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側地岩參差不齊,尖銳突兀,如同兇獸露出的猙獰獠牙。偶爾聽見幾下空曠的滴水聲,似從獠牙尖上滴落的口涎,在深寂的裂溝中尤顯清晰。
一路上,高登默數自己的心跳計算時間。從離開口水怪算起,他沿着地溝走了兩天左右。沿途仍然一片黑暗,但裂開的溝縫裏長出零星的苔草,他以此充饑,勉強維持體力。
對于黑暗與孤獨,高登向來習慣。但自結識阿泰,又遇蟬蟬,便有了一點點不同。
有時候,四周太寂靜,高登禁不住輕哼起口水怪唱的歌。蟬蟬爬在魔命樹上,張着小嘴,“一——一——一”地應和。
他的腳步因此輕快,饑餓也變得不那麽難捱。
随着他不斷深入地底,陸陸續續發現了更多的植物。它們紮根在岩縫的泥沙裏,細長多刺的莖葉緊貼着岩層攀爬。周圍的地勢也豁然開朗,延伸出一條條狹窄的地溝,宛如四通八達的蜘蛛網,岩壁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天然洞穴。
拐過岩石,一個小水潭映入高登眼簾。水色暗沉渾濁,四周地岩環繞,還長滿了一種香味撲鼻的塊莖植物。高登立刻跑過去,扳斷肥壯的塊莖,仔細聞了聞,咬了一小塊慢慢咀嚼。塊莖的味道還不錯,脆生生的,清爽多汁,吃起來有點像番薯。
“有小偷!有人偷山芋!”遠處響起一連串尖細的叫聲,幢幢黑影從洞穴裏鑽出來,跑向高登。
高登平靜地瞥了對方一眼,繼續扳斷塊莖,大口吞咽。
“偷山芋的小賊,快點住嘴!”黑影們大呼小叫,沖到高登跟前,瞥見他幹癟皺裂的樣子,不由吓了一跳,忙不疊地往後退。
高登一口氣吃掉了數斤塊莖,才轉過身,向爲首的黑影走去。
“你想幹什麽?”爲首的黑影顫抖着說道,雙臂胡亂晃動,抓着一柄岩石打造的粗陋小刀。
高登打量着對方長滿灰褐色斑點的小臉,暗綠色的褶皺皮膚,矮短的四肢和圓滾滾的肚腩,開口詢問:“地精?”
“原來是個人類。”爲首的地精松了口氣,揮了揮石刀,趾高氣揚地嚷道,“卑賤的小偷,看到偉大的哥倫布大人,爲什麽不下跪行禮?
高登飛起一腳,踢中地精手腕。石刀脫手飛出,高登躍起抓住,刀尖輕送,抵住地精喉嚨。“哥倫布大人,我更喜歡用這樣的方式問候。”高登似笑非笑地說道。地精的戰力還不如一個普通人類,哪怕是一個族群,高登也有把握掃平。
哥倫布神色一僵,費力地吞咽了一下口水:“人類,千萬不要沖動,放開我,有話好好說。要不然,你的下場會非常悲慘!”
高登突然揮拳,打在哥倫布腆着的肚皮上。哥倫布發出刺耳痛呼,高登一連數拳,打得對方彎腰嘔吐,慘叫哀求:“人類勇士,請手下留情,我已經被您征服了!”
其餘的地精手拿石叉,面面相觑。一個地精小聲嘀咕:“哥倫布大人不是最骁勇善戰嘛,怎麽一下子就被人抓住了?”
哥倫布擡起頭,惡狠狠瞪了一眼那個地精:“哥斯達!你敢背後議論長官,回去給你小鞋穿!”
哥斯達面色抽搐,趕緊舉起石叉,沖向高登,嘴裏叫道:“大人,我來救你了!”其餘的地精也揮舞着粗陋的石器,亂叫撲上。
高登石刀一緊,勒住哥倫布的脖子,吓得他雙膝跪倒,一股臊臭從褲裆裏傳出,岩石上濕了一大灘。“不要啊,你們這些蠢貨,快住手!”哥倫布殺豬般地尖叫起來,“哥斯達,你敢謀害長官,回去給你小鞋穿!”
哥斯達剛剛沖至高登身前,聽到這話,面色如土。高登橫肘将他擊倒,縱身撲出,雙腿旋風般掃過地精群,一個個地精前仰後合,像抛飛的麻袋摔落一地,随即僵卧不動,開始裝死。
高登反臂探出,揪住正想偷偷溜走的哥倫布:“哥倫布大人,我有幾個問題要問你。隻需照實回答,我會讓你活着離開。”
地精怎麽可能誠實呢?這個人類擺明了是想刁難本大人啊。哥倫布暗自腹诽,嘴上道:“勇士放心,我盡量不說謊。”
高登問道:“據說這裏的地底有一條河?”
鬼才知道有沒有?哥倫布擠出笑容:“有,當然有。好大一條河呢,河裏還有好多兇狠的鳄魚,它們都被我征服了。”
高登不動聲色地看了看哥倫布,又問道:“再往下走,是不是有一片食人花?”
“還有好多死人骨頭呢!”哥倫布脫口而出,“勇士,這回我可沒吹牛!那個地方陰森森的,還住着一頭兇殘可怕的瞎眼巨人,我們好多族人都被他吃掉了。”
高登沉吟片刻,如果瞎眼巨人真在食人花附近,他就必須解決這個麻煩才能順利進入罪坑。“好,你帶我去。”他用石刀拍了拍哥倫布的屁股,示意對方跟他走。
哥倫布呆了呆,哭喪着臉道:“勇士,你說過讓我走的。”
“我撒謊了。”高登不以爲然地答道。他剛好需要炮灰,地精既能充當獵殺巨人的誘餌,又可一試那條光陰之河。
他們離開許久,地精們才小心翼翼地爬起來,掩嘴偷笑。“他們要去瞎眼巨人那裏,這件事必須禀告族長。”哥斯達轉了轉眼珠,一溜煙跑回洞穴。
高登押着哥倫布一直往下走,前方越來越開闊,岩石聳立成林,大片植物覆蓋地面,不時可以看到花鼹鼠、犰狳、石龜和一些飛過的黑亮甲蟲。
“這應該是那頭瞎眼巨人留下的。”高登蹲下身,仔細查看草叢裏印出的碩大腳印。
腳印深陷地表,形如小船,生有六根粗壯的腳趾。哥倫布恐懼地用手蒙住眼睛,渾身發抖,牙齒咯咯打顫。
“你很快就不用害怕了。”高登笑了笑,一掌劈出,切中哥倫布後頸。地精晃了晃,昏厥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