一肅,沉吟少許後,才開口答道:“不信任,不過咱們可以先将他帶在身邊,俗話說,衆人拾柴火焰高,此時若能組織起一個團隊,我們活下去的幾率要大得多。
而且,今後若是發現他動機不純,咱們也可以再迫他離開。憑我們的實力,整個樓裏除了那個李英,恐怕沒人能傷得了我們吧?”
“不錯,你的感覺倒是挺靈敏的,那李英的實力已經達到了3級,我雖比他高一級,但我曾聽說他是個國術高手,想來不會比我差多少!”楚風淡淡一笑,旋即接着說道:
“至于你所說的,組建團隊一事,我也十分認同,不過在招募隊員方面,我們卻是要萬分謹慎。而那個楊迪,我卻是完全看不上。
若是我猜的不錯,此人必是一棵牆頭草,剛剛咱們在他面前展現了遠超他的實力,所以他才會像小弟一樣跟在我們的後面,而且,我看他的目的,恐怕也是爲了從我們這兒套出元晶的使用方法。
即使我們帶着他,但一旦遇到比我們更厲害的人,他一定會立馬投靠過去,這種人隻能同富貴,卻是不能共患難!”
對于金盛來說,楚風所講的一切,雖然聽起來有些玄乎,但卻是事實。前世,薛建救了李英等人後,楊迪雖然沒有立馬投過去,但也不再聽從李英的指令。
後來楊迪接觸到校園内的幾個團隊後,便開始頻繁地與其中一個最厲害的團隊接觸,然而,就在他準備投靠這個團隊的時候,不想薛建意外崛起,實力瞬間提高了一截。就在這時,楊迪立馬放了那個團隊的鴿子,改投在了薛建的麾下。
不過薛建也不是笨蛋,楊迪的爲人他也十分清楚,但在那時,他爲了收服人心,隻好暫時将其收了下來。
後來,薛建名震一方後,便逐漸地疏遠了楊迪,最後在自己的團隊裏,給了他一個閑散職務,雖然生活無憂,但是卻沒有什麽地位,不過比起楚風,還是強上了許多。
楚風見金盛的神色有些遲疑,便知道自己的分析有些站不住腳,爲了安他的心,楚風心念一轉,卻是想起了一個法子來:
“盛子,要不我們打個賭,我猜我們休息的這會兒,楊迪肯定已經被李英說服,投在了他的麾下,你信不信?”
金盛聞言,立刻答道:“好,賭就賭,輸的人,以後負責背東西!”
在金盛看來,那楊迪一直在自己的面前裝小弟,此刻若是立馬就投在了别人的麾下,那不是打自己兩人的臉嗎?就算有李英撐腰,難道就不怕自己和楚風懷恨在心?
想到這,他賭赢的信心立馬增加了不少,然而,一想到賭注,他立刻暗道失算:楚風剛剛得到了一個空間戒指,自己和他打賭背東西,對方即使輸了,也毫無關系啊?想到這,他一張臉頓時跨了下來。
楚風看見他這副模樣,立刻就猜到了他心中所想,旋即哈哈笑道:“好了,這儲物戒指還是不宜顯露人前,俗話說: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咱們實力再強,但若是有人起了歹心,在暗中陷害,恐怕會給我們帶來不少的麻煩!
所以說啊,我們最好還是每人背一個背包,放些食物,裝裝樣子!”
金盛嘴角一撇,卻是認爲楚風太過謹慎,不過他覺得楚風說的也不是毫無道理,然而,對于對方突然升起的謹慎之心,他總是覺得有些莫名其妙,亦或是太過突然。
想不明白,他也不再多作思考,在他看來,自末世降臨以後,楚風一直顯得成竹在胸,在加上兩人的關系,他知道楚風不會害他,而所做的一切,一定也有他的道理。
思及至此,金盛拿起桌上的面包開始啃了起來,與此同時,又從身後的背包裏掏出七八個金色光球,這些東西都是他剛剛斬殺喪屍獲得的。
那時楊迪就跟在他旁邊,看到這些寶物時,他可是口水流的老長,隻是金盛一毛不拔,所有的元晶和寶物全被他裝進了自己的口袋裏。
“風哥,這些東西我都有了,不過看它暴出的幾率如此小,想來對以後招募隊員,還是有些用處的,我帶着不方便,你收進儲物戒指裏吧!對了,這戒指有多大的空間啊?”金盛一邊說,一邊将所有光球推到楚風面前。
楚風也沒有推遲,連同自己所得的光球在内,所有的寶物全部被他收進了儲物戒指内,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食物和水。
“這戒指雖然稀有,但跟武器一樣,隻是普通的一階寶物,空間也不算大,隻有九個平方,但已經夠我們使用了!”
“哦,原來如此!咦,對了,風哥,剛剛我看你将那兔子也裝進了戒指裏,那東西血呼啦碴的,有什麽用?”
楚風嘴角一彎,呵呵笑道:“怎麽沒用,這兔子可不是喪屍,它的體型雖然發生了改變,但肉應該還是可以食用的,想來,應該還有一些其他的功效!”
楚風也不是無的放矢,末世早期,很少有人能夠獵殺到進化獸,就算是成功擊殺了,因爲沒有儲物戒指,也很難帶走,而且,他們也不知道這些進化獸的肉是否能吃,因此錯過了快速提高實力的機會。
直到後來,食物開始變得匮乏,人類沒有辦法,開始組織捕殺進化獸,這才開始發現其肉的妙用。
這些進化獸中,有些進化獸的肉一旦吃進肚子裏,立刻就會産生一股元氣,這些元氣能夠快速地提高人類修煉的速度,而且有些進化獸的血浸泡身體後,還可以增強肌肉的強度,甚至提高修煉的資質,實在是不可多得的寶物。
例如這烈焰兔,它的肉就含有一定的元氣,雖然不多,但總比靜坐修煉來的快。楚風無法和金盛解釋,隻得轉移話題說道:“好了,趕緊填飽肚子,之後,我們要将所有食物全部裝好,相信要不了多久,李英就會邀請我們一起離開宿舍樓。”
“離開宿舍樓,幹嗎要離開啊?這棟樓裏的喪屍都快被我們清理完了,正好可以作爲暫時的栖身之所啊!”金盛有些不解地問道。
對于金盛的疑問,楚風也不知道如何解釋,其實就算李英等人不離開,他也會在暗中引導他們離開這棟樓的。
起初之時,他爲了那條進化成功的蟒蛇,是決定留守在這裏的,但經過了烈焰兔一事後,他在想,是否應該等到那巨蟒成長到前世的等級後,再來斬殺它,否則那能改變體質的寶物若是發生了變化,楚風豈不是要哭死。
而且,若是李英等人一直呆在宿舍樓内,保不準他們會提前遇到巨蟒,那時巨蟒如果還沒有成長起來,就被李英等人殺死,那楚風的如意算盤,也要空落了。
所以說,不管如何,楚風一定會引導衆人離開的,而且理由也十分好找,江海大學校園裏,一共有三棟食堂,兩家超市,這些地方擁有豐富的食物,相信沒有人會不動心。
想到這,楚風緩緩開口道:“離開是必須的,這樓裏能有多少食物,我們雖然暫時不易離開校園,但超市和食堂才是最好的臨時居所!”
金盛聞言,點了點頭,然而,所有的食堂和超市離他們的宿舍樓都有一段不短的路程,此番過去,若是遇到的喪屍太多,被圍困在了路上,恐怕也會有生命危險。
收拾好東西後,金盛學着楚風,單手提着寶刀,将那黑色寶劍綁在了背後,然後背上裝滿食物的背包,朝着樓下走去。半途上,兩人果然遇到了李英派來的一個小弟。
問其來由,卻是李英邀請楚風一起離開宿舍樓,趕往食物豐富的超市。這讓楚風心中一喜,卻是省卻了自己的口舌。他知道,自己若是沒有記錯的話,前世,李英等人應該是在後天才準備離開宿舍樓的,至于原因嗎,自然是爲了收集元晶。
隻是大家夥沒想到的是,樓下會住着那麽一條恐怖的蟒蛇,堵住了大家的逃生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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