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醬碟裏的最後一塊狗肉蘸上辣椒紅油,咀嚼着吞下後,秦奮才長吐口氣,擡手擦了把額頭的汗水,摸着肚皮道
“呼~~吃好了!”
見秦奮幾人吃完了飯,那黃面女人當即帶着小姑娘走了過來,手腳麻溜的将桌上的殘羹剩飯掃進一個大木桶中,拿起肩頭的毛巾使勁擦了兩遍後,又到攤位前端了幾碗米粥過來,道
“幾位客官慢用,這是自家熬的小米粥,用來去油膩再好不過。”
秦奮道
“嗯,多少錢?”
黃面女人趕忙擺手
“哪敢再收客官錢嗦,這是中午打算吃的,不值幾個錢,算是免費贈送給幾位客官的!”
秦奮看了眼那小米粥,發現米脂泛黃,用的也是栗米,确實不值錢,也就點頭答應了下來。
栗米這東西屬于中土世界人類的主糧,這種糧食很像是小米,但是口感就不要說了,哪怕是放再多的水進去蒸,甚至是煮稀粥,吃起來也會覺得有一種夾生飯的口感,無論咀嚼多少下,咽下去的時候也是割喉嚨得很,仿佛是在吃糠一般。
這玩意兒說起來和水稻田裏面的“稗”是同類,擱現代就是喂豬的口糧,哪裏上的了台面?
不過即使它擁有這麽多的缺點,但唯一的一個優點就便奠定了它不可撼動的主糧地位,那就是高産。
俗話說“一好遮百醜”,這栗米的好處就是好養活,對環境的要求很低,不像稻米那樣非得在高溫潮濕的環境中生長,否則就得虛穗,因此是中土世界居民種植的主糧之一,産量堪比現如今施了史丹利複合肥後的新兩優二号!
這碗米粥唯一的優點就在于熬煮的時間夠久,以至于米脂都熬了出來,湯汁顯得頗爲粘稠,裏面加了少許的生紅豆,冒着騰騰熱氣。
秦奮喝了一口後,就發現米粥裏居然還有一股淡淡的草木香味,并不濃烈,卻相當隽永。一問之下才知道,離這裏不遠處有一片水澤,水澤裏會生有一種菖蒲,當地的學名叫‘香蒲’,是一種年生草本植物。
用香蒲草搓出來草繩編制出來的糧食袋子十分結實,而且防潮,最關鍵的是,香蒲草曬幹之後,還有一股淡淡的香味,這香味既能增添糧食的香味,又能驅逐掉蛀蟲,可以爲食物增色不少。
不過大部分的人家都是用不起香蒲袋子的,因爲編織這些袋子所耗費的勞力頗爲巨大。
這時候已到了下午,歇腳的獵戶也就兩三人,沒什麽生意好做,那胖大攤主索性也走了過來閑聊,聞言解釋道
“香蒲的嫩葉從春天起就可以采摘來做芽菜吃,一直要到七八月的時候,葉子才能生長到用來搓繩子,但是七八月份是雨季,要收割香蒲,都必須去水澤裏面,既危險也很是耗費勞力的。”
“香蒲生長的環境和荷,水稻類似,不過隻要有适合的地方,肯定是種水稻而不是香蒲了,所以香蒲絕大多數都是野生的,要去割香蒲的厚葉子的話,就必須赤足踏入淤泥裏面,然後彎腰下去在水中摸索,才能從葉柄将香蒲葉子切斷,這樣的話,要收割到足夠的用來編制袋子的葉子,比收割水稻還要累得多。”
說着嘿嘿笑着掃了眼旁邊的黃面女人,得意洋洋道
“我當初就是割了一個雨季的菖蒲,編織成了十個袋子,以這個爲聘禮,才将艾琳娶回家的!”
黃面女人臉色微紅,橫了男人一眼
“說這些做啥子嗦,還不去看着攤子,小心怠慢了客人,晚上回去我要你好看!”
“……”
小姑娘在旁邊頓時咯咯笑了起來,想必這種不經意流露出的脈脈溫情,就是生活中最美好的點綴吧。
看着這一幕,秦奮等人也是搖頭微笑了起來,果然,無論在哪個時空,都有着妻管嚴的存在啊…
哄飽了肚皮後,秦奮又問了問最近從這附近經過的陌生人,便知道狼狽退回來的屠龍小隊已經在兩天前通過了這裏,撤回小鎮莫薩爾休息去了,這兩天裏,也陸續有冒險者經過,不過這片地勢平坦,一望千米,埋伏是肯定沒機會的,因此也不會有人在這裏浪費時間,出了孤山後就四處散去。
得到這些消息後,秦奮點了點頭,又和攤主聊了幾句,便起身上路,臨行前,這對夫婦還贈送了一斤燒酒,用來路上解渴。
這酒是當地居民以土法釀制的燒酒,嚴格來說味道有些淡了,度數僅比啤酒稍高,而且酒裏面還有一些未濾幹淨的酒糟,可謂是普通尋常。不過這些是善意的饋贈,衆人自然不會拒絕,銀子大小姐接過後,又微笑着反贈了些針頭線腦,算是回禮。随後雙方揮手告别。
走到一處荒無人煙的僻徑之後,想必那史矛革是絕對沒能力迅速殺來了,秦奮便果斷嘗試了一下鮮血王冠的效果。
說起來也是十分奇特,那杯子居然能自動蓄滿鮮血,喝下去之後,可以感覺到血液更像是擁有生命一般,在體内化作無數滴四處亂竄,仿佛是一個個調皮的頑童,撞擊在筋骨肌肉上,秦奮甚至能聽到體内筋骨的暢快呻/吟……到最後這些鮮血就仿佛是融入了他的體内一般。
緊接着,秦奮雖然是坐着的,卻是忍不住一個踉跄幾乎要摔倒,渾身上下都傳來了一種無法形容的眩暈,還有一種飄飄欲仙的快感。
在這飄飄欲仙的感覺裏面大概享受了二十分鍾左右,秦奮這時候才慢慢的恢複了正常,他此時隻覺得渾身上下都仿佛是足足的睡了七八天,神清氣爽,精力充沛得幾乎要大喊大叫。
等秦奮擡起頭來時,才發現一群人正以古怪的目光望了過來,尤其是銀子大小姐,柳眉微挑,白皙的面頰上還泛着微微的紅暈,七分羞惱,三分嗔怪。
“怎麽了?”
妮娜嘻嘻笑道
“親愛的秦,你是吃了春/藥嗎?會不會有爆體而亡的感覺呀。”
說着瞥了眼銀子大小姐,“要不要咱們避一避,給你們騰出個地方來?一直憋着可是對身體不好喲~~”
“怎沒回事兒?”
矮人蘿莉咯咯笑道
“壞人,你流鼻血啦!”
秦奮這才發現兩股溫熱的熱流從鼻孔中流了出來,不由驚叫一聲
“我靠……”
“哈哈哈。”
頗爲郁悶的将鼻血擦幹,秦奮這才弄明白事情的經過原委。原來他喝了鮮血王冠裏的液體之後,就陷入了一種昏昏沉沉的迷糊狀态,仿佛普通人喝醉酒一般,這裏又沒個落腳的地方,沒奈何,銀子大小姐便背着他走。
走了片刻就發現一根棍子頂住了自己,肩膀上更是感覺到了液體滴落。然後衆人就發現秦奮鼻孔流血,下/身聳立……當着這麽多人的面丢了面子,銀子大小姐自然頗爲羞惱,甩了秦奮兩記好看的白眼,就偏過頭去,不肯搭理他。
秦奮望着一群咯咯偷笑的隊友,無奈搖頭苦笑一世英名毀于一旦啊!
他這時候才有空看了看腕表,頓時就見到一連串的提示
“你飲用了鮮血王冠。”
“檢測到你曾經服用過龍之精血,你觸發了強壯效果,你的體力+1,精神力+1,力量+1,敏捷+1。”
“你的生命值上限額外提升100點。”
“你之前的痼疾已被盡數治愈。”
“你獲得了臨時性buff龍血沸騰。你的移動速度提升25%,力量提升20%,并且強制減免8點所受傷害。”
“該狀态持續時間3600秒。”
秦奮這才知道自己爲何會流鼻血,又緣何出現‘一柱擎天’的糗事,原來自己運氣爆崩的獲得了最大限度的效果,全屬性增加不說,體内的痼疾也被盡數治愈了,怪不得自己當時渾身暖洋洋如泡溫泉呢,現在想想可不就是在主宰那裏全身修複性治療時的感覺?
怪不得甘道夫一行人會打鮮血王冠的目标,這東西價值逆天啊。可惜的是,每個人隻有第一次飲用的時候才有機會獲得屬性加成,以後再喝僅僅會提供一個獲得防禦與生命恢複速度的臨時buff了。
秦奮想了想,便将鮮血王冠拿了出來,選擇了展覽狀态。
名稱鮮血王冠
重量666克
材質巨龍奧杜因之皮
效果每隔12小時,将蓄滿一杯龍血,飲用後将獲得防禦與生命恢複速度的臨時buff,首次飲用,有一定概率徹底治愈體内痼疾并獲得永久屬性的加成。
其它用途未知
這種好東西自然是拿出來共享,才能起到最大化的效果,秦奮之前之所以沒有拿出來,主要是怕史矛革有所察覺,現在離了百八十裏,自然是無所畏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