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9章 山上那一豎
幾乎就在同一時刻,完顔吳乞買的旨意送到了他的面前。天賜軍在甯遠建城,金國東部幾乎全境陷落,命征宋東西兩路大軍速戰速決。
完顔宗翰張着大嘴,此時他才明白爲何自己沒有遇到天賜軍。卻原來,天賜軍跑到自家的地盤上去了。
天賜軍,居然在嚴州修築了一座甯遠城。
宗翰覺得這事也太不真實了,而完顔吳乞買同樣覺得,真的有些像是在做夢啊……
吳乞買看着甯遠城巍峨的城牆,咋都想不明白,如此高聳的城牆,天賜軍是如何在這麽短的時間裏修建成的。而且那城牆看起來全然不像石頭的,連石磚之間的接縫都沒有,總不會有天神在幫助天賜軍吧。
此時的甯遠城并沒有真正完工,修完的也不過是用來防衛的城牆而已。城内許多地方仍在施工,一片熱火朝天的景象,就好像城外團團圍住甯遠城三面城牆的金軍不存在一樣。
田十一此時就站在甯遠城頭的一個炮樓之上。哦,對了,金軍覺得城牆上面那是小樓,或者叫塔樓,但田十一還是更習慣炮樓這稱呼,就是聽起來有點像小鬼子。
田十一向前走了一步,看着遠處的完顔吳乞買,像老朋友一樣對着吳乞買揮了揮手。
遠處的完顔吳乞買瞬間眼熱起來,直覺告訴他,向自己揮手那人一定是田十一,天賜盟的田十一,金國最大的敵人田十一。
做爲天賜盟的盟主卻以身爲餌坐鎮甯遠城,這讓完顔吳乞買有些意外,同時開始眼熱。若是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攻入甯遠城,活捉田十一,金國便能獲得天賜盟的一切。大炮、火槍、火藥包,龐大的海軍,這一切隻要捉住田十一便都能獲得。
吳乞買知道,田十一這是在引誘金軍攻城,但活捉田十一的誘惑實在太大了,這個當自己必須得上。畢竟,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不同的,是偉大的,何況他還從未在天賜軍手上吃過苦頭。
随着金國皇帝一聲令下,黑壓壓的金軍開始攻城。
東西兩側的攻擊完全是佯攻,派出的也隻是奴兵而已,爲的是讓東西兩側的天賜軍無法支援北城牆。
其實這種做法完全是多餘的,因爲甯遠城的南面就是大海,海上停着數都數不清的海軍艦隊,可以不間斷向甯遠城輸送武器、彈藥、人員、物資。在整個天賜盟的支撐下,甯遠城就算打上整整一年,都不會缺少任何補給。前提是,冬天除外。
這也正是田十一在城牆上向完顔吳乞買揮手的原因,他必須勾引着金軍大舉進攻,而且要讓金軍損失慘重。隻有把金軍打疼了,甯遠城才能過一個安穩的冬天。
攻打北城的是實打實的金軍,但卻沒有女真人,而是清一色的奚人。
奚人部族投了天賜盟,這讓完顔吳乞買暴跳如雷,連帶着金軍中的奚人士卒也不再被信任。能夠成爲攻城的先鋒,也算是吳乞買開恩了。若是換成阿骨打,怕是會直接将這些奚人士卒屠個一幹二淨。
北城負責主攻的将領正是拾得奴,奚人大王回離保的親兒子。
拾得奴一雙眼睛紅紅的。父親自盡了,他們這些奚人勇士成了無家可歸之人,而且還失了金人主子的信任。想要奪回從前的一切榮光,唯有打下甯遠城,再殺回到奚人部族奪回族長之位。
可拾得奴看着高聳的城牆,同樣一籌莫展。
畢竟戰馬不是坦克,開不到甯遠城下。就算能開過去,也撞不破甯遠的城牆。
奚人的騎兵不停在城下奔馳着,不斷将箭矢抛箭向城頭,可效果實在是太小了。
甯遠城的城牆上修了好多炮樓,鋼筋水泥的,原始的羽箭根本就射不進去。就連城牆上也設置了防箭的屏障,騎射功夫在甯遠城面前,就像個笑話。
舉着盾牌的奚人士卒推着各種各樣的攻城器械,鵝車、井欄、塔樓、撞錘,可這些東西在甯遠城面前,卻顯得那樣的渺小。甯遠城的城牆,實在是太高了。
木驢車裏躲着一隊又一隊的士卒,裹着獸皮的攻城車被推着緩慢向前移動着。
數量最多的便是特制的加長型雲梯了,這也是奚人士卒唯一能登上甯遠城牆的指望。其餘的軍械,都太矮了。
奚人的弓箭手根本不敢靠得太低,因爲城牆太高,沒等到了弓箭的射程之内就成了火槍的靶子。也就隻有騎兵敢快速在城下穿梭着,徒勞地向城牆上抛射着。但在成排的火槍射擊下,松散的騎兵,依舊在成片地倒下去。
奚人的陣型很松散,這導緻甯遠城頭的大炮響得稀稀拉拉。爆破彈太貴,舍不得随意浪費,所以大炮射出的都是原始的大鐵球,目标也是那些笨重的攻城器械。
後面的金軍營寨裏不斷制造着新的器械,清一色的攻城車和雲梯。至于其他的東西,壞了便壞了吧,反正也夠不到甯遠城的城頭。
舉着雲梯和盾牌的奚人士卒傷亡慘重,因爲他們不僅要承受正面的攻擊,左右兩側也不斷有火槍甚至弩箭射過來。甚至還有大炮從後面轟過來,稱得上全方位、無死角、全覆蓋。
拾得奴的兩隻眼睛越來越紅,甯遠城實在是太坑人了,因爲它與普通的城池完全不同。普通的城池就是個四四方方的城牆,可這甯遠城的城牆外面卻修了那麽多的馬面牆,看起來有點像是山字。山字最長那一豎上,修了好幾個炮樓在上面。
拾得奴覺得,應該先打這個山字最長那一豎,因爲那一豎上的炮火太猛,不僅能夠打擊三個方面的奚人士卒,還把自家進攻的大軍給分成了兩股。
可問題是人家天賜軍也知道哪裏最容易挨打,所以那一豎上的火力最猛,防衛力量最強。
就在拾得奴想要傾盡全力攻打那一豎的時候,完顔吳乞買的旨義送了過來,告訴拾得奴用盡全力攻打城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