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的結局,但是實質上卻差太多。
莫萦半躺在床上,床頭櫃上的櫃燈還開着,手上拿着她最愛的《小王子》。
【狐狸:如果你馴養我,那我的生命就充滿陽光,你的腳步會變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樣。其他人的腳步聲會讓我迅速多到地底下,而你的腳步聲則會像音樂一樣,把我召喚出洞穴。】
莫萦在這頁停了停,即使這本書她已經看了不下百遍,但是仍舊在小狐狸對小王子說的這番話上多看了一遍,當這頁讀完,才用書簽夾在了看到的地方,合上書關燈睡覺了。
次日,莫萦的表現一點異常都沒有,照常一早起來爲盛少安做早餐。
“我今天的課沒那麽早,我想晚點出門,你要是上班的話,就不用送我去了,我自己坐車去學校行嗎?”莫萦說話依舊帶着約束感,哪怕是怎麽去學校,還要過問盛少安,但是比起以前和盛少安總是巴不得一點關系都沒有的時候要好一些。
盛少安點了點頭,沒有反對。
吃過早餐之後,盛少安就一個人出門了,不過走之前,他還留下一句會去接她下課的話。盛少安的掌控欲就是這麽強,在大方向上,從來不會因爲誰改變,偶爾的小細節,他願意做出些讓步。
莫萦今天的課是從十點開始,她就算要早去學校也不是不可以,隻是她覺得和盛少安待在一起,一不小心,就會被對方牽着鼻子走,她已經把盛少安評估的等級排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接觸過後,她才發現,自己還是低估了這個人。
她的腳步被打亂,所以她要停一停,好好想想接下來該怎麽走,怎樣才能即順着盛少安給出的路子走,又能讓自己走到自己想要去地方。
“果然還是麻煩啊。”莫萦思索了一會兒,想要兩全的辦法很是複雜,不禁有些懊悔,她就該在剛滿十八的時候,就遠遠離開這個地方,這樣後面的事也不會有,大學什麽的,不上就不上了。
不過懊悔的念頭沒持續太久,莫萦就甩在後面,畢竟人的眼睛是長在前面的,隻能向前看往前走。
坐了公車去了學校,從家裏出來前,她想了想昨天發生的事,還是把放在抽屜裏的戒指拿出來戴在了無名指上。
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帶個飾品,也不管哪個手指,具有什麽意義,自己高興開心才是最重要的,就算有人看到莫萦手上的戒指,首先想到也隻是在哪買的,多少錢,什麽牌子之類的問題,并沒立馬想到結婚上去。
莫萦手上戴着戒指,沒刻意炫耀也沒擋藏,很是自然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