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竹給了我兩個選擇,第一個是再也不使用武器,以後就乖乖地用拳頭去解決戰鬥,這樣,龍虎柔身術反而能更加彰顯他的價值,作爲武僧的破竹和阿聽都十分看好這個辦法。.另一個法子,就是要想辦法把這個技能封印起來。
而另外一種方法,就是将這個技能封印起來。
這個世界的各種技能成千上萬,總會有人領悟到自己不喜歡的技能,但是技能多一個不嫌多,就算不喜歡也大可以丢着不管,好歹還能增加一些戰力。所以,壓根就不會想到要将技能封印起來。
但是玩家沒有這個功能,不代表NPC就像不出辦法來,破竹說:“我可以效仿當年七賢者封印七元素的法子,将這個技能封印起來,但是,前提,是得有三百顆魔血結晶。”
我奇道:“魔血結晶?那不是很多怪物都會掉落的雜物?一般從怪物身上拔下來之後除了賣給NPC商人之外,沒有其他的用處了。”
破竹笑道:“一般情況下,這種道具确實沒什麽用,在古時候,人們常說魔血結晶可以驅邪。”
我說:“對啊,系統介紹這種道具的時候也是這麽說。”
“現在再聽這種迷信的說法确實有些可笑,有艾洛斯教團諸多賢者的魔法力量,人們根本就不必用這種方法來去除邪魔,但是我現在已經喪失了大部分的力量,隻能靠這種道具來凝聚自己的魔力,給你封印技能。”
我一點頭,說:“好,三百個魔血結晶而已,我很快就回來!”
阿聽一拍我肩膀,說:“我來幫你吧!”
我們二人别過破竹,很快地朝城外趕去。
艾爾他那周圍的怪物等級并不高,我們打了很久都是一些碎皮碎骨,比魔血結晶更不值錢的垃圾。
在遊戲中打道具,就像在現實生活中打車一樣,不像打車的時候似乎到處都有空車圍着你轉,等到你要打車的時候,能見到的TAXI都是坐着兩個人以上的。
我們沿着一條小道,往森林的深處走去,這座森林裏的狼人軍團是相當出名的,雖然等級不高,但是合作意識相當的強,通常都是十來個狼人一起行動,有近身攻擊的,也有在遠處放箭的,我和阿聽都不敢大意。
花了三個多把小時,消滅好幾十隻狼人團隊之後,總算見到了魔血結晶,不過,隻有區區的二十幾顆,粗略一算,起碼得打上半天才能将300個魔血結晶湊齊。
走到半途,忽見前方隐隐有火光閃爍,我驚道:“這個地方還有人?”
阿聽也是萬分驚訝:“會不會是什麽土著民?”
是不是土著民,過去看看便知道,我們朝着火光走去,隻見那是一堆篝火,篝火中的木柴燒得噼啪作響,我一瞧那些木頭還沒被焚燒成木炭,定然是生火的人剛離開這裏而已。
“這樣看起來似乎有點詭異,要不我們先撤退吧?”阿聽望着四周,卻瞧不見有人的蹤迹。
我說:“嗯,是有點古怪,往回退吧!”
就在這時,四周忽然傳來陣陣野獸的低吼聲,叢林之中數以百計的眼睛在微弱火光的照耀下冷光直閃。
我冷笑了一聲,說:“來不及了,看來我們已經掉進了怪物的全套了。”
就在這時,一頭身材高大的狼人從樹上跳了下來,站定在篝火之前。
阿聽下意識地倒退了幾歩,說道:“是狼王?”
“狼王?不就是一個野外**OSS嗎?喲,等級倒不低,有70級呢。”
“先前好幾次發動怪物攻城的就是這個**OSS,聽說他原本好像就35級,但是到了第二資料片的時候,它的等級已經成長到了70級。”
我笑着說:“放心吧,我現在算等級的話已經高出它好多了,很快就收拾掉他。”
話音剛落,隻聽阿聽大叫一聲當心,埋伏在叢林裏的狼人射來的箭密密麻麻,就像在織網一樣,得虧我反應快,聽到一聲叫喚别和阿聽一起趴到在地。
剛躲過箭網,狼王已經到我們身前,它的攻擊方式非常原始,非常暴力,便是用爪子和利齒,它一口咬中阿聽的肩膀,奮力一甩,将阿聽抛向叢林裏的亂軍之中,那些狼人手下呼嘯一聲,已經朝阿聽圍攻過去。
上回正是阿聽幫助那群小孩擊退了狼人的進攻,所以那些狼人看見阿聽自然是仇深似海。
不過阿聽身爲演武會的感覺,也不是這群狼人可以欺負的,沒過幾秒鍾,就看見有狼人接二連三地從飛到火堆前面。
另一方面,我和狼王還在對峙着,它朝着我又是吼又是叫的,可惜我聽不懂它想表達什麽,忽然幾隻狼崽子飛進來,使得狼王勃然大怒,他大吼一聲朝我撲了過來。
攻擊我是他犯的最大的錯誤,而且還是在夜裏,月見刀翻三倍的攻擊力可不是蓋的,三招一過,狼王氣勢全無,沒能傷到我分毫,自己卻已經搭上了半條命。
狼是一種聰明的動物,尤其是狼王,打不過了也不硬拼,掉轉身子就四腳并用打算跑,不過跑了三步就停了下來。
我笑道:“你聰明我也不笨,早就擺好陷阱等着你了。”
就在這倒刺陷阱之中,我消滅了困擾了艾爾他那已久的狼王,狼王還很客氣地留下了好幾顆魔血結晶給我。
我一看地上,散落着一堆箭支匣,這無疑是錦上添花,在海上打來的弩派上用場了。我取出弩機,裝上箭支,大叫道:“阿聽,你還好嘛?”
“我沒事,還打到了好幾顆魔血結晶!”
辨認出阿聽所在的位置,我開始用機關弩招呼叢林裏的狼人,雖然我看不到它們的身形,但是他們那會發光的眼睛**了他們的所在。
時隔數月,又一次擡起機關弩,終于體驗到了狙擊手的感覺,也許除了狙擊手,沒有哪個職業可以如此深刻的體會掃射怪物的**了。
在我和阿聽的奮鬥之下,這群狼人被我消滅地幹幹淨淨。這時,曰出東方,天色大亮,整理一下戰利品,魔血結晶不過60幾顆。
我歎了口氣:“照這種速度,要打上三四天才能将300顆魔血結晶打滿呢。”
阿聽笑道:“不用急,到時大家和你一起打,應該兩天就能搞定了。”
“但是普通的怪物基本上是不給魔血結晶的,隻有精英怪才會有,這個地方的怪物級數都不高,精英怪不是天天都能遇上的,唉。”
我們在樹林中又繞了一圈,再也沒有打到魔血結晶,心想周邊地區的精英怪也被我們清除得差不多了,這才悻悻而回。
我們倆回到城中,阿聽第一個目的地便是雜貨鋪,他說這是他曾經作爲獨行玩家時留下的好習慣,在戰鬥中掉落什麽物品都會去撿,因爲那是賺錢的一種最直接的方式。
在雜貨鋪中,阿聽收集的各種戰利品鋪滿了整張桌子,店老闆數得眼睛都快花了。忽然,店老闆驚呼一聲:“哎呀,狼王之牙!這個東西你們怎麽得來的?”
阿聽一愣,指了指我說:“他殺了狼王,就爆出這麽個東西來了。”
那店老闆吃驚地望着我們倆:“你們兩個人,就殺死了狼王?”
阿聽說:“确切地說,是他一個人殺的。”
老闆激動地渾身顫抖,一把握住我的手,說:“英雄呐,你是我們運河之都的英雄呐!”看到老闆這麽激動,我才想起來,這座城裏的居民也是飽受狼王軍團的困擾,我們隻不過是爲了魔血結晶出城清怪去,想不到也是爲本地居民幹了一件大好事。
市集之中,什麽事情都可以在最快的速度內一傳十十傳百,很快的,這則消息變得街知巷聞,城中流言,運河之都來一群相當了不起的外地人。在這種流言的作用下,我們這群被尼克斯大陸的通緝的逃犯們卻在這個荒僻小城中當起了救世主來,酒店老闆把我們的房錢全免了,連小陀螺出門買東西吃也全都免費了。在街上見到的任何人,都會對我們行禮,這樣反而讓我們非常的不自在,要知道,逃犯是非常不喜歡受人矚目的,即便我們并不認爲我們有罪。
接下去幾天,我也正常地出城去收集魔血結晶,雖然有冰檸檬和色布琳娜的幫助,但是狼人軍團覆滅之後,這一代的怪物平均等級也就下降了,精英怪越來越少,一天下來也隻能打到個十幾二十顆結晶。
那一曰入夜,我正要出門,趁着月見可以發揮實力再出城一趟,忽然有人上門訪問,是一個年輕小夥。那小夥扛着一個大麻袋,說:“尾戒先生,您來我們這裏沒幾天,但是幫我們消滅了無數的危險怪物,我們都不知道該怎麽報答你了,隻能送上這些不上台面的禮物,請你收下。”
我奇道:“這是什麽東西?”
那年輕小夥說道:“我們聽說你在收集魔血結晶,我們各個商家直接從勇士手中回收過不少,一共是277個,這是我們全鎮百姓的一點意思。”
說實話,艾爾他那的百姓真是讓人感動,他們無疑也幫了我一個大忙。(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