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雲以極快的速度自天邊而來,幾乎眨眼之間,村莊便被黑暗所籠罩。
沒多會兒,就有一個個搖搖晃晃的人影從村外僵硬的走了進來。
由于有秦奮在身邊,小貓妹子倒是不怎麽怕,眨着一雙萌萌哒大眼睛,滿是好奇問:
“诶,這些僵屍怎麽沒有穿官服啊?”
“……”
不穿官服才是正常的吧!
首先那是清朝的官服,這是漢朝,時間就不搭嘎,而且衣服乃是亞麻紡成,就算僵屍因爲某種原因而肉身不腐,但衣服也會爛掉的吧!
眼前這種身上破破爛爛,仿佛從灰土裏扒拉出來的農民工,才是僵屍的真正模樣啊!
秦奮虛着眼睛,不由想起曾經看過的一篇娛樂帖子。
爲什麽自小我看的僵屍片裏面的僵屍,都穿着清朝的官服?爲什麽就不能穿其他的服飾呢?而且,我們進入這個恐怖世界中所見到的的僵屍,也都是穿着清朝官服的,這,又意味着什麽?
其實,這個問題困擾過很多人,比如像我和你的這一代年輕人,都很無法理解,爲什麽電影片中的僵屍,都穿着清朝官服。經過某人深入淺出的探索求證,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僵屍,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香港電影中是很受歡迎的題材。
在電影中,僵屍總是身穿清朝官服,雙手伸直,雙足并攏如麻雀般一蹦一跳,以人之呼吸辨别方位,另外一個顯著的特點是用符貼在僵屍的前額可以讓僵屍定住。因爲僵屍總是跳躍前進,所以在中國建築的風水慣例中,通常在大門下會裝一塊約15厘米高的門檻,用來阻擋僵屍跳進家中。
可是爲什麽僵屍總是穿清朝的衣服呢?這可以從很多角度來分析。
第一,經濟學角度:清代的戲服多,便宜。僵屍片一般又都是低成本電影,爲成本考慮,所以制片們讓僵屍集體換成了清朝的衣服,而且一些清宮劇什麽的。也可以跑過去借衣服,興許某個清宮劇内的朝臣穿得官服在昨天還被僵屍穿在身上蹦跶呢。
第二,時間角度:死亡時間小于100年成不了精,死亡時間超過500年就成了魔頭了。或者說直接化得骨頭都沒了,所以隻有死亡時間在100~500間的才可能成爲僵屍。
如此算來隻有出生在公元1600~1900年的人才可能成爲僵屍,而這個時間段出生的人差不多都是清朝人。而且傳說清朝人下葬的時候都穿着官服,體面。照這麼估計,若幹年以後影視作品中出現的僵屍應該是穿着中山裝、西裝或nike,帶三塊手表,使用牙防組推薦的牙膏的形象了。
第三,民族感情角度:在清初,滿人入關時,大肆殺戮,很多平民百姓死在他鄉,于是出現了運屍人的工作,将屍體運回老家安葬。後來傳說出現了四川、湘西的趕屍人,屍體會自己跳着走。
并且,反清複明一直是香港的主流思想,很多人都同情反清複明的志士,貶低滿人,因此這些會跳的屍體就被安上了滿人官員的樣子。
而且香港是在清朝手上被英國割據的,因此香港人心裏有怨恨,于是拿清朝調侃,這是香港文化的一部分。至于爲什麽選擇官服,則是因爲民間反清、反貪的表現,是士大夫文人的想像和社會寄托。
第四,影視學角度:
清朝的官服從拍攝效果上比較符合僵屍的形象,因爲清朝官服比較直統統的,顏色較深,加上官帽的外形,整個服飾與漢服不一樣,有一種壓抑、沉悶的味道,所以用于拍僵屍最合适。如果用唐朝、明朝、漢朝的服裝來拍,也不是不可以,但因爲漢服顏色可能較淺、比較寬大,拍僵屍沒有清官服合适,反而會有一種飄逸的仙氣在裡面。
所以拍漂亮的女鬼一般穿的都是古代漢服,才有等一系列經典女鬼。試想,讓聶小倩穿清朝官服,那該是一種什麼效果?
第五,民俗角度:
清朝有種道士叫‘訓屍人’,他們具有引導屍體行動的一種法術。有很多有地位的以及有錢的人,在死去以後,希望落葉歸根,在屍體未腐化時由術士趕回鄉安葬,這時候就需要做屍體處理,道士一般會用他們的手藝把屍體做得僵硬,以便行走。然後打扮一下,這時候給它們穿上官服也是很擺譜的事。
趕屍人被稱爲‘趕屍匠’,大約三五同行,有的用繩系着屍體,每隔幾尺一個,然後額上貼黃紙符,另外的便打鑼響鈴開路,晝伏夜行。天亮前投棧,揭起符紙,屍體靠牆而立。到夜間繼續上路。
還有一種說法,指趕屍者其實背起屍體而行,但由于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自然看不見趕屍者,以爲有行屍。
第六,文學史角度:
僵屍之說盛行于明中葉以後及清朝。清朝一方面是對于僵屍事件的記載更多,對于僵屍的研究更多,更重要的是,清朝的小說和讀本等文學形式興起了一個高超。民間通俗文學對于這類身邊的怪事會做出不同的鬼怪等等的解釋,僵屍就是其中一種。
這些東西也被更多的書籍和民間傳說記載,被用到現在的一些電影的取材上了。清代筆記載僵屍者最多,首推袁枚的及紀曉岚的。此二書可以說是‘僵屍大全’。香港的僵屍電影大都來自這些書籍,因此很自然的僵屍穿的都是清朝的衣服。
這是秦奮曾經在酒館中聽過的戲言,當時隻是一笑置之,不過仔細想想,卻也有幾分道理。
除此之外,還有相似的是西方的吸血鬼起源,比較靠譜的解釋是卟啉病。
卟啉病是一個用來描述血液中血紅素生成不正常時症狀的術語。某些這種疾病,比如皮膚生血性卟啉病,這導緻毒素在皮膚上沉積這種疾病的患者通常對光很敏感,因爲光能激活皮膚中的這些毒素。當毒素被激活時,皮膚會被侵蝕而導緻毀容,包括嘴唇和牙龈的糜爛。這些因素可能導緻了患者有着像屍體一樣的腐爛的外表,同時他們還懼怕陽光。
而狼人的起源也很簡單……沒錯,就是你想的那樣,狂犬病。
狼人變身後,喜歡像瘋狗那樣亂咬人,你能說他不是狂犬病患者?
“糟了,怎得來了這麽多僵屍?”這些村民膽小怕事,很快慌亂起來。
“就是,這些僵屍力大無窮,逮人就咬,被咬傷的人也會變成僵屍……咱們打不赢的,還是躲開吧。”
“沒錯,等太陽一出來,這些僵屍就沒法動彈了……”
眼見着冒起了慌亂的苗頭,秦奮眼神一冷,當機立斷道:“都閉嘴!”
“現在高人正在亂葬崗鬥僵屍王,我們如果不牽制住這些小怪,被那僵屍王召喚了去,到時候高人落敗,咱們一個個都得死!”
“你們死也就算了,孩子們怎麽辦?”
“……”
人群頓時沉默了。就算是再老實巴交的農民,在涉及到孩子的問題上,也絕不會有半點兒猶豫。
護崽,這是所有哺乳動物的天性,寫入基因裏的本能。
村民們回頭望了望身後的孩子,臉上的神情很快堅定下來。
“攔住他們!”
“跟他們拼了!”
“沒錯,孩子一定不能出事!”
士氣這玩意兒虛無缥缈,但卻真實存在着,兩隻力量差不多的軍隊,勝者往往是氣勢如虹的哪一方。
随着僵屍逼近,秦奮首先動手,一包糯米便是天女散花式的砸了出去。
這些糯米砸到僵屍的身上,頓時就是一股白煙冒出,腐蝕的皮肉茲茲作響。
随着兩把撒下去,頓時就有一頭僵屍面無全非地倒了下去,渾身顫抖抽搐,顯然是爬不起來了。
人群爆發一陣歡呼,隻要破了害怕的心理,發現這些東西并不是不可戰勝的,村民的力量自然就能發揮出來。
小貓妹子站在秦奮身邊,一邊扔糯米團,一邊興奮的道:
“感覺好像植物大戰僵屍诶,身後的村莊就是農夫的家,我們就是豌豆射手,在這裏負責狙擊僵屍,好有趣!”
有趣你大爺!
你的心也太大了啊!
如果被那僵屍撲倒,保準你不會再說什麽植物大戰僵屍了!
秦奮皺了皺眉,道:“咱們人雖多,但實在是一群烏合之衆,隻要有一頭僵屍沖破防線,那麽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信心很快就會煙消雲散……你在這裏待着,我去将那些僵屍引來。”
“诶?”
不得小貓妹子說話,秦奮就迅速沖進了旁邊的院子,捉了隻兩個月大的羊羔,用刀在羊羔的腿上割開了一條傷口,開始引怪。
這些僵屍眼珠子都已經爛光,尋找獵物靠的顯然不是視覺,因此嗅覺的幾率相當之大。
果不其然,随着溫熱的羊血灑出去,這些僵屍頓時狂躁起來,至少有一多半被血腥的氣味所吸引,跟在秦奮身後跑動起來。
而秦奮選擇的方向是……地主老财賈員外老宅的位置。
禍水東引,就是這麽簡單。
“天殺了潑皮!居然将僵屍引了過來!”賈員外滿頭大汗,恨不得把秦奮撥皮抽骨,隻是這時候由不得他罵人。
旁人已經滿頭大汗去搬糯米,畢竟比起一個秦奮,這一大波僵屍才是真正要命的東西。
等僵屍潮好不容易熬過去,宅子毀了大半,氣息奄奄的地主老财尋找秦奮的消息。
然而最終的結果卻是查無此人。
賈員外一怒之下,吐血三升,暴斃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