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往事


銀山傭兵團是獸山鎮衆多傭兵團中頗具名氣的一支隊伍,團内上下近百号人,團長邱山不僅擁有鬥靈實力,同時性格直爽仗義,團裏的兄弟們也十分齊心,久而久之銀山傭兵團也就名聲在外,找他們做生意的也就越來越多。

銀山傭兵團所做的生意大緻分兩種,第一種是前往獸山鎮最近的獸罰森林中獵殺魔獸,獲取魔獸身上的皮毛,爪齒,魔晶等。再将其販賣。第二種是接受來自傭兵工會發布的任務,完成後可以獲得任務酬勞。

這天,銀山傭兵團在傭兵工會接受到一個護送任務,将一支前來獸山鎮貿易的商隊安全護送到鐵角城。在取得任務完成憑證之後,這次任務帶隊的大鬥師秦三,讓團員們在城中采購了一些物資,便不做停留,直接返回獸山鎮。

回程的路上倒也算得上是輕松惬意。

但就在路程行進到一半的時候,走在隊伍最前面負責探路的傭兵卻急匆匆地跑到秦三面前,彙報道:“三哥,前面有個人躺在路中間,流了很多血,不知是死是活。”

秦三聞言眉頭一蹙,心裏暗道,“難道是遇到了山賊?”

“走吧!過去看看!”話音一落,秦三翻身下馬,便随着來通報的傭兵一起來到了隊伍最前面。

果然,不遠處的大路中間,一個人正面部朝下倒在血泊之中,不知是死是活。

秦三習慣性地先打量了一下周圍,頓時心生疑惑,周圍沒有任何打鬥的痕迹,路面上也隻有兩條清晰的車轍,不像是山賊出現過之後的場面。

先過去看看再說吧。

秦三快走了兩步來到那受傷之人跟前,将其翻過身來。定睛一看,受傷之人原來是個面貌英俊的少年。而受傷的位置,卻是在腹部鬥宮之處。秦三皺了皺眉,當即伸出兩指按在少年的脖頸處,感受到指尖傳來微微的顫動,秦三臉上嚴肅的表情方才舒緩一些,好在這少年還有一口氣在。

“快去取一些酒和刀傷藥來。”秦三扭頭朝身後的傭兵喊道。

待到傭兵将東西取來,秦三用烈酒和粉末狀的刀傷藥,将少年的傷口簡單處理了一番,然後将其安置在裝有物資的馬車上。

一切安排妥當之後,秦三才朝着隊伍大喊道,“兄弟們,加快行進速度,争取在天黑之前趕回鎮子上!”

******

林尋醒過來的時候,發現自己正躺在一張溫軟的大床上,空氣中彌漫着濃厚的草藥味,他迷茫地看了看四周,下意識地想要坐起身來。

“啊!”

一聲痛呼。

就在他用手撐着身子想要坐起來的時候,腹部卻突然傳來一陣撕裂般的疼痛,猝不及防的痛感讓林尋頓時倒吸了一口涼氣。

“媽的!這到底是怎麽回事?!”林尋有些慌張地一把掀開被子,入眼的是他****着上半身,而腰上卻纏繞着一層層的白色繃帶。

眼前的情況顯而易見,自己受傷了,但貌似傷口已經被人處理好了。

可是……這裏是哪裏?醫院嗎?

無奈之下,林尋隻能忍着疼痛,讓自己的思緒一點點倒回……

******

林尋從來沒見過他的父母,從記事起,他便每天跟着一個髒兮兮的怪老頭一起生活。并且怪老頭讓林尋管他叫師傅。

林尋記得從他六歲那年開始,每天早上天不亮他就被怪老頭從床上拽起來,然後接下來的一整天中隻做一件事情,練武!

總之就是怪老頭讓他做什麽他就必須得照做,做不好還要被打闆子,就這樣稀裏糊塗的練,一直到林尋十二歲那年,怪老頭才告訴了他一些事情。

怪老頭姓胡,胡家刀法現世唯一的傳人。而且在林尋十二歲之前每天練的招式,實際上都隻是爲了打基本功而已。他真正要傳授給林尋的,是一種名叫《快刀》的刀法。

顧名思義,這種刀法最強的地方就在于,快!極緻的快!快到讓敵人無從防備的快!

聽起來似乎是很簡單,但真正練起來,這中間有多少學問,也隻有林尋自己能夠體會。的确,想要很快地揮出一刀,這個很簡單。但要想每一刀都快,出刀快!回刀快!收刀也快!這裏面不僅需要強大的肉身力量,還需要眼力,反應力,以及對身體每一處關節,每一處肌肉徹底的掌控,才能夠達到“刀刀快”的效果,不出手則罷,一出手便是如同疾風驟雨般的進攻!

一直到林尋二十二歲那年,怪老頭才終于點了點頭,表示林尋已經達到了他期望的高度,這時候林尋的刀已經快到什麽程度了呢?

那天林尋和怪老頭在吃飯的時候,一隻蒼蠅飛了過來,林尋從發現蒼蠅,到放下手中的碗筷拿起桌邊的刀,拔刀,揮刀,收刀回鞘,整個動作一氣呵成。直到他重新端起碗筷的時候,已經被砍成兩截的蒼蠅,才從不到一米的空中落到地上。

而一旁看着的怪老頭,眼睛裏也有史以來第一次露出了欣慰的神色。

但就在不久之後,怪老頭突然失蹤了,隻給林尋留下了一張紙條,上面寫着“七天之内我若是沒有回來,那我應該已經到了閻王殿了,你就自己出去謀一條生路吧。别忘記練刀。”

林尋一直等了一個月,家裏的糧食一顆都不剩,甚至最後幾天林尋都是拿野果填的肚子。最終林尋終于意識到,怪老頭可能回不來了。

他将房子裏怪老頭生前所用的物件,全部裝進了一個箱子裏,将箱子背到附近最高的山上,挖了個坑,将箱子埋了進去,再在埋箱子的地方堆起了一個墳包,揮刀斬斷了一棵大樹,在墳前立下一塊木頭做的碑。本來還想在碑上寫點什麽,可怪老頭隻教過他用刀,卻沒教過他識字,于是墳前也隻留下了一塊光整的木碑。

林尋在墳前跪了三天三夜,第四天太陽升起的時候,他在墳前重重磕了三個頭,起身拿着刀走了。回到家裏,林尋就收拾了幾件簡單的衣服,将怪老頭生前留下的幾十塊錢裝了起來,就這樣離開了家。

離家後的林尋東跑西跑,沒想到卻跑到了省城裏,從來沒離開過村子的林尋,到了大城市當時見什麽都覺得稀奇。但短短三天之後,他的處境就可以用落魄來形容了。一個連字都不認識的人,沒有學曆,沒有技術,唯一會的就是用刀,而且還不是廚師的那種刀,是用來殺人的刀。

但他在21實際的現代大都市中,有什麽地方能用到刀呢?有,黑幫。

就像是上天與他開的一個玩笑,林尋當時已經兩天沒吃飯,一個人饑腸辘辘的走在街上。

突然,遠處一陣驚慌的尖叫聲吸引到林尋的視線,循聲望去,隻見十幾個穿着黑背心的年輕人,每人手中持着一把砍刀,追砍着一位穿着黑西裝戴着大金鏈子的中年人。

這種場景明顯就是黑社會與黑社會之間的沖突,尋常人哪兒敢去管。但林尋二話不說,拔刀便沖了上去。倒不是見義勇爲,而是他覺得這麽多人打一個,不公平。

于是他直接沖入人群沖,二話不說地将黑西裝中年人護在了身後,一邊抵擋着那十幾個年輕人的亂刀,場面一時間混亂不堪。但短短一分鍾過後,原本砍人那一方十幾個兇神惡煞的年輕人,此時卻全部倒在地上哀嚎,這些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鮮血淋淋的刀傷。

被林尋護在身後的中年人将整個過程都盡收眼底,看林尋的眼睛也頓時亮了起來,就如同看到寶貝一樣。

從那之後,中年男人便借機将林尋留在了身邊。在城市裏生活了一年之後,林尋算是徹底适應了當下的生活,也認識了許多新的朋友,雖然這些朋友在普通人眼裏大多不算什麽好人。

但在這樣燈紅酒綠的生活中,最令林尋喜歡的,卻是電腦遊戲。或許是林尋從小習武,反應速度極快,這讓他在遊戲中展現出了一種别樣的天賦。

在衆多電腦遊戲中,林尋最喜歡的是一款叫《英雄聯盟》的網絡遊戲,當他熟悉了遊戲規則以及各個角色的特性之後,他很快便成爲了這款遊戲的高手玩家,而且是操作型的那種。

《英雄聯盟》這款遊戲中角色衆多,但要說林尋最喜歡的,還是蠻族之王泰達米爾,或許是因爲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蠻王這個英雄是整個《英雄聯盟》遊戲中唯一用“刀”的角色,讓林尋覺得惺惺相惜吧。

然而,就在一個很尋常的夜晚,林尋依舊在電腦前專注地玩着遊戲,使用的依舊是他最喜愛的英雄蠻族之王,眼看就要攻破敵方高地的時候,電腦卻“轟”地一聲,爆炸了。

一心專注在遊戲之中的他,怎麽也沒料到這樣的情況出現,所以當電腦爆炸的一瞬間,他來不及做出任何反應,隻能眼睜睜地看着自己被爆裂的火焰全部吞噬。

******

回想到這裏,林尋頓時驚恐地睜開眼睛,似乎還沉浸在電腦轟然爆炸的恐怖瞬間。

直到過了好久,林尋才終于慢慢冷靜下來。但此時此刻,他突然想起了怪老頭當初留下的那張紙條,腦海中那幾個無比清晰的字樣“别忘了練刀”,此時卻讓林尋心中湧現出無盡的愧疚感。

對不起,師傅。我辜負了你的希望……

不過好在我還活着,等傷勢痊愈之後,就繼續一早起來練刀吧!想到這裏,林尋才恍然發覺自己已經好久沒有摸過刀了。

“這雙手可是用來揮刀的手,我卻用它來打遊戲,真是蠢啊……”林尋将手攤開舉到眼前,認真打量着自己的雙手。

“咦?等等!”

林尋似乎突然間發現了什麽不尋常的東西。

這!

這……這不是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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