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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乎明君乎——孟昶形象問題的史源學思考


昏君乎明君乎

——孟昶形象問題的史源學思考

張邦炜

摘要:在北宋前期的兩種曆史文本中,後蜀後主孟昶有昏君和明君兩種不同的形象。這兩種不同的曆史文本分别由北宋官方和蜀地士人書寫,體現了北宋朝廷和蜀地民衆的不同利益、不同意願和不同感情。孟昶的昏君形象逐漸壓倒明君形象反映了蜀地民衆對北宋朝廷從對立到認同的曆史過程。

關鍵詞:後蜀北宋孟昶昏君明君史源學

後蜀偏霸蜀地一隅,前後僅32年而已。其後主孟昶(919-965)在位竟達31年(934-965)之久,他在五代十國史和四川地方史上無疑是個相當重要的曆史人物。受*即昏君這一思維定勢的影響,孟昶長期以來被視爲“著名的荒淫之君”。[1]其實在北宋文獻中,他有難得的明君和典型的昏君兩種截然相反的形象。近20多年來,研究者們或以功過論,或階段論加以解釋,于是主張孟昶功大于過或前明後昏的論著相繼問世。[2]其實,對于孟昶的形象問題,還可從史源學的角度作些思考。衆所周知,陳垣先生所倡導的史源學以“找尋史源,正其訛誤”爲目的,其要旨爲“二句金言”,即“毋信人之言。人實诳汝。”[3]本文就從“七寶溺器”之說是否可信說起。

一、“七寶溺器”可信否

稱孟昶爲昏君,的确事出有因,其典型例證莫過于“七寶溺器”。可是在北宋特别是其前期,此事僅見于體現宋朝朝廷立場的官方或半官方著述,并不見于反映蜀地民衆意志的地方史乘。官方著述從其利益與需要出發,誇大其辭乃至無中生有的事例實在是太常見。人們完全有理由懷疑七寶溺器之說的真實性。對于此事,有以下四點值得注意。

第一,查現存各種史籍,七寶溺器一事較早見于石介、歐陽修的著述。石介《三朝聖政錄·寶裝溺器》曰:“太祖平僞蜀,閱孟昶宮中物,有寶裝溺器,遽命碎之,曰:‘以此奉身,不亡何待!’”[1]歐陽修《新五代史·後蜀世家》雲:後蜀“君臣務爲奢侈以自娛,至于溺器,皆以七寶裝之。”[2]《三朝聖政錄》、《新五代史》雖非官修正史,而是私人著述,但體現宋朝朝廷立場,實可稱爲半官方文獻。《三朝聖政錄》系石介于寶元元年(1038)任嘉州(治今四川樂山)軍事判官時,“撮取太祖、太宗、真宗三聖之政爲書”。[3]他曾按照右司谏韓琦的意見修改。韓琦《三朝聖政錄序》稱贊此書“上以述列聖之美,次以達一人之聽。”[4]《三朝聖政錄》很大程度上是部歌功頌德之作,石介《序》雲:“若太祖之英武,太宗之神聖,真宗之文明,授受承承,以興太平,可謂跨唐而逾漢,駕商、周而登虞、夏者也。”[5]難怪此書“上之,仁宗嘉納焉。”[6]宋仁宗如此肯定此書,足見此書的半官方性質。歐陽修主張:“史者,國家之典法也。”認爲:史書應當記述“君臣善惡、功過,與其百事之廢置。”目的在于“垂勸戒,示後世。”[7]其實,這亦是其《新五代史》的出發點。《宋史·歐陽修傳》載:歐陽修“奉诏修《唐書》紀、志、表,自撰《五代史記》,法嚴詞約,多取《春秋》遺旨。”[8]很清楚,《唐書》即《新唐書》系官修正史,而《五代史記》即《新五代史》則是私人著述。晁公武《郡齋讀書志·正史類·五代史記》稱:“歐陽修永叔以薛居正史繁猥失實,重加修定,藏于家。永叔沒後,朝廷聞之,取以付國子監刊行。《國史》稱其可以繼班固、劉向,人不以爲過。”[9]從朝廷的态度及《國史》的評價看,《新五代史》分明反映官方立場。除七寶溺器一事而外,《新五代史》還稱:“(孟)昶好打球走馬,又爲方士*,多采良家子以充後宮”,“年少不親政事”。[10]凡此種種都使得孟昶的昏君形象進一步加深。

第二,其實最早記載此事的是大中祥符九年(1016)二月完成的宋太祖、太宗《兩朝國史》。[11]《宋史·太祖本紀三》載:太祖“見孟昶寶裝溺器,摏而碎之,曰:‘汝以七寶飾此,當以何器貯食?所爲如是,不亡何待!’”《宋史·西蜀孟氏世家》又載:“初,(孟)昶在蜀,專務奢靡,爲七寶溺器,他物稱是。”趙翼《廿二史劄記》卷23《宋史多國史原本》指出:“宋代《國史》,國亡時皆入于元。元人修史時,大概祗就宋舊本稍爲編次。”《宋史》所載出自宋代《國史》,《國史》代表宋朝朝廷立場,不必多說。按照《宋史》即宋代《國史》的記述,孟昶豈止“專務奢靡”,而且“賦斂無度”。《宋史·五行志四》載:“時西川孟昶賦斂無度,射利之家配率尤甚,既乏缗錢,唯仰在質物。”諸如此類的描述,其目的無非在于表明孟昶“不亡何待”,宋朝攻打後蜀是以有道伐無道的正義戰争。

第三,如果說《新五代史》雖然反映官方立場,但畢竟是私人著述,那麽薛居正《舊五代史》則屬于标準的官修正史,其成書年代又早于《兩朝國史》。史載,開寶六年(973)四月“戊申,诏參知政事薛居正監修梁、後唐、晉、漢、周《五代史》。”七年閏十月“甲子,監修國史薛居正等上新修《五代史》百五十卷。”[12]需要補充的是,薛居正在開寶六年九月,由參知政事升任同平章事。然而經查在《舊五代史》中居然無孟昶七寶溺器一事。至于其原因,無非三種可能。一是《舊五代史》主要依據五代實錄,對于十國史事記述很簡略。二是現存《舊五代史》并非其原貌,此事被遺漏。三是所謂七寶溺器最初并無此說,是稍後才被“層累地造成”的。果真如此,其真實性則更令人置疑。值得注意的是,《舊五代史》與《新五代史》、宋代《國史》的目标是一緻的,均一味貶損後蜀。如《舊五代史·周書·世宗紀二》顯德二年(955)五月載,“秦、鳳人戶怨蜀之苛政,相次詣阙,乞舉兵收複舊地。”《舊五代史》的作者竭力歌頌北攻滅後蜀的戰争:“及皇上(指宋太祖)之平蜀也,煦之以堯日,和之以舜風,故比戶之民,悅而從化。”[13]其語言十分誇張,甚至将宋太祖與堯、舜相提并論。

第四,與宋代《國史》等朝廷官方或半官方著述不同,北宋蜀籍士人張唐英《蜀梼杌》、句延慶《錦裏耆舊傳》等私人著述并無七寶溺器一事的記載。《蜀梼杌》是張唐英早年的著述,完稿于宋仁宗嘉祐年間(1056-1063),寫定于英宗治平年間(1064-1067)。《四庫全書總目》稱:“其書本《前蜀開國記》、《後蜀實錄》,仿荀悅《漢紀》體,編年排次,于王建、孟知祥據蜀事迹,頗爲詳備。”[14]由于來源于西蜀官方史籍,其立場與北宋官方史籍有異乃至對立,自是情理中事。王文才先生進一步指出:《蜀梼杌》“非專賴二書”,“多據蜀史,故與中原載籍,時有出入。複核其書,于蜀中官書私史外,更博采前代雜史,小說詩文。”[15]可見,此書取材範圍廣泛,包括蜀中私史以及蜀地民間口述資料。而這些資料難免體現蜀地民衆的情感與意願。《錦裏耆舊傳》成書早于《蜀梼杌》。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7《傳記類》稱:“開寶三年(970),秘書丞劉蔚知榮州(治今四川榮縣)得此傳,其詞蕪穢,請(句)延慶修之,改曰《成都理亂記》。”《四庫全書總目》指出:“書中于後蜀主多所稱美,疑出蜀人之詞。孟昶時有校書郎、華陽(即今四川成都)句中正者,後入宋爲屯田郎中延慶疑即其族。”[16]朱彜尊《曝書亭集·續錦裏耆舊傳跋》進而斷言:“延慶,字昌裔,成都人。”[17]《錦裏耆舊傳》确實“于後蜀主多所稱美”,諸如“邊陲無擾,百姓*”,“時平俗阜”等等。并借他人之口,頌揚後蜀“被山帶江,足食足兵,實天下之強國也”;後蜀主“本仁祖義,允文允武,乃天下之賢主也。”[18]《蜀梼杌》同樣稱頌“(孟)昶幼聰悟才辨,自襲位,頗勤于政,邊境不聳,國内阜安。”[19]可見,“蜀人之詞”與官方之語确實大不相同。按照北宋無名氏《五國故事》的記載,孟昶絕非奢侈、荒淫之君,而是節儉、仁慈之君。《五國故事》卷下載:孟昶“寝處惟紫羅帳、紫碧绫帷褥而已,無加錦繡之飾。至于盥漱之具,亦但用銀,兼以黑漆木器耳。每決死刑,多所矜減。”《五國故事》雖非“蜀人之詞”,但它作爲民間私史,所載史實與官方國史相左。某些具體史事,甚至截然相反。如《新五代史》指責孟昶“好打球走馬”,而《五國故事》則稱:“昶後體重,遂不乘馬。内廄惟飼一打球馬,而久不按習,亦不堪乘跨。”[20]總之,北宋時期,孟昶在民間記述與官方文獻中确實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形象。

[1]曾慥編:《類說》卷19《三朝聖政錄·寶裝溺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2]歐陽修:《新五代史》,卷64《後蜀世家·孟知祥附子昶》,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

[3]王應麟:《玉海》卷49《藝文·政要寶訓(聖政)》,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0年。

[4]韓琦:《安陽集》卷22《三朝聖政錄·序》,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5]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卷18《三朝聖政錄序》,陳植锷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

[6]晁以道:《景迂生集》卷1《奏議·元符三年應诏封事》,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7]歐陽修:《歐陽文忠*集·奏議》卷12《論史館日曆狀》,四部叢刊本。

[8]《宋史》卷319《歐陽修傳》,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

[9]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5《正史類·五代史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10]《新五代史》卷64《後蜀世家·孟知祥附子昶》。

[11]關于兩朝國史的編修情況,可參看蔡崇榜:《宋代修史制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1年,第117-121頁。

[12]李焘:《續資治通鑒長編》卷14開寶六年四年四月戊申、卷15開寶七年閏十月甲子,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

[13]《舊五代史》卷136《僭僞傳三·孟知祥傳附昶》。

[14]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卷66《史部·載記類》,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

[15]張唐英原著、王文才、王炎校箋《蜀梼杌校箋·序》,成都:巴蜀書社,1999年。

[16]《四庫全書總目》卷66《史部·載記類》。

[17]朱彜尊:《曝書亭集》卷44《跋三·續錦裏耆舊傳跋》,四部叢刊本。

[18]句延慶:《錦裏耆舊傳》卷3,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9]《蜀梼杌校箋》卷4《後蜀後主》。

[20]不著撰人:《五國故事》卷下,見《說庫》,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

二、孟昶《官箴》确有其事

稱孟昶爲明君,節儉、仁慈還在其次,其最爲确切的例證莫過于他所著的《官箴》。孟昶《官箴》的精彩之處不外16個字:“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強調不是官員養活百姓,而是百姓養活官吏。換言之,即官員并非百姓父母,百姓才是官員的衣食父母。傳統時代的君主就有這樣的認識,實可稱爲親民君主。即使停留在口頭上,仍然較爲難得。可是對于孟昶著《官箴》,北宋官修、半官修史籍竭力加以掩蓋。關于此事,有以下三點需要指出。

第一,在現存北宋著述中,孟昶《官箴》首見于北宋初年蜀地士人景煥所著《野人閑話》。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11《小說家類》稱:“《野人閑話》五卷,成都景煥撰,記孟蜀時事,乾德三年(965)序。”其自序曰:“野人者,成都景煥,山野之人也。”[1]其實,他是一位博雅之士。陶谷《清異錄》卷4《文用·副墨子》雲:“蜀人景煥,博雅士也,志尚靜隐,蔔築玉壘山,茅堂花榭,足以自娛。”黃休複《茅亭客話》卷9《景山人》稱:“玉壘山人景煥,有文藝,善畫龍,涉獵經史。”郭若虛《圖畫見聞志》卷6《近事·應天三絕》載:“處士景煥,一名樸,善畫。煥與翰林學士歐陽炯爲忘形之友。”清人吳任臣《十國春秋》依據各種資料,作《景煥傳》。[2]但其生卒年不可考,隻知其爲後蜀、宋初人。景煥稱:孟昶“承(高)祖纂業,性多明敏,以孝慈仁義,在位三紀已來,尊儒尚道,貴農賤商”;[3]“能文章,好博覽,知興亡,有詩才”;“開獻納院,創貢舉場,不十餘年,山西潭隐者俱起,肅肅多士,赳赳武夫,亦一方之盛事。”[4]總之,在景煥筆下,孟昶是位難得的明君。《野人閑話》五卷,如今僅存數則。現存《野人閑話·頒令箴》稱:“蜀主能文章,嘗爲箴誡,頒諸字子,各令刊刻于坐隅,謂之班令。”其《官箴》雲:“朕念赤子,旰食宵衣。托之令長,撫養惠綏。……”[5]凡24句。張唐英《蜀梼杌》将“(孟)昶著《官箴》,頒于郡國”一事系于廣政四年(941)五月,所載《官箴》24句與前引文字略有出入,但“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這16字完全相同。《蜀梼杌》同時又記載,孟昶譴責因荒淫而亡國的前蜀後主:“王衍浮薄,而好輕豔之辭,朕不爲也。”并稱贊孟昶“好學,凡爲文皆本于理。”[6]

第二,對于孟昶著《官箴》,北宋官修、半官修史籍始終諱莫如深。爲掩蓋此事,甚至将宋太宗《戒石銘》也略而不載。在《宋史》中便既無孟昶著《官箴》,又無宋太宗《戒石銘》的記載。前文也說,《宋史》源出宋朝國史,足以體現宋朝官方立場。官修史籍有關于宋太宗《戒石銘》的記載始見于南宋前期。無名氏《中興兩朝聖政》卷11載,紹興二年(1132)六月“癸巳,頒黃庭堅所書太宗禦制《戒石銘》于郡縣,命長吏刻之庭石,置之坐右。”《四庫未收書目提要》指出:《中興兩朝聖政》“彙合兩書而冠以‘中興兩朝’之名”。所謂兩書是指《高宗聖政》、《孝宗聖政》。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5《典故類》曰:“《高宗聖政》五十卷[7]、《孝宗聖政》五十卷,乾道、淳熙中所修,皆有禦制序此二帙,書坊鈔節,以便舉子應用之儲者也。”《宋史·陳居仁傳》雲:“诏修《高宗聖政》,妙選僚屬,與範成大并充檢讨官。”可知,《中興兩朝聖政》雖系民間“書坊鈔節”之書,但所據《高宗聖政》則是标準的官修史籍,其作者爲範成大、陳居仁,系宋孝宗時所修。《中興兩朝聖政》在記述此事時,引用“留正等曰”。留正淳熙末年、紹熙年間官至宰相,他們仍不願指出宋太宗《戒石銘》的來源,僅稱:告誡官員“以虐民欺天爲戒,悉心于愛民”,“此太宗皇帝制銘之深意。”[8]較早正視其事的是汪應辰和洪邁。汪應辰在乾道元年至四年(1165-1168)曾任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他在抄錄孟昶著《官箴》之後,接著說:“右蜀主孟昶之文也。太宗皇帝摘其中數語,曰:‘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聖意至深遠也。”并強調:“愚恐歲月浸久,而莫詳〈戒石銘〉之所自者,故書昶所著全文而識其事雲。”[9]洪邁在其開始流傳于乾道、淳熙年間的《容齋随筆》一書中指出:宋太宗采用“奪胎換骨法”,将“語言皆不工”的《官箴》改造爲“言簡理盡”的《戒石銘》。并稱贊“(孟)昶區區愛民之心,在五季諸僣僞之君爲可稱也。”[10]南宋中期以後,“莫詳〈戒石銘〉之所自者”終于成爲過去,宋太宗《戒石銘》源于孟昶著《官箴》已成爲無法掩蓋的公認的事實。扈仲榮等所編《成都文類》卷48《箴》收錄此文,慶元三年至五年(1197-1199)任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的袁說友爲此書作《序》。《四庫全書總目·史部·載記類》明确指出:“今世官署戒石所刻“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蒼難欺”四語,自宋代以黃庭堅書頒行州縣者,實摘錄孟昶廣政四年所制《官箴》中語。”

第三,孟昶對官員的告誡并不僅僅停留在口頭上,而是部分加以施行。他所任用的禦史中丞楊昭儉便盡力貫徹其反腐倡廉的意圖。宋人馬永易《實賓錄》卷8《楊雕》稱:“僞蜀楊昭儉仕孟昶,爲禦史中丞,擊搏權貴,正色當官,時号‘楊雕’。”人們往往将孟昶與李煜相提并論,其實孟昶在政治上并不纏纏綿綿,而是敢作敢爲。如張業因有功于後蜀而官至司空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後又加司空兼判度支。此人“性豪侈,強市人田宅,藏匿亡命于私第,置獄,系負債者或曆年,至有庾死者。”對于這個位高權重的貪腐高官,孟昶仍嚴懲不貸。史載,“(張)業入朝,蜀主命壯士就都堂擊殺之,下诏暴其罪,籍沒其家。”[11]又如申貴曆任昌(治今重慶大足)、渝(治今重慶市渝中區)、文(治今甘肅文縣西)、眉(治今四川眉山)四州刺史,他所在“殘虐聚斂”,孟昶将其“下獄”,并“賜死”。“人皆相賀”。[12]與孟昶的反腐倡廉舉措有關,後蜀也不乏廉吏。如後蜀的元老重臣、官至守司徒、平章事、判三司的趙季良便受到蜀地民衆的愛戴。史載,他“性寬厚,居常無喜愠之色。”“所上遺表言不及私,蜀人韪之。”[13]又如保甯軍節度使張公铎“爲政嚴猛,僚吏畏憚民。時承前蜀之弊,獄訟繁多,案牍堆積。公铎量其所犯,随意裁決,無不稱當,在任六年,民被其惠。”[14]總之,确如楊偉立先生在《前蜀後蜀史》中所說:“孟昶的政績,主要在整頓吏治方面,所以後蜀吏治比前蜀修明。”[15]

[1]陶宗儀:《說郛》卷17《野人閑話·序》,商務印書館本。

[2]吳任臣:《十國春秋》卷56《後蜀九·景煥傳》,徐敏霞、周瑩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

[3]《說郛》卷17《野人閑話·頒令箴》。

[4]王明清:《揮麈錄·餘話》卷1《景煥述野人閑話》,上海: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1991年。

[5]《說郛》卷17《野人閑話·頒令箴》。

[6]《蜀梼杌校箋》卷4《後蜀後主》。

[7]《宋史》卷203《藝文志二·故事類》著錄“《高宗聖政》六十卷”,與《直齋書錄解題》所載卷次不同。

[8]《中興兩朝聖政》卷11紹興二年六月癸巳引“留正等曰”。

[9]汪應辰:《文定集》卷10《題跋·記〈戒石銘〉》,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0]洪邁:《容齋随筆》續筆卷1《戒石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11]司馬光:《資治通鑒》卷288後漢高祖乾祐元年七月甲子,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

[12]《蜀梼杌校箋》卷4《後蜀後主》。

[13]路振:《九國志》卷7《後蜀·趙季良傳》,宛委别藏本。

[14]《九國志》卷7《後蜀·張公铎傳》。

[15]《前蜀後蜀史》第147頁。三、民衆的眼睛是雪亮的

孟昶作爲蜀地的“四十年偏霸之主”,[1]蜀地民衆對孟昶的态度不失爲判斷孟昶形象問題的重要依據。北宋前期,蜀地的人心不傾向宋朝,而傾向于後蜀。前蜀降後唐、後蜀降北宋的降表均爲宰相李昊所作。《蜀梼杌》載:“蜀人鄙其所爲,夜書其門曰:‘世修降表李家’。”[2]有的記載還嫌如此記述還不足以表達蜀人對李昊的憤懑,采用了“蜀人憤之”、“見者哂之”[3]等詞句。無論此事是當時的實情,還是後人的追述,都足以反映當時蜀地民衆的人心向背。蜀地民衆擁戴孟昶的佐證,還可舉出以下兩條。

第一,孟昶歸降宋朝,離成都赴開封時的送行隊伍相當浩大。《蜀梼杌》卷4《後蜀後主》載:“(孟)昶之行,萬民擁道,哭聲動地,昶以袂掩面而哭。自二江至眉州,沿路百姓恸絕者數百人。”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1亦載:“(孟)昶治蜀有恩,國人哭送之。至犍爲縣别去,其地因号曰:‘蜀王灘’。”“蜀王灘”又作“哭王灘”,一說其地不在犍爲(今屬四川),而在眉州(治今四川眉山)“州城東南”。李賢等《明一統志》卷71《眉州·山川·哭王灘》稱:“(孟)昶治蜀有恩,國人哭送至此,因名。”[4]據此,清人吳任臣在其《十國春秋》中對孟昶荒淫的傳統說法深表懷疑:“藉非慈惠素著,亦何以深入人心如此哉?迹其生平行事,勸農恤刑,肇興文教,孜孜求治,與民休息,要未必如王衍荒淫之甚也。”[5]晚清蜀中志士楊銳題詩一首,詠歎此事:“全家萬裏去朝天,白馬千官更執鞭。痛哭國人懷舊德,蜀王灘下送歸船。”[6]

第二,北宋特别是其前期,反宋者往往假托孟氏之後以相号召。北宋平定後蜀當年即乾德三年(965)三月,反宋蜀兵“衆至十餘萬,自号興國軍”,推後蜀文州刺史全師雄爲帥,全師雄“自号興蜀大王”。[7]所謂“興國”、“興蜀”,借助後蜀亡靈,試圖重建蜀國的意圖十分明顯。30年後,李順除自号“大蜀王”外,更自稱孟氏之後。陸遊《老學庵筆記》卷9記述蜀地傳言:“李順者,孟大王之遺孤。”“(王)小皤戰死,衆推(李)順爲主,下令複姓孟。”“故蜀人惑而從之。”吳天墀先生依據畢沅《續資治通鑒》“考異”,指出:“把李順說成是‘孟大王之遺孤’,自系陳勝、吳廣‘詐稱扶蘇之故智’。”[8]畢沅還說:“此蜀人懷孟氏舊恩而爲此言。”[9]甚至直到宋徽宗初年,蜀地士人趙谂等“同謀借姓孟起兵,以從蜀人之屬望。”[10]足見,孟昶在蜀地号召力之大,蜀地民衆對他懷念之深。在蜀地民衆眼裏,孟昶并非昏君,而是一位較爲賢明的“偏霸之君”。

[1]《五國故事》卷下。

[2]《蜀梼杌校箋》卷4《後蜀後主》。

[3]《實賓錄》卷3《世修降表李家》。

[4]關于蜀王灘,直至近世仍有記載。塗長發修、王昌年篡《嘉慶眉州屬志》卷2《山川》載:“哭王灘,治東南,後蜀孟昶降宋入朝,舟過此,國人送之而哭,因名”(《中國地方志集成·四川府縣志輯》第39冊第25頁,巴蜀書社1992年版)。王銘新等修《民國眉山縣志》卷1《地理志·山川》稱:“蜀王灘,見舊志,今江道遷徙,失其處”(第39冊第487頁)。

[5]《十國春秋》卷49《後蜀二·後主本紀》。

[6]楊銳:《楊叔峤先生詩文集·詩集》卷上《後蜀雜事》,續修四庫叢書本。

[7]洪業等編:《琬琰集删存》卷3《王中書全斌傳(實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8]吳天墀:《水神崇奉與王小波、李順起義》,鄧廣銘、徐規等主編《宋史研究論文集(1984年年會編刊)》,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

[9]畢沅:《續資治通鑒》卷17淳化四年十二月戊申“考異”,北京:中華書局,1957年。

[10]陳均:《九朝編年備要》巻26崇甯元年二月“趙谂伏誅”,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四、有比較才有鑒别

北宋前期蜀地民衆如此擁戴和懷念孟昶,是将北宋與後蜀相比較之後所作出的判斷,是對北宋朝廷的極度不滿情緒的自然流露。而其原因則在于北宋前期朝廷在蜀地的政策失誤和對問題的處置失當。正是朝廷的一錯再錯,使蜀地民衆對後蜀和孟昶充滿懷念之情。宋初在蜀弊政甚多,[1]這裏僅簡略列舉以下數種。

一是入蜀宋軍的暴行。宋太祖将“乾德伐蜀之役”稱爲“興師伐罪”[2]之征,其實,王全斌等率領的入蜀宋軍軍紀敗壞,暴行不斷。如殺降,僅平蜀當年二月十九,一天之内,“王全斌殺蜀降兵二萬七千人于成都”。[3]又如殘忍,“有大校割民妻乳而殺之”,宋太祖得知此事,也不禁哀息:“婦人何罪?而殘忍至此!”[4]諸如此類,罄竹難書。史載:王全斌等在蜀“晝夜宴飲,不恤軍事”,“部下漁奪貨财,蜀人苦之。”[5]“蜀軍憤怨,人人思亂。”[6]宋太祖不得不将王全斌等貶官,承認入蜀宋軍“專殺降兵,擅開公帑,豪奪婦女,廣納貨财,斂萬民之怨嗟,緻群‘盜’之充斥。”[7]對于宋軍的暴行,如今确實可以視爲統一的代價。但當年深受其害的蜀地民衆則無法忍受。前面講到的蜀人泣别孟昶的送行活動正是一次聲勢浩大的抗議宋軍暴行的群衆運動,以全師雄興國軍爲代表的反宋兵變、民變則是當時蜀地人心向背的具體體現。《宋史·太祖本紀二》稱:乾德三年三月,“兩川‘賊’群起。”蜀地反宋事件,風起雲湧。僅《錦裏耆舊傳》卷4便載:乾德三年四月,“陵州(治今四川仁壽)‘賊’袁廷裕反,資州(治今四川資中)黃承浦、普州(治今四川安嶽)劉澤時人号之劉硬弓、昌州(治今重慶大足)趙令等反,各據本州,與全師雄應接,所在州郡,道路不通。又嘉州(治今四川樂山)馬承逸反,屯犍爲山,進攻州城。”

二是孟昶個人的遭遇。孟昶“至汴京,改封秦國公,越七日薨,”[8]享年僅47歲。他死因不明,很值得懷疑。其母李氏“因不食,數日卒”,據說她死時曾譴責其子:“汝不能死社稷,貪生以至今日。”[9]其實她何嘗不是以死抗争!孟昶的愛妃花蕊夫人“入備後宮”,[10]甚至還有被晉王趙光義射死的傳聞。蔡縧《鐵圍山叢談》卷6載:“國朝降下西蜀,而花蕊夫人又随昶歸中國。昶至且十日,則召花蕊夫人入宮中,而昶遂死。昌陵後亦惑之。”“太宗在晉邸時,數數谏昌陵(指宋太祖),而未果去。一日,兄弟相與獵苑中,花蕊夫人在側,晉邸方調弓矢引滿,政拟射走獸,忽回射花蕊夫人,一箭而死。”蜀人對孟昶的悲慘結局不免十分同情。

三是平調蜀地的财富。宋朝在蜀地不僅屠戮,而且掠奪。吳曾《能改齋漫錄》卷13《下蜀辎重百裏不絕》稱:“王師下蜀時,護送孟昶血屬辎重之衆,百裏不絕,至京師猶然。”并引用時人李度的詩句:“全家離錦裏,五月下瞿塘。繡服青娥女,雕鞍白面郎。累累輕重富,杳杳路岐長。”這些“累累辎重”并非供孟昶一家享用,而是最終歸北宋朝廷所有。此後,宋朝又将财物源源不斷,水陸兼運,運往開封。彭百川《太平治迹統類》卷3《太宗平李順》載:“蜀土富饒,絲綿绮号官天下。孟氏割據,府庫充溢。及王師平蜀,其重貨銅布,載自三峽,輕貨絞縠,即設傳置,發卒負擔,每四十卒爲一綱,号爲日進。不數十年,孟氏所儲,悉歸内府。”如果說屠殺蜀地軍民,罪在王全斌等,朝廷隻是用人不當,那麽平調蜀地财富,宋太祖責無旁貸。他說:“中國自五代已來,兵連禍結,帑藏空虛,必先取巴蜀,次及廣南、江南,即國用富饒矣。”[11]很清楚,他先取巴蜀是要将蜀地作爲支持其平定全國的戰争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補給地。

四是進行新的榨取。宋太祖平定後蜀之初,多次下诏廢除後蜀苛政。如乾德四年二月《蠲放西川諸州夏稅诏》稱:“收複以來,屢免租賦,尚恐凋弊之俗,耕稼未全,更議蠲除,俾令安緝。今年夏稅并沿征等,并蠲其半,無者全放。”[12]然而這一系列诏令大多口惠而實不至。有關北宋平蜀之初的舉措,史書中的記載多有不實之處。如陳均《九朝編年備要》卷1乾德三年二月“赦西蜀”曰:“賜師所過租,除科役賦調之無名者,赈貧乏,赦群‘盜’,訪賢才,叙官吏,蜀人以安。”不必旁征博引,同書卷4淳化四年(993)二月“蜀盜王小波攻掠諸縣”的記載已對上述說法作了有力的反駁:“蜀地饒富,孟氏割據,府庫益以充溢。及王師平蜀,孟氏所儲悉歸内府。而言事者競起功利,成都常賦外,更置博買務。諸郡課民織作,禁商旅,不得私市布帛,司計之吏析及秋毫。蜀地狹民稠,耕作不足以給,益以貧困。兼并者複籴賤販貴,以奪其利。”此外,北宋前期,朝廷在蜀地實行重稅政策。如商稅,馬端臨指出:“天下商稅,惟四蜀獨重。雖夔、戎間小壘,其數亦倍蓰于内地之壯郡。”其原因據說在于蜀地使用鐵錢:“四蜀所納皆鐵錢,十才及銅錢之一,則數目雖多,而所取亦未爲甚重。”但馬端臨在考證後,肯定蜀地商稅“元額偏重”。[13]由于朝廷的壓榨,蜀地反宋事件延綿不絕。除王小波、李順之變而外,還有劉旰兵變(997)、王均兵變(999-1000)等等。于是,北宋前期始終是蜀地的多事之秋,蜀地在北宋前期始終是個不穩定的地區。

五是吏治敗壞。蜀地的民變、兵變不斷,與這裏吏治敗壞關系極大。蜀地桃符詩雲:“新年納餘慶,佳節号長春。”[14]以長春爲聖節名的宋太祖所任命的首任知益州(治今四川成都)是參知政事呂餘慶。需要指出的是,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1載:“呂餘慶出守,太祖谕曰:‘蜀人思孟昶不忘。卿官成都,凡昶所榷稅食飲之物,皆宜罷。’餘慶奉诏除之,蜀人始欣然,不複思故主矣。”其中,蜀人“欣然”雲雲,系小說家言,并非事實。《宋史·呂餘慶傳》僅稱:入蜀“軍士恃功驕恣”,“有軍校被酒持刃,奪賈人物,餘慶立捕斬之以狥。軍中畏伏,民用按堵。”如此而已,并無蜀人“不複思故主”等過分誇張之語。不可否認,宋太祖“尤嚴貪墨之罪”,[15]當時“受贓棄市者多矣。”[16]然而宋初在蜀地、嶺南等偏遠地區,使用“負罪之人”爲官。這些“負罪之人,多非良善,貪殘兇暴,無所不至。”“其或怙惡不悛,恃遠肆毒,小民罹殃,卒莫上訴。”[17]因此,北宋前期在這個天高皇帝遠的地方,官員肆無忌憚,“不法者百數”。[18]如淳化年間,知成都府吳元載“頗尚苛察,民有犯法者,雖細罪不能容,又禁民遊宴行樂,人用胥怨。”[19]彭山(今屬四川)縣令齊元振“貪暴,民尤苦之。”民衆起而“殺元振,剖其腹,實以錢刀。”[20]其民憤之大,可想而知。當時人曾質問:“向使無加賦之苦,得循良撫綏之,安有此亂?”并感歎道:“聚斂之爲害如此,可不戒哉!”[21]

六是歧視蜀人。宋初蜀地動亂不止,責任分明在于朝廷。但是宋初統治集團并不反省其在蜀政策,反而無端指責“蜀人好亂”、“蜀人多變”,并“待之以待盜賊之意,而繩之以繩盜賊之法。”[22]朝廷對蜀人歧視頗深,對蜀地防範頗嚴。諸如不許“蜀人官屬”,尤其不能任要職,如“不得通判州事”。[23]又如限制蜀地解額,以緻蜀地解額“絕少”。[24]所謂解額,簡而言之,即參加科舉考試的舉人數額。最突出的事例是在蜀地“毀城隍,銷兵甲”,以緻“兩川惟陵、梓(即今四川三台)、眉、遂(即今四川遂甯)有城可守”,其它城市“名爲郡城,蕩若平地。”[25]“蜀人好亂”之說相當偏頗,京東士人王辟之就不贊同。他說:“世以蜀人好亂”,其實作亂者“率非土人”。[26]對于此說,蜀地士人更是深表不滿:“蜀中之叛,非蜀人爲之也,皆朝廷所委用之臣所爲也。”[27]因寫下《蠶婦》詩而知名于世的郫縣(今屬四川成都)籍士人張俞一再反駁道:“甲午之亂,[28]非蜀之罪也,非歲之罪也,乃官政欺懦,而經制壞敗之罪也。”[29]“诏令不布,王澤不流,于是三盜乘而互亂,(李)順、(王)均、(劉)旰也。則非蜀之罪,奸臣之罪也。”[30]于是,包括士人在内的蜀地民衆在感情上與朝廷更加對立,某些士人甚至采取與朝廷不合作的态度。如張俞(又作張愈)便選擇了隐逸之路,隐居于青城山白雲溪,有“白雲先生”之稱。[31]蜀地士人與朝廷情緒對立,正是宋初“蜀士知向學而不樂仕宦”[32]的重要原因之一。

閱讀有關北宋文獻,不難發現,在蜀人口中、在蜀士筆下,後蜀一派繁榮景象。諸如“蜀中百姓富庶”,“蜀中久安,賦役俱省,半米三錢”[33]之類,贊美之詞不絕于耳。其實,這是委婉地對宋初“東西兩川旱,民饑,吏失救恤,寇大起”[34]的現實所表達的不滿。後蜀時期蜀中社情較好,北宋初期治蜀政績極差,是可以肯定的。然而平心而論,後蜀天上,北宋地下,兩者判若天淵,未必是事實。這些記述無非是以蜀士爲主的蜀人的懷舊情緒的流露。這類記述還多,僅在《蜀梼杌》一書中就不少。如追憶成都當年的美景:“夾江皆創亭榭,遊賞之處,都人士女,傾城遊玩,珠翠绮羅,名花異香,馥郁森列。(孟)昶禦龍舟,觀水嬉,上下十裏,人望之如神仙之境。”“城上盡種芙蓉,九月間盛開,望之皆如錦繡。”蜀人往日的歡樂:“村落闾巷之間,弦管歌誦,合筵社會,晝夜相接。”這些孟昶時代的美好回憶無疑都飽含着對後蜀的懷舊情緒和對北宋的對立情緒。而“府庫之積,無一絲一粒入于中原,所以财币充實”[35]雲雲,則分明是對北宋朝廷無端平調蜀中财富的抗議之詞。

[1]關于北宋前期朝廷在四川的苛政,可參看吳天墀:《王小波、李順起義爲什麽在川西地區發生》,《四川大學學報》1979年第3期。

[2]《宋史》卷200《刑法志二》。

[3]《宋史》卷2《太祖本紀二》。

[4]《續資治通鑒長編》卷6乾德三年七月。

[5]《琬琰集删存》卷2《曹武惠王彬行狀(李宗谔)》。

[6]《琬琰集删存》卷3《王中書全斌傳(實錄)》。

[7]不著撰人:《宋大诏令集》卷203《貶責一·議王全斌等罪诏》,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

[8]《九國志》卷7《後蜀世家·後主》。

[9]《宋史》卷479《世家二·西蜀孟氏》。

[10]胡仔:《漁隐叢話》前集卷60《花蕊夫人》,四部備要本。

[11]王稱:《東都事略》卷23《劉繼元傳》,“臣稱曰”,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2]《宋大诏令集》卷185《蠲複上·蠲放西川諸州夏稅诏》。

[13]馬端臨:《文獻通考》卷14《征榷考一·征商(關市)》,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

[14]楊億口述、黃鑒筆錄:《楊文公談苑·學士草文》,李裕民輯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

[15]《宋史》卷200《刑法志二》。

[16]《續資治通鑒長編》卷12開寶四年十月庚午注。

[17]《宋史》卷266《王化基傳》。

[18]曾鞏:《隆平集》卷20《妖寇》,宋史資料萃編本。

[19]《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5淳化五年正月甲寅。

[20]《太平治迹統類》卷3《太宗平李順》。

[21]王辟之:《渑水燕談錄》卷9《事志》,李偉國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

[22]蘇洵:《嘉祐集》卷14《張益州畫像記》,四部備要本。

[23]《宋史》卷298《*亮傳》。

[24]徐松輯:《宋會要輯稿》選舉15之15,北京:中華書局,1957年。

[25]王禹偁:《小畜集》卷15《奏議·論州郡削弱之弊》,四部叢刊本。

[26]《渑水燕談錄》卷9《事志》。

[27]《蜀梼杌校箋·蜀梼杌自序》。

[28]李順淳化四年攻陷成都,系甲午年,因此宋人稱“李順之變”爲“甲午之亂”。

[29]《成都文類》卷22《序一·送張安道赴成都序(張俞)》。

[30]《成都文類》卷29《記·頒诏廳記(張俞)》。

[31]參看祝尚書:《北宋西蜀隐逸詩人張俞考論》,西華大學、四川省文史研究館主辦《蜀學》第1輯,成都:巴蜀書社,2006年,第131-140頁。

[32]《宋史》卷293《張詠傳》。

[33]《蜀梼杌校箋》卷4《後蜀後主》。

[34]韓琦:《安陽集》卷50《故樞密直學士禮部尚書贈左仆射張公神道碑銘》,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35]《蜀梼杌校箋》卷4《後蜀後主》。

五、曆史畢竟由勝利者書寫

值得注意的是,北宋中期以後,特别是南宋時期,孟昶的形象出現了由不同走向相同的趨勢。南宋時期開始流傳的各種重要史籍,諸如蜀人(縣籍不詳)李攸《宋朝事實》、眉山(或作青神,今屬四川)王稱《東都事略》、丹棱(今屬四川)李焘《續資治通鑒長編》、眉山(或作丹棱)彭百川《太平治迹統類》、莆田(今屬福建)陳均《九朝編年備要》、晉江(今屬福建)呂中《宋大事記講義》等等,無論出自蜀地士人或其他地區人士之手,均依據官修宋太祖、太宗《兩朝國史》,有揭露孟昶荒淫的七寶溺器一事的記述。至于其緣故,固然不是單一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條無疑是傳統時代當局控制輿論,正統文化體現統治者意志,曆史畢竟由勝利者書寫。謊言重複千遍尚有可能變爲“真理”,見于官修《國史》的記載時間一久自然成爲“史實”。于是,孟昶的形象終于趨同,他的昏君形象就這樣被“層累地造成”,并壓倒其明君形象。在促成孟昶形象趨同的各種原因當中,下面兩條應當指出。

第一,朝廷對蜀政策的調整。這些措施包括增加蜀地解額、準許蜀人官蜀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派遣廉吏入蜀。這一舉措始于宋太宗、真宗時,兩度派遣朝廷要員張詠出知益州。此人素有廉吏之稱,他的格言是:“廉不言貧,勤不言苦。”[①]張詠治蜀的主要舉措有減輕民衆負擔,嚴懲貪官污吏,緩和社會矛盾。[②]張詠入蜀僅僅是廉吏治蜀的開端。北宋中期,一批廉吏相繼入蜀,諸如韓億、文彥博、韓琦、張方平、呂大防等等。其中,有“鐵面禦史”之稱的趙抃四度入蜀,并在宋英宗、宋神宗時兩知成都府。與張詠相比,趙抃更親民。他寬民力,不妄殺,深入窮城小邑,貼近普通民衆,“以寬治蜀,蜀人安之。”[③]這批治蜀廉吏無不關心民衆疾苦,他們受到蜀地民衆擁戴。如張詠在蜀“凡一令之下,人情無不慰惬。”他再知益州,“蜀民聞之,皆鼓舞相慶。”[④]他後來去世,“蜀人聞之,皆*,号恸。”[⑤]至于趙抃治蜀,在史籍中“蜀民歌之”、[⑥]“蜀民大悅”、[⑦]“蜀人安其政”、[⑧]“蜀人素愛抃”[⑨]一類的記載比比皆是。這批封疆大吏在蜀人心中的威望大有超過孟昶這位“偏霸之君”之勢。治蜀廉吏深受蜀人歡迎意味着朝廷在蜀形象的改變,蜀地民衆對朝廷的态度由對立逐漸演變爲認同。北宋中期以後,宋朝在蜀地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逐漸超過後蜀。而孟昶的形象也相應由明君逐漸演變爲昏君。

第二,蜀地局勢的好轉。經過張詠兩度治蜀,宋真宗以後,蜀地趨于穩定。史稱:“蜀始複大治。”[⑩]據不完全統計,蜀地北宋前期58年中發生的規模較大的民變、兵變達17次之多,而北宋中期69年間僅4次而已,并且規模較小。北宋中期,蜀地又在穩定的基礎上逐步走向繁榮。宋仁宗宣稱:“益部民物繁富。”[11]嘉祐年間中進士的成都籍士人呂陶講到其家鄉的繁榮時,自豪之情溢于言表:“蜀之四隅,綿亘數千裏,土衍物阜,資貨以蕃。财利貢賦,率四海三之一,縣官指爲外府。”[12]足見這時西蜀地區經濟在全國所占地位之高。而在西蜀地區,成都又尤其富庶。嘉祐二年(1057)中進士的華陽(即今四川成都)籍士人範百祿指出:“成都,蜀之都會,厥土沃腴,厥民阜繁,百姓浩麗,見謂天府。”[13]《石林燕語》也稱:“自慶曆以來,天下乂安,成都雄富,既甲諸帥府。”[14]北宋中期蜀地及成都的繁榮、富庶,已遠非後蜀時期可比。如果說宋初蜀人不免懷念富庶、繁榮的孟昶時代,那麽這種懷舊情緒至此已經淡化乃至消褪。

正是由于上述種種原因,千百年來人們幾乎衆口一詞,稱孟昶爲昏君。然而北宋前期出自蜀地民衆之口的口述資料和出自蜀地士人之手的文獻資料畢竟部分流傳下來。清康熙年間,仁和(即今浙江杭州)籍士人吳任臣著《十國春秋》時,接觸到有關孟昶形象的兩種不同記載,而他本人與後蜀、與北宋、與蜀地均無感情上的糾葛和恩怨。吳任臣便指出,孟昶前期“孜孜求治,與民休息,”,後期“用匪其人,坐緻淪喪”,并認爲孟昶功大于過,“未必如王衍荒淫之甚也”。[15]照此看來,以階段論、功過論評論孟昶,自有其來曆。

(《四川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1期)

[①]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卷3之3《尚書張忠定公》。

[②]參看吳天墀:《張詠治蜀事輯》,《吳天墀文史存稿》第92-116頁。

[③]蘇轼:《東坡七集·東坡集》卷38《趙清獻公神道碑》,四部叢刊本。

[④]《安陽集》卷50《故樞密直學士禮部尚書贈左仆射張公神道碑銘》。

[⑤]《安陽集》卷50《故樞密直學士禮部尚書贈左仆射張公神道碑銘》。

[⑥]鄭獬:《鄖溪集》卷1《龍圖閣直學士知谏院趙抃可右谏議大夫參知政事制》,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宋史》卷316《趙抃傳》。

[⑧]胡仔:《漁隐叢話》前集卷28《趙清獻》,四部備要本。

[⑨]《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36熙甯五年閏七月甲戌。

[⑩]《安陽集》卷50《故樞密直學士禮部尚書贈左仆射張公神道碑銘》。

[11]《續資治通鑒長編》卷102,天聖二年七月己亥。

[12]呂陶:《淨德集》卷14《成都新建備武堂記》,《叢書集成》初編本。

[13]傅增湘輯:《宋代蜀文輯存》卷22《〈成都古今集記〉序(範百祿)》,香港:龍門書店,1971年。

[14]葉夢得:《石林燕語》卷7。

[15]《十國春秋》卷49《後蜀二·後主本紀·論曰》。

五代時期,後蜀開國君主孟知祥尚未稱帝而在太原居官時,其妻李氏生了一個兒子,這天正值當地法雲寺裏歡慶中元節,又是孩子降生的誕辰吉日,全家大喜,爲之取名仁贊,字保元。他就是孟知祥的第三子,五代後蜀的第二代蜀主孟昶。

孟昶幼年天資穎悟,性格開朗,知祥十分寵愛。有一位擅長相術的先生對孟知祥說:“此兒骨法非常,宜愛之”。又說:“四十年偏霸之主,非等閑也”。孟昶十餘歲時,孟知祥被後唐莊宗授任爲西川節度使及行軍司馬,至後唐明宗逝後即獨立稱帝,國号後蜀。孟昶16歲那年,知祥病重,立其爲皇太子監國,權監軍國事。至知祥死後,遂嗣承皇位而更名爲昶。朝廷一些官員欺昶年少,有謀反之心,孟昶根據輕重分别作了果斷處置。他尊重老臣,凡上書進谏者,賜金獎勵。又安撫百姓,鼓勵耕織,大敕犯人,頗得民心。

孟昶興趣廣泛,能詩善文,喜愛醫藥、跑馬、擊球、種牡丹等,尤其對楹聯很有研究,自幼就善于從門聯、對聯中學習知識,尋求樂趣。他在位30年,大力提倡制作高雅、富有情趣的桃符,一時國人喜對成風,妙對佳聯疊出不窮,作聯賞對成了人們展示才華、寄托希望、除惡揚善的重要方式。有一年春節,孟昶下令手下文臣作聯,衆臣寫罷,他郡不中意,便揮筆親書“新年納餘慶,佳節号長春”。據考,此是我國現存最早的春聯。

孟昶喜愛醫藥,并具有一定的醫藥知識修養,少時即爲人所稱道。據史書記載,一次其母身患重病,屢易名醫診治無效,他便檢點醫書,自拟方藥,其母服之竟愈。宮廷臣僚患病,他常常親自診治,每獲良效,衆醫官無不佩服。孟昶喜讀醫經、本草,對以前的本草書籍有不同看法。他認爲本草著作衆多,皆載之不詳,影響最大的《新修本草》已頒行300餘年了,需要重新校訂。四川盛産藥材,可進一步考訂書中的内容。于是,他下令翰林學士韓保升等與諸醫士在唐《新修本草》與《圖經》的基礎上,互相參校,重新删定,稍增注釋,撰成《重廣英公本草》(後世又稱《蜀本草》)20卷,并親自作序。《蜀本草》的刊行,轟動了巴蜀,推動了巴蜀醫學的發展。一時蜀中醫藥著述成風,《食性本草》、《周易參同契真義》、《參同契大易二十四氣修煉火丹圖》、《意醫經曆》、《保童方》等相繼出現,蔚爲壯觀。《蜀本草》中保持了早巳散佚的《新修本草》、《本草圖經》内容,李時珍評價曰:“蜀本草,其圖說、藥物形狀,頗詳于蘇陶也”。雖然《蜀本草》在宋代時已經散失,但其内容多被搜集于《證類本草》、《本草綱目》諸書中。據中國中醫研究院馬繼興研究員在《中醫文獻學》一書中考證,《證類本草》各藥注文小字标題“臣禹錫等謹按”項内所引的《圖經》文字,即《新修本草》圖經的佚文。從現存《蜀本草》佚文中可以看出,編寫《蜀本草》時,對唐《圖經》内容有過不同的看法,并提出了質疑,如《證類本草》卷12辛夷條,卷20鮑魚條,卷27白瓜子條等即爲其例。所以,《蜀本草》的頒行,是對本草學的一大貢獻,對中醫藥學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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