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總說,事情是從差不多大半個月之前開始的,事情的起因是因爲我們夜間施工過程中被周圍農村的住戶門投訴了,說我們擾民,疏通了各方面的關系也沒有辦法拿到夜間繼續施工的批文,所以被迫在晚上的時候隻留下了巡邏的保安,工人們統統都休息了。胡宗仁說,這夜間施工擾民本來你們就應該叫停啊,這有什麽好奇怪的。張總說,就在大半個月之前的一個晚上,我們工地上抓住了一個小偷,他是白天就混到工地裏來,準備呆到晚上就去偷我們堆放在一起的腳手架鋼管等東西,用來賣錢。我們抓到他的時候,發現他已經身受重傷,人事不省。
張總說,由于從那個小偷随身的包裏找到的東西證明他是來偷東西的,加上白天的時候也有工地的工人在我們場内看到過他,雖然是受損方但是我們畢竟沒有私下責罰小偷的權利,加上他受傷非常嚴重,所以我們還是派人先把他送去了醫院急救,再才通知了警察來調查。胡宗仁問,是你們場内的設備垮塌了造成的傷勢嗎?張總說,起初他們也是這麽認爲的,因爲工地嘛,到處比較雜亂是一定的。有時候堆放了很多東西來不及收拾,難免遇到這樣的問題,但是奇怪的是如果是屬于我們堆放的東西因爲松動垮下來壓倒人的話,在夜晚的環境下,我們的巡邏人員應該是很容易就能察覺到動靜的。能夠把人傷得這麽嚴重,想不那聲音肯定不會小才對。
張總接着說,當時找到這個小偷的時候他就已經昏迷了,他躺下的地方是我們正在搭設的電梯井,那外頭的确是堆放了不少廢棄的鋼材鐵闆腳手架零件等,但是卻沒有發生散落,地上一點痕迹都沒有,不過卻有很多血迹,牆上也有。除了那一個地方之外,我們卻在别的地方找到了這個小偷作案時會留下的新鮮腳印,但是那附近卻絲毫沒有血迹,這就是說,這個家夥受傷的地方就在最後躺下的那兒,如果是被什麽東西給砸到了,地上不管怎樣都能找到一些蹤迹,這小偷卻好像是突然之間就倒地了,還流了很多血。
胡宗仁問張總敢說,你能具體說一下,這個小偷當時的傷情是什麽樣的嗎?張總說,他的手臂上有不少一道一道的傷痕,不知道是被什麽東西給刮到了還是怎麽樣,對應這些傷痕,衣服袖子上也有不同程度的破損,臉上有在水泥灰牆壁上摩擦時候出現的一大片掉皮,臉上也有寫抓痕類似手臂上的那種,送醫院後醫生說導緻他重傷失血過多的都不是這些,而是位于脖子上的一個傷痕,但是從那個傷痕來看,卻是一個咬痕。所以當時我們分析,這個小偷說不定還有一個同夥,兩人不知道因爲什麽原因發生了争執厮打了起來,然後其中一個人咬了他的脖子。
我有些不懂的看了胡宗仁一眼後,問張總說,如果是倆毛賊打架,一人重傷這種事,你爲什麽要叫我們來?我們也管不了這樣的事啊。張總伸出手指敲打了幾下桌面後說,這隻是我們最初的判斷,因爲警方在辦案的過程當中,在現場隻找到了一個腳印,就是那個小偷的,除此之外沒别的腳印了,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當時現場又隻有他一個人在。而你說一個人再怎麽厲害,總沒辦法自己把自己的脖子給咬一口吧。
張總接着說,于是這個調查到這個地方爲止的時候,基本上就卡住了無法繼續下去,于是警方說要我們單位先負責這個小偷的醫療,盡量等人蘇醒以後直接盤問得了,醫生既然說隻是失血過多造成的昏迷,暫時不會有生命危險,而警方也說至于醫療所産生的費用則需要我們先進行墊付,等到小偷醒過來以後,明确了這個責任關系,再談論賠償的事。而警方也強調,不管這家夥是不是個小偷,終究是在我們單位的工地上出事的,所以我們也有一定的責任。張總說,過了幾天後那個小偷就醒過來了,但是有些語無倫次,他好像是被什麽東西給吓到了,在警方問詢的時候,他雖然承認是自己當天是來我們工地偷東西的,但是卻說當天晚上自己偷了一些材料準備下樓趁保安不注意的時候就翻牆逃出去,卻就在底樓的時候,被一個野獸給攻擊了,身上的那些幾道并列的爪痕就是當時留下的,而自己脖子上的那一口,也是被那個野獸所咬到。
野獸?這雖然靠近郊區,但是已經是開發了十多年的區域了,因爲有機場在附近的關系所以這邊上注定不會有非常高的山和茂密的樹林,哪來的野獸?況且但凡遇到這種野獸攻擊,最有可能的就是野豬,但這附近除了荒地就是新修的小區,怎麽可能有野豬?我向張總表達了我的疑問,張總說,當然不會是野豬,根據那個小偷自己的回憶,當時黑漆漆的他也沒看清楚,就隻在黑暗的環境中看到一雙綠幽幽的眼睛,而且從當時自己受傷時會聽到的那些野獸嘶吼聲可以判斷,是一隻狼,或者一隻狗。
狼自然是不可能的,重慶主城區的範圍内,除了動物園之外,沒别的地方可以見到狼,色狼到是有不少。那麽自然最可能的就是狗了。于是我問張總,那你們工地是不是養狗了?張總說,怪就怪在這個地方,我們工地上根本沒養狗,而能夠把一個成年人傷成這副德行的,想必也是一條大狗,我們工地起初開始建設的時候,就隻養過一隻小狗用來拴在進出口的地方用作看門,但是早就沒繼續養了。
張總說,所以那個小偷的口供其實對案件的偵破絲毫沒有起到作用,反而被大家覺得他是在爲了給自己推脫責任而裝瘋賣傻,但是由于人贓并獲,犯罪證據确鑿,但是工地這邊卻說人也受傷了該懲罰的也都懲罰了,就不打算繼續追究了,于是警方隻是對這個小偷在出院之後備注了案底,要求他随時要能夠被警方找到,并且關押了幾天後就不了了之了。
張總接着說,本來大家都以爲這件怪事雖然沒有一個具體的說法,但是過去了就過去了,日子還得照樣過。但是在那之後不久的一天,大約在我和胡宗仁來這個地方之前的一個禮拜,有一個工人在其餘工人第二天早晨上工的時候發現倒在了頭一次發現小偷的位置上,也是昏迷不醒,也是脖子上有傷口,并且嘴唇發烏渾身冒汗,除了傷勢沒有之前那個小偷那麽嚴重之外,受傷的部位幾乎都是一樣的,而從現場遺留下的東西來看,也是因爲這個工人半夜潛入樓裏打算進行偷竊,在離開的時候遇到了野獸攻擊。張總強調說,這次我們就能夠非常确切的說是動物攻擊了,因爲那個樓道口因爲之前打井的關系,留下了不少打樁的小圓坑,爲了防止發生跌倒的意外,在我們開始建設樓層的時候就用水泥澆築了,把地面給填平,出事的當天晚上,地面的水泥還沒有幹,而我們找到那個受傷工人的時候,發現他是整個人側躺在水泥上,地上還有些雜亂的腳印,就好像在倒下之前出現過明顯的掙紮一樣,而最讓我們得到這個結論的證據則是,現場未幹的水泥地上,有許多淩亂的動物腳印。
張總說,從腳印的樣子來看,是狗。從大小來推斷的話,這隻狗最起碼都是狼狗的體型。他說完這些我和胡宗仁卻覺得聽上去越來越怪了。張總接着說,由于工地上的人都不承認自己養了狗,況且這種體型的犬隻在這個工友衆多的地方根本就藏不住,一開始大家推測是外頭跑進來的瘋狗,于是還投放了老鼠藥和陷阱,幾天之後陷阱全都合攏了卻沒抓住任何東西,地上角落裏的老鼠藥倒是有用,藥死了不少耗子,但沒人見過狗的蹤迹。
就在我們來之前的前兩天,這個工地又出了事,是一個負責那棟樓的工人說自己的安全繩還是榔錘什麽的在下工的時候遺忘在某一層了,于是吃完晚飯回想起來以後就打算上樓去拿。之前已經連續兩人在這裏受傷,所以這個工人還是非常小心,在拿了自己的東西下樓回來的時候,他就在樓道口遇到了一個很大的黑影,黑影身體輪廓的邊緣散發着類似黑色煙霧的東西,從樣子上看是一直大狗,但卻有一雙綠幽幽兇狠的眼睛,正在那個黑影撲過來的時候,那個工人就開始大聲叫喊,由于時間并沒有很晚,很多工人都還沒有休息,聽到呼救聲後,就紛紛趕了過去,結果在衆目睽睽之下,他們也看到了這個黑色的巨大的狗。大家起初沒有多想,而是打算一擁而上制服這條惡狗,卻在圍攏過去的時候,這隻狗突然凄厲的咆哮了一聲,然後就好像煙霧散去一般,消失不見了。
張總又用手指敲了敲桌子說,這就是我們爲什麽把你們二位請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