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草頭鹿


“嗚呦!嗚呦!……”

一頭六尺多高、八尺多長的大頭雄鹿在深山野林中勉力小跑着,一邊跑,一邊不住的哀鳴。

它身中多箭,一路滴血,身上的皮毛被汗水和血浸得濕透,冒着騰騰的熱氣。爲了逃得一命,它慌不擇路,已經跑了很遠。

倏地,枯青的草叢中猛地蹿出一物,像一道黃光,重重的撞在雄鹿的側邊,一下子就将之撞翻在地。

“喵嗷!”

一聲如貓似虎的低嘯,鹿上赫然站着一隻黃中帶白的花斑小豹子,體型竟比一般家貓還小,但那模樣和神情卻極爲不凡,威風凜凜,煞氣騰騰,真正的老虎都及不上它半分。

巨大的雄鹿橫躺在地上,全身痙攣,頭顱掙紮着一揚一揚,尖聲嗚咽着,血沫子從嘴角溢出,僅僅一擊就被撞了個半死,再也爬不起來了。

大約半刻鍾後,比人還高的黃草被撥開,走出一個身穿獸皮、頭戴皮帽的黑頭發少年,累得大汗淋漓,全身濕透,如同落水的公雞一般。他兩腿一軟,撲倒在地,“呼哧呼哧”粗聲喘息。

少年正是林奇,他爲了獵殺這頭鹿,從鹿籬山深處一路追到此間,如果再往前走一些,馬上就要離開此山,進入蒼龍大嶺的地界了。

這一次長途追獵,既拼出了他速度的極限,也最大程度上考驗了他的耐力,若把這成績放在麒麟子試煉的第一關,絕對是破紀錄的一次超常表現。

“噼裏啪啦”的爆響聲中,小豹子小七蜷身縮首,變成巴掌大小,一躍掠到林奇後腦勺上,把正在大口喘氣的他壓得啃了一嘴泥。

“混蛋小七,快下來!”

林奇一邊狂啐,一邊伸手去捉小豹子。

然而,這隻會讓事情變得更糟,他一手揮過,小豹子還以爲主人是在跟自己玩遊戲呢,靈巧的躍起,款款避過,繼而又重重的落下,壓得他再次啃了一嘴泥。

如此重複了三兩回,林奇也學乖了,對這個調皮愛鬧的小豹子莫克奈何,任由它壓在頭上,兀自喘氣休息。

自從一人一豹成爲夥伴,過了半年多時間,現今又是寒冬時節,掐頭去尾,他在鹿籬山已呆了整一年。

經過這半年多,兩者都成長了,尤其是小七,雖說縮小時的形态跟普通老鼠差不多大,隻長了一點點,變大後的形态卻有半大家貓那般大了。

無論什麽形态,體重都是一樣的,足有二十來斤。所以當它縮成巴掌大時,身體密度之高,簡直相當于一團實心的純金,壓在頭上,可不是一般的沉。輕輕撞上一下,力道也不是一般的大。

小七不敢太過放肆,當主人終于要起身時,乖巧的躍到了一旁。

鹿還在地上躺着,四蹄時不時擾動幾下,試探着想要起身。林奇走到其身前,抽出龍牙寶劍,蹲下身來,一劍刺入它的心口,給了它一個幹脆利落的死。

這是一頭成年的雄性草頭鹿,之所以名曰“草頭”,是因爲它頭頂巨大的鹿角上長滿了苔藓也似的孢子類生物,一眼看上去,就像長滿了草一樣。

接着,他就麻利的把這頭終究沒能逃脫一死的鹿給剝皮割肉了,走時當然沒忘取走最重要的東西,草鹿角。

鹿角比骨頭還硬,普通的小刀割不斷,無刃的龍牙劍更無法切割,他索性費了些功夫,用蠻力直接揮劍将之從鹿頭上砸下來。

草頭鹿角上的草喚作鹿頭草,抑或是鹿角草,是一種十分珍貴的靈藥,與有“草還丹”之稱的“地行參”齊名,同屬制作回陽水的副藥。

夏國一等一的名馬逐鹿馬,據說就是因爲喜歡追逐草頭鹿,啃食它們頭上的鹿頭草而得名的。

他此番之所以拼盡全力獵殺這頭鹿,甚至不惜穿越數個極度危險的禁區,九成九的動機都在于這一鹿角的鹿頭草。

林奇前腳剛走,在天空中盤旋許久的七八隻黑鹫争相撲下來,瘋狂的搶食鹿肉。一群土犬也匆匆趕來,吠叫着與黑鹫們對峙,想要分一杯羹。

黑鹫和土犬是森林中最常見的食腐者,它們一種是天上飛的猛禽,一種是地上跑的兇獸,想想或許八竿子打不着,可悠久的歲月以來,相互間卻是最主要的敵人,抑或說是競争者。

小到鹿籬山,大到整個蒼龍嶺,随處可見這兩種生物拼死争搶血食的場景,并不新鮮。

半年前,林奇帶着小七一起離開位于山林狼領地内的那座樹巢,開始居無定所的遊獵生活,每次狩獵,多餘的血肉一般都被土狗或黑鹫收拾幹淨。

這一年的冬天,相比去年,幾乎沒怎麽下過雪,但卻比往年都要冷。剛一入冬,草和樹葉大多都被凍死,食物驟然變少,連草頭鹿這種群居意識極強的動物都開始分而覓食了,結果才有這頭獨行的雄鹿成了林奇的獵物。

否則的話,要想在鹿群中獵得一頭草頭鹿,莫說他一個人了,就算一個大型狼群傾巢出動,都不一定能辦得到。

背着一整張鹿皮,一對大鹿角,以及大量的鹿肉,加諸沉甸甸的小豹子小七還總淘氣,時不時蹿到他身上,以林奇的體力,如何承受得了,走走停停的,直到夜半時,才回到居住地。

他的新家安在龍潭河谷地旁邊的青石崖下,是一座倚着石壁建造的小木屋,之所以沒有選擇造一貫的樹屋,是因爲天氣異常嚴寒,每到夜晚,冷風凜冽,住在樹上,根本受不了風吹。

這道崖壁處于背風的位置,而且向陽,白日能曬到陽光,晚上可免于風吹,是方圓數十裏最宜居住的地方。

好地方從來不會缺乏居民,作爲一個初來乍到的陌客,他并不是此地的第一個發現者,更不是唯一的居民。

事實上,龍潭河谷位于鹿籬山後山深處,以流經山谷的龍潭河爲中心,向兩邊輻散開來,乃是一片縱深廣大的神秘之地,水草豐茂,森林密布,栖息着不少危險生靈。有猛禽,也有走獸,有的群居,有的獨居,甚至還有一些了不得的珍奇異獸存在,是一處非同小可的險地。

青石崖處于龍潭河谷外圍,周遭亂石林立,草木稀疏,平時沒有多少野物,自少有猛獸來此,一般情況下,還是比較安全的。

林奇初來此地,是追着一頭白毛山虎來的,在虎穴将之獵殺後,便鸠占鵲巢,順理成章的住了下來。

他本身實力頗爲不凡,還有一隻縮骨貓作爲夥伴,倚仗龍牙寶劍的強大威懾力,附近的猛獸都對他敬而遠之,不敢輕易靠近。

反之,他倒是把那些個血氣旺盛的猛獸視爲獵物,一有機會,就仔細觀察,如果可以的話,就動手獵殺。

當初住在樹巢的時候,他接連殺死了好幾隻山虎,自覺繼續呆在那裏已沒有挑戰性可言,是以毅然離開,繼續深入古林,尋找更高級的獵物。這個河谷,對他來說,就是一個天然的狩獵場……

……

雖然到家時已經很晚了,人也困,豹也乏,但飯還是要吃的,他煮了滿滿一大鍋上好的草鹿肉,再加上鹿角草、人參、黃精等珍惜草藥,以及在山林裏采集的一些調料替代品,晚餐着實豐盛。肉湯沸騰時,肉香之濃郁,令一人一豹饞涎欲滴,肚子“咕咕”直響。

待肉終于煮好,林奇率先開始大快朵頤,啃着熱乎乎、香噴噴的鹿肉,喝着滾燙的肉湯,又香又暖和,别提有多爽了。

至于小七,因爲舌頭怕燙,在一旁急得團團轉,等肉稍微涼了一些後,才迫不及待的膨脹變大,狼吞虎咽起來。

林奇用十之七八的回陽水将這小家夥從隻會吃奶喝湯養到牙齒長齊,自打它開始吃肉起,吃的就是熟肉,從來沒有吃過生的。結果導緻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它再也吃不下去生肉了,如果哪一天小七離開自己,林奇真懷疑它會不會活活餓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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