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小跑着出了城。還是沒有發現那個家夥,我立刻把神識放開,向着他剛剛走的方向追去。可是追了一會竟然沒有人,這種情況不對勁,他這是個普通人,拿着100多斤的大劍,不可能會走的那麽快。一定是改道了。想到這裏。我就開始大範圍的奔跑,利用神識的便利之處,開始搜尋那個家夥的方位。

真是工夫不負有心人。那個家夥最終還是被我找到了,這個家夥真是狡猾。害怕别人找他的麻煩,竟然一出城就改道去走森林中的小路。這種小路長年都不會有幾個人走,但也不失爲是一條節近。

“盜墓賊叔叔,你怎麽在這裏呢?這裏荒郊野外的多危險,路又這麽的難走,你還要抱着那麽重的一把劍,不覺得吃力嗎?”我背着手大搖大擺地從一個樹的陰影後走了出來。

“竟然是你個小壞蛋,攪了我的生意,害得我被人趕了出來。現在還敢出現在我的身邊,看我怎麽收拾你。”本來這個人因爲抱着大劍走了這麽長的路,已經憋出一肚子的火。現在看見我這個罪魁禍首,哪有不發彪的理由。竟然把大劍扔到地上,挽起袖子,向我走來。竟是一臉的獰笑?

“在這個荒蕪人煙的林間小路上你想幹什麽,我隻是個小女孩。我會叫的,你不要過來。”嘿嘿,我提醒一下他,這裏是森林,又沒有人,我隻是個小女孩,沒有什麽威脅。他要是幹出什麽事,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氣了。我還真是邪惡啊。

“是啊,這裏又沒有人。離城市又那麽遠。真是個好地方啊。嘿嘿嘿嘿。”看來我的話起作用了,他的臉上不再是猙獰的表情,反而換上了一種淫邪的笑容。看到這表情我就知道他想的是什麽了,畢竟,前世我也是一男性生物的說。

“你想幹什麽?我警告你,你不要過來。我可是很厲害的,你想幹什麽!?”我的聲音一下子變成了尖叫。

我沒有騙他,我真的很厲害。隻是臉上的表情很害怕而已。但是誰規定厲害的人就不能害怕了。我在心裏不停的爲自己開脫。

“嘿嘿,小妹妹。你說我想幹什麽,你把我的生意攪黃了,害得我被衛兵趕了出來,你不應該給我一些補償嗎?我看你身上也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就拿你的身體來補償我吧。我這麽大了還沒嘗過小孩子的味道,聽說很不錯哦。”這家夥已經完蛋了,殺他絕對不需要背負任何罪惡感。

“你不能這樣。這樣是犯罪的,我還隻是個小孩子。我這裏有金條,我有金條,我把金條都給你。你放過我好不好?”随着猥瑣男的接近,我顯得更家恐慌,甚至将身上最後的金條都拿了出來。

“沒想到你身上竟然會有金條。你一個流浪的小女孩怎麽會有金條,一定是偷來的。真是不乖,現在我就把這些金條沒收。”說着一把向金條抓來,不過他注定是要失望的了。

我拿金條的手一收,他就抓了個空。這種惡心的人還是早點死了幹淨,今天就讓我來淨化這個世界上的垃圾吧。

我已經徹底的相信,我殺了他絕對不會有心理負擔。

“這可不行,這是我的錢。怎麽可以給你這種盜墓賊。現在給你最後一分鍾,說出你的遺言。”我的目光變得冷清,語言也變的有力。不過小孩子的聲音再怎麽有力的說,都是奶聲奶氣的。

“哎呀?小姑娘這樣可不乖哦,叔叔我一會可是會好好對你的,你還是好好的從了叔叔我吧。哈哈哈哈。”惡心的笑臉。

我理都不理他,在他沖過來之前使用閃爍。消失在他面前,叫他撲了個空。在他還在納悶的時候,揀起了那把劍。

“壞叔叔。你說,我要是拿着這把劍在你的身上砍那麽幾劍會是什麽樣呢?我真是好奇啊,要不叔叔你幫我做做實驗吧。”我拿起劍。看着劍身,對盜墓賊說。

“你…你怎麽可能拿的起那把劍,而且還那輕松?”他被我拿起那把劍的事實給驚呆了,他怎麽也沒有想到,我這樣一個9歲不到的小女孩能拿的動那把劍,而且看上去那麽輕松,随意——就像是一根樹枝。

“哎呀呀,壞叔叔。你都敢拿走銀眼魔女作爲墓碑的武器,難道就不知道這個世界上隻有一種人才能使用這種武器嗎?”說着,我就把丹田内的妖力釋放一部分出來,将眼睛和頭發都恢複成大劍的模樣。

“銀眼、金發…你,你是大劍。”看到我的變身之後他一臉的恐懼,從剛剛的驚訝中回過神來,現在卻陷入了恐懼。

“對了,你們,你不能對我怎麽樣,哈哈。你們有規定,不管怎麽樣你都不能對普通人出手,我隻是個普通人,你要是對我出手,就會被你的同伴消滅掉。”好象想起了那條不能對普通人出手的規定,一下子膽氣就大了起來。跟剛才簡直是判若兩人。

“更正兩點。”我豎起兩根污漆麻黑的纖細手指。“第一,我并不是正式的大劍,我現在已經離開了組織,不歸他們管理。第二,就算我是大劍,遇到這種事情,也是不會放過你的。你就死心吧,規定也隻是規定,要不要遵守規定,卻是由人來決定的。況且,你也說過,這裏并沒有其他人,我就是殺了你,也不會有人發現的。”

“不要,你不要殺我,我隻是個普通人,那把劍是我揀到的。真的,你要相信我,不要殺我啊。”說着就想跪下來求饒。真是一個沒有尊嚴的家夥,都到了這個份上,我還能放過他麽。真是太天真了,或者說想的太美好了吧。叛逃組織怎麽想都是一個嚴重的罪行,今天絕對是有我沒他,竟然還抛棄最後的尊嚴來做這無謂的掙紮。

一劍飛過,他的頭顱就飛了出去,然後閃身躲過噴出來的鮮血。第一次殺人,沒有任何的不适。沒有書上說的慌張,想吐的感覺。很平常,沒有任何的感覺,就象是殺了妖魔一樣。很理所當然的感覺,看來是妖魔殺的多了。妖魔總是變成人的樣子,現在殺人都沒有感覺了。

看着地上的屍體,考慮了半天,還是決定處理一下的好。免得被組織發現,這種一刀斷頭,而且傷口平滑的傷勢,也隻有大劍做的出來。要是被發現這附近有戰士殺了人,肯定會來調查,這樣我可就麻煩了。把那顆頭一腳踢飛,具體有多遠,我也不是很清楚,總之我看見它飛了好遠好遠,才開始下落。抓起屍體的衣領,拖着走到了森林裏樹木密集,原離道路的一個地方。三兩下用劍砍出了個坑,扔進去,在坑的兩邊踹了兩腳,土自然就把屍體掩埋掉了。沒有必要爲這家夥把墳墓做的和大劍的一樣仔細。這家夥本身就是個盜墓賊,死後能有入土就算是不錯的了。

處理完屍體的事情,我就提着大劍離開了那裏。打算找個隐蔽的地方把大劍藏起來。一個小女孩,不管把這把大劍僞裝成什麽東西。都不合适,因爲它的體積就在那放着,難道你看到一個小女孩拿着一個比自己還要大的東西,不會感覺到奇怪。

找了半天,也沒有找到了個好的儲藏地點,我做人還真是失敗啊。最後想了一個辦法,找了一棵大樹,那種樹叉很多的,找了棵标志明顯的大樹,跳到樹上去。把劍插在一個樹叉的分叉處。整個劍身都插了進去,就剩一個劍柄露在外面。不過有樹叉擋着,沒有特意上來查看的人,是不會發現了,以後就這麽藏劍了,有樹的地方,我就能藏劍。雖然有些對不起大樹,但是這個世界上也沒有什麽環保組織,而且這個世界上樹多的是,也不少這幾棵。

藏好劍,那這個地方的位置記好。天已經黑了,本來還想回到城裏的薔薇夫人那裏去,她畢竟是一城之主,房子一頂很大,很漂亮。我到這個世界還沒有見過什麽高檔的房子,住處。總是野外露宿,要麽就是小地方的小旅店,最可恨的就是在組織的時候,組織給每個人配法的“标準間”,簡直太簡陋了。隻好在這個森林裏将就一晚上,我已經開始幻想明天到城裏去,如何在薔薇夫人那享受一番了。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來了(作者:由于太激動,所以天沒亮就爬起來了。)。準備了一下,很快就要去城裏了,怎麽老感覺自己像是土包子進城一樣。其實也沒什麽好準備的。找了個地方馬馬乎乎洗了個澡,當然是在河裏了。把自己的錢拿好,當城裏去了先換身衣服,本來不覺得怎麽樣,可把衣服換下來之後洗完澡,都不敢穿了。勉強穿上之後,立刻進城,什麽都不幹也要先買套衣服換上。

到城門口的時候城門也是剛剛開,一群小商販都在接受檢查。看上去比昨天要仔細,估計是那個賣劍的家夥被發現後,薔薇夫人下的命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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