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大半盆乳白色的濃湯,上面灑着青翠碧綠的蔥花兒,微黃的姜片,火紅的辣椒燥子,還有大團大團烏黑的雪菜,湯汁微微翻滾,灰白相間的魚肉在裏面載沉載浮,看起來已經是美味無比,聞起來更是香氣撲鼻,誘人得很。
秦奮舀了一碗那白色的濃湯,喝了半口就贊不絕口,妮娜自然是眉開眼笑了起來,沒多會兒一盆湯就被一掃而空,連湯底子喝得幹幹淨淨。
俗話說男人的浪漫是在飯桌上,酒自然是少不了的。鷹眼曾經應該當過兵,酒量自然也是極好,兩瓶貓尿下肚,似乎心底的陰郁都淡化了許多。
“我敬你一杯!”杯子輕輕一碰,然後鷹眼一擡頭,将杯中烈酒一飲而盡。
秦奮也是一口喝幹杯中的酒,冰冷的酒液落入喉嚨,帶來的卻是燃燒一般的感覺,他惬意的哈出了一口酒氣,閉上眼睛體會着微醺的舒适感覺。
冒險者吃飯自然不會像後世的飯局那樣一頓能吃三四個小時,事實上,就算是吃得最慢的艾佳兒,也是在二十分鍾内解決了面前的食物,然後銀子大小姐就将剩下的垃圾收拾好,到附近去挖坑掩埋了。
鷹眼則坐在一旁,取出了一個大型的保溫杯,對着嘴口咕嘟咕嘟灌了一氣,然後長長哈了口氣,空氣中立即多出了微酸的味道,想來應該是專門用來醒酒的酸梅湯。
這時候日上中天,陽光正好,溫度大約有二十度,曬在身上很快便出了一層毛毛細汗。
鷹眼将杯子一收,轉身就要離開趕路,卻被秦奮攔下道:
“不急,先消消食,我也看看這個血之分身怎麽樣。”
說着拿出了那個血色的骷髅頭,嘗試起來。
分身隻有本體二分之一的屬性,在這個英雄多如狗、大神滿地走的世界,可謂不值一提,頂多也就比普通人要強上一截。不過畢竟是裝備的自帶技能,要求也不能太高啊。說到底,秦奮還是一個弱肉強食主義者,他最喜歡的就是叫來十個人踩一個人,絕對不會有什麽心理負擔的,而且分身也可以充當人肉小炸彈嘛,天天召喚吸血鬼侍從,生存點的消耗也是很驚人的。
不過在簡單的查看之後,才發現這顱骨的使用方法頗爲邪惡,居然需要使用者将手腕塞進骷髅的嘴巴裏,任由其吞噬鮮血才能生效!
猶豫了片刻以後,秦奮還是很幹脆的選擇了使用,畢竟多一張底牌總是好的,而且但凡是這種東西,消耗越大,效果應該也相應的驚人。秦奮也是個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反正短時間内身體也是沒法複原的,現在放點兒血也沒什麽大礙,這麽一想的話,那麽一切都是豁然開朗了。
下達了指令之後,這骷髅頭眼中的紅光一閃,立即就咔哒着嘴巴一口咬在了秦奮的手腕之上,牙齒切破皮膚,一陣痛楚傳來後,鮮血就被吸食了出去。可以見到,一層朦朦的紅光就順着骷髅頭的底部向上蔓延了開去,三十秒後,顱骨的眼眶中驟然射出了兩道森森紅光,在紅光之中,一個模糊的身影迅速被勾勒了出來,最後出現了一個光着身子雙眸緊閉的分身。
“呀!”
娜美醬驚呼一聲,趕忙捂着臉轉過身去,艾佳兒也是小臉紅紅,羞澀不已。究其原因是胯下那個大炮車居然是雄赳赳氣昂昂的模樣……
銀子大小姐輕啐一口,就丢了件衣服過去。可以見到這分身初始動作還很僵硬,但很快的,行動就流暢了起來,給人的感覺就像是孩子從爬學跑一般,不過速度相當迅速就是了。
“感覺怎麽樣?”妮娜好奇問道。
“唔,還不錯。”說話的赫然是這個正在穿衣服的血之分身,它臉上露出了一絲苦笑道。
“我原以爲這個血之分身隻要下達指令就可以了,就像是傀儡木偶一般,但很顯然,我猜錯了。”
“感覺很奇特,我的意識仿佛能在兩個身體中轉換一般。”分身繼續道,“我能聞到空氣中的味道,也能感覺到陽光照在臉上的溫暖,似乎這就是我本來的身體。但缺點是,控制這個分身需要一心二用,因此很可能會出現顧此失彼的現象。”
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是有限的,在某個時刻,他們集中精力能做的事也就一件而已,舉個簡單例子:你在玩lol的時候寫作業,很容易就會出現無腦越塔送人頭,然後被隊友怒噴小學生的可能。
秦奮現在就是這樣,他可以控制這個身體走路,說話,就像是人在路的時候可以一面玩手機一面吃早飯,而且還不會摔着碰着,這已經是一種本能了。但戰鬥的時候必須得集中精神,因此很可能導緻某個身體突然失神然後摔個狗吃屎模樣……
毫無疑問,血之顱骨是件很奇特的裝備,制作的過程很詭異,凝聚出的分身也相當詭異。
兩個身體都閉着眼睛,不是走走停停,揣摩着這個身體的用途,說實話也并不算是太難,說話走路什麽的都已經和常人無異了,若不仔細看的話,根本就無法分清誰是誰。
摸索之下,秦奮也發現這個分身擁有烙印徽章,所以不會被其他冒險者看破,另外個人儲物空間都是通用的,甚至連技能也是一樣。
片刻後,秦奮睜開眼睛,歎了口氣苦笑道:
“好吧,就當是無償獻血了。”
說着分身就走到了鷹眼跟前,道:“咱們一起走吧?”
鷹眼點點頭,兩人便一起離開了山谷。
看着依舊端坐在大青石上的秦奮,幾個女人都是覺得頗有些古怪:
“你在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