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家鼎插話道:“這呂超已經娶了媳婦了?”
“是!是老爺作的主,把我們原先的貼身丫鬟翠蓮配給了他。兩人都有兩個孩子了。”
蕭家鼎已經知道,這是古代大戶人家的通常做法,把自己的已經年長的男仆跟自己府上的女仆配對成家,這樣生下孩子,還是自己家的仆從,相當于免費得了奴仆。而且也能使這些奴仆心存感激,辦事更用心。
“你接着說。”
“我說到哪裏了?”老太太被打岔之後,有些茫然。
“說到讓那呂超打罵調戲婢女,你讓丫鬟去說,他不聽那裏了。”
“對對,他不停,還是繼續打罵,弄得那婢女又哭又叫的。我實在聽不下去,就出去說他,他卻說那婢女必須教訓,要不然以後老爺不在了,她們會反了天的。我氣得沒有辦法,就回來了。老太爺迷迷胡胡的問我怎麽了,我也不敢告訴他實話,害怕他生氣就說沒事沒事。剛說到這裏,外面就說殺人了,還有人尖叫我吓了一跳,屋裏其他人也吓壞了,我們就跑出去。便看見呂超趴在地上,腦殼上全是鮮血,手腳還在抽搐。晏二郎手裏拿着一塊大石頭,站在那裏呼呼的喘氣。我吓壞了,忙問怎麽回事?他們都說是晏二郎用石頭把呂超給打死了。我就問晏二郎。他這才扔下石頭,跪在地上,說快報官吧。”
蕭家鼎忙問:“是他說要報官?”
“是的。”
就現代刑法而言,要構成自首,必須首先由主動到公安機關等相應單位投案。被動等待抓捕的行爲隻是一種好的認罪态度,而不能認定爲主動投案,故此他這種行爲就算是在現代刑法狀态下,也不能認定構成自首,從而得到從輕處罰。而在唐律裏,對于自首的規定就嚴格得多,唐律規定,故意殺人罪本身是不允許自首的,也就是說,犯故意殺人罪自首了也不能從輕處理。當然,如果因爲别的罪行導緻的故意殺人,比如盜劫過程中實施了故意殺人,可以對盜竊罪按照自首免予處罰,但是對故意殺人罪仍舊要處罰。
所以,晏二郎的這個行爲不管是在唐朝還是在現代,都不能得到從輕處罰。也就不能從這個方面着手想辦法。
蕭家鼎道:“你接着說,晏二郎說要報官之後又怎麽樣了?”
老太太道:“我兒當時很生氣,在老太爺這個樣子的時候還出現打架打死人的事情,就讓仆從趕緊去報官。這時老太爺又聽出動靜來了,一個勁問外面到底怎麽了?我兒就把事情跟他說了,老太爺歎氣,說把晏二郎叫進去。我們就把他叫進來了。晏二郎進來就跪在地上,老太爺便讓人攙扶自己起來,拍着床沿對晏二郎說:“你如果判了死刑,那誰來養你的老娘?”
蕭家鼎奇道:“老太爺知道晏二郎在供養他的老娘?”
“是,老太爺是個非常仁厚的人,對下面的人的情況都很了解。晏二郎又跟了他很多年,自然知道的。這晏二郎爲人很忠厚,又有孝心,老太爺經常誇贊他呢。”
蕭家鼎心中一動,忙道:“老太爺很贊賞他的孝心?”
“是啊,老太爺經常說,百善孝爲先。羊羔尚知跪乳,何況是人呢?如果一個人對父母不孝,那就不能算是人!”
蕭家鼎想了想,斟字酌句問:“那老太爺是不是希望晏二郎給他的母親養老送終呢?”
蕭家鼎這句話問得很有技巧,他沒有問老太爺是不是希望不要判處晏二郎死刑,以便他能爲母親養老送終,要是這樣問,涉及到是否判處死刑的問題,因爲她的兒子是明确要求判處死刑的,而這老太太看着就是比較沒有主意的人,要是這有問,她可能會顧忌兒子的态度而贊同兒子的觀點,那就麻煩了。所以蕭家鼎隻是問老太爺是否希望晏二郎給**養老送終,這樣就避開了死刑問題。
老太太自然不知道這是蕭家鼎設下的套話,要用這句話給晏二郎擺脫死罪的。便順口道:“老太爺當然希望他能給母親養老送終了。”
蕭家鼎心中大喜,馬上把這句話記錄了下來,但是表述的時候,寫的是:“根據張老太爺妻子的回憶,案發之後,張老太爺曾希望晏二郎能給她母親養老送終。”
有了這句話,蕭家鼎感覺這件事情便有了一些希望了。他又接着問:“那後來呢?”
“後來,衙門的人就來了,把晏二郎抓走了。”
“老太爺沒有再說什麽話嗎?”
“說話啊?”老太太慢慢回憶着,“對了,老太爺讓小五子給衙門送了一封信。”
“小五子是誰?”
“是老太爺的貼身小厮。”
“那信的内容呢?”
“我也不知道,是老太爺自己寫的,隻寫了幾個字,我們都沒有看到。不過,這之前老太爺一直在交代跟徐家田産澆灌的事情。應該是這方面的事情吧。”
“什麽田産澆灌?”
“徐家的田地跟我們家的一部分田産挨着的,我們在下面,他們在上面,要是水充足也就罷了,但是遇到雨水不足的時候,澆灌就有問題了,徐家霸道得到,把水道都堵了,隻給他家的田灌水,我們家的就一點水都得不到。今年看樣子又是這樣,所以老爺就把他們家告到衙門了。衙門的書吏主持我們兩家調解。我們的要求是他家灌一天的水,我們灌一天的水。這樣才公平。但是徐家不願意。說他們在上面,當然要他們先灌,至少是灌三天,才給我們灌一天。最後争吵了半天,他們才讓步說那就他們灌三天,我們灌兩天。我們老太爺說要回來想想。結果就病倒了。他去世的那天,就說了這個事情,說都是鄰裏鄉親,吃一點虧就吃一點虧好了,同意徐家的這個建議。因爲這個事情要當家的拿主意,老太爺那份信可能就是寫的這個内容吧。”
原來是個相鄰用水關系的糾紛,蕭家鼎問:“你們都沒有看到過這封信的内容嗎?”
“沒有,老爺寫好之後把信封了,叫了小五子把信給衙門送去。過了幾天,老太爺的喪事都快辦完了,但是衙門那邊還是沒有那個案子的消息,我覺得奇怪,就把小五子叫來問信送了沒有。小五子這才跪下說他那天剛好拉肚子,拿了信就上茅房去了,沒有想到寬衣的時候,信掉進了茅坑裏。他當時不知道,到了衙門口要拿信出來,才發現信不在了,趕緊一路找回去,找到茅坑才發現那份信在茅坑裏,已經被屎尿泡爛了。他害怕責罰,不敢說。我沒有辦法,隻好親自去衙門說了我們同意徐家的建議,衙門這才把這個案子結了。”
蕭家鼎眼珠轉了幾下,問:“這封信是在晏二郎打死呂超那件事情發生之後寫的,是嗎?”
“是啊,就是當天晚上的事情,那時候老太爺還能勉強活動,到了後半夜才一下子不會說話不能動彈,快天亮的時候就去了。”
蕭家鼎當即作了筆錄,是接着上面的話寫的,寫完之後,整句話就變成了:“根據張老太爺妻子的回憶,案發之後,張老太爺曾希望晏二郎能給她母親養老送終,并當即給衙門寫了一份書信,讓貼身小厮送給衙門。事隔多曰後,才知道當時小五子把信無意中落入茅坑泡爛了。”
這樣的記錄,使得這封很可能隻是同意徐家提出的相鄰用水關系處理意見的信件,成了要求衙門讓晏二郎能給其老母養老送終的信件!
因爲這封信并沒有見過裏面真正的内容,所以推斷爲給晏二郎求情的信件卻也沒辦法提出有真憑實據的反對意見。
這個案子,很可能會由此柳暗花明!
不過,蕭家鼎還有一個擔心,那就是死者家屬會不會因爲改判而到處告狀?所以,必須解決好這個後顧之憂。
蕭家鼎又問老太太:“呂超死了之後,喪事是怎麽辦的?”
“他是我們家的奴仆,喪事自然是府上掏錢給他置辦。另外,還給了他渾家十貫的燒埋錢。”
十貫那可就是相當于人民币五萬元了。也不算少了。不過,蕭家鼎還是要探一下家屬的想法,心裏有個底。
蕭家鼎提出要見呂超的妻子之後,老太太忙答應了,要親自陪同,蕭家鼎不讓,他不想讓老太太在一旁,不然有些話不好說。于是老太太便讓貼身丫鬟領蕭家鼎去見呂妻。(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