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傍晚6點左右,阿裏總部會議室大門打開。
從諸位大土豪的神情來看,似乎達成了某種皆大歡喜的協議,陸程随即電話通知北極星,成品藥連夜投入生産。
得到會議結束的消息,被勒令在休息廳等候的富二、三代們紛作鳥獸散。縱然明白長輩這是在幫助他們拓展交際圈,可沒酒、沒音樂,而且未到習慣的興奮時間點,不少人在這間僅供一杯烏龍茶的休息廳裏昏昏欲睡。
第一個迫不及待走出的是一位與許彥清一般大,全身陳冠希打扮,18歲左右的少年。許彥清掃到他路過時的側臉,心裏咯噔一下:“那家夥不是在釣魚麽?怎麽跑這來了?”
很快又搖頭,意識到不對。真要是張铎,沒道理這麽長時間他們沒能認出對方,而且看他滿身挂件飾品,寬大衣袖庫管,張铎那土鼈絕穿不出這樣纨绔的裝束。
好奇心起,許彥清跟着與張铎有6、7分相似的少年出門,便看到他同某個剛結束會議,在周圍土豪堆裏顯得異常年輕的西服青年打招呼:“yo,dannis,我們可以離開了嗎?這裏實在太無聊了。”
西服青年見這和自己毫無血緣關系,流裏流氣的痞子弟弟走來,遠較同齡人沉穩的目光頓時變得有些陰冷,點頭道:“可以,但你得先去買一身西裝禮服,明天要用。”
薄薄嘴唇吐出的不容反駁話語,“劍”字眉宇下深邃沉靜的藍色眼珠,以及棱角分明的下颌,無不說明面容主人的堅毅果決。
而打量清楚西服青年長相,率先聯想到馮程程,繼而是張铎,小土豪許彥清唯恐天下不亂道:“他怎麽回來了?
哈哈,這下熱鬧了~”
…………
每個人都有過去,像馮程程這樣的高冷女神,更不可能從小到大一片空白。
隻是公主與白馬王子的故事還沒開始就被腰斬,趁着高一暑假,馮程程特意飛到美國,想給自幼傾慕的dannis哥哥一個意外驚喜,可拖着行李箱在寓所門口等了一下午,看到的卻是一副爛醉身影,左右分别懷抱一個金發女郎走出豪車。
一氣之下,馮程程不理身後呼喚,心碎流淚離開,最後幹脆跑到南非散心,這才有了和張铎在飛機上的相遇。
…………
要說這位dannis胡着實當得起青年才俊這四個字,性格沉穩,家世優渥,21歲從沃頓商學院畢業,25歲就在華爾街混出一番名堂。加上混血基因帶來的高大身材,刀削斧鑿般集齊中西方美男的酷帥外表,完全符合懵懂少女對白馬王子的憧憬。
dannis胡此次回國表面上是爲響應土豪大會号召,可他的動機并不隻這樣單純。
一方面,他打算嘗試一下,從小對自己“面具”癡迷不已,且家世、外貌登對到完美無缺的單純小姑娘那裏,還有沒有挽回機會。想來過了這麽長時間,她應該已經氣消了,這時候多半在心心念等着自己這個白馬王子,腳踏五彩祥雲降臨面前。
另一方面,則是他那毫無血緣關系的弟弟。
dannis至今記得,十年前,一個中國女人帶着一名7歲大的小孩來到自己家裏,說要暫時寄養在這。自那以後,他就多了一個操着一口德克薩斯俚語的中國弟弟。
十年過去,就在半個月前,那個明顯蒼老的女人再次出現,結果第二天,父母便要求dannis帶着他的便宜弟弟一同前往中國。
而他所要做的事情,隻要想起就會覺得不可思議,甚至有些癡心妄想:“根深蒂固如王家那樣的龐然大物,是随随便便,僅憑一個一天到晚沒個正行的小痞子能騙過的?”
…………
其實還真不怪那個女人癡心妄想,張铎回歸王家的消息從未對外正式公布過。
拖在最後的甄玉琴等陸程打完電話,兩大媽便返回西溪濕地别墅區。
兩位大媽對釣魚不感興趣,于是晚上和張铎他們通過話,确認一切都好,直接在别墅頂樓房間睡下。
可即便這樣,想要鑽進梅莉大媽帳篷的老瘋子,以及抱着大被同眠幻象的小牲口都沒能如願,一老一下兩不要臉的,被無情驅逐進同一頂帳篷。
深夜,夜光浮漂在水面上下抖動,但易珉似乎沒有起魚的意思,出神仰望頭頂難得一見的晴朗星空。
浮漂動靜張铎也有看見,無奈這懶貨連手都不想伸,就那麽眼看大魚将鈎尖誘餌啄食幹淨。
别人釣魚是爲尋找捕獲獵物時,紮根于骨血本能中的激情,然而張铎這家夥已經習慣把我們稱之爲“人”的生物當做獵物,自然不會對小魚小蝦再感興趣。
身旁易珉腦子裏在盤算什麽,張铎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手墊在腦後,翹起二郎腿感受水流帶動竹筏搖籃般緩慢起伏,投向無垠夜空的眼神逐漸失焦、閉合。
…………
出遊第二天,5月2日
清晨,老瘋子不見蹤影,估計又賊心不死,半夜偷偷摸摸鑽梅莉大媽帳篷裏去了。小書包則爬在沉睡張铎胸口,咿咿呀呀說着外星話,小手一會揪一把眉毛,一會扯兩下豬耳朵。
終于睡不下去,張铎郁悶起身,抱着小書包走出帳篷。
濕地深水湖面還飄着如煙薄霧,沁人心脾的新鮮空氣灌入鼻腔,某人一肚子起床氣頃刻全消,溺愛在懷中寶寶臉上啃了一口。
在外露宿總不比室内安穩,同樣沒睡醒,馮程程蓬頭垢面,形象全無,失神照看火堆。
風吹晨霧散,循着水聲,纖瘦身影半跪湖邊洗漱。
張铎抱着小書包,呆滞站立竹筏,想要将霧氣缭繞中,如仙子出塵的絕美畫面銘刻腦海。
…………
一大鍋濃白魚湯下肚,吃飽了就困的張铎剛想回去補個回籠覺,馮程程突然告訴他一個不好的消息。
“酒會?不去可以麽?我想釣魚啊。”某人無恥推脫道。
他是真不喜歡勞什子的酒會,以前給人擋子彈的時候沒少參加過,他怎麽也弄不明白,一群穿上高貴禮服的傻/逼,拿着酒杯當裝飾,在人群裏走來走去有什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