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李佑主動來盱眙,除了遠迎巡撫以示恭敬外,還有一層意思。他是奉了巡撫衙門分派來到泗州防汛,如今汛期差不多快結束了,他打算見到巡撫後直接交差,盡早回揚州府去。
李大人要下船時,探頭朝船艙外望了兩眼,便又縮了回去,在親兵奇怪的目光中,一言不發寬衣解帶。
不要誤會,李大人并非白晝宣婬,因爲他發現,岸上堤頂聚集了百十來人,個個翹首西望,對着泗州方向水面指指點點。李佑的直覺告訴自己,這些人很可能是逃難到盱眙的泗州百姓…要知道,三萬泗州百姓中,有三分之二逃到了隔壁盱眙。但他們肯定沒想到一去就是永别。家園變澤國,故土化湖水,都拜李佑所賜。
民如水,既可載舟也可覆舟。如果這個時候,把李大人扔到民風彪悍又痛失鄉土的泗州百姓中,後果不堪設想哪。
而一身官袍的李大人前呼後擁現身岸邊,必定十分醒目,被認出身份隻怕也就是分分鍾的事情,萬一陷入泗州人群裏就是大麻煩了。所以他要脫掉官袍,換上便服。
雖然李佑自己知道,明明自己是救了泗州百姓,可惜這是陰德,沒法在陽間使用。
就在李大人到達盱眙迎候巡撫時,關于祖陵救險的奏章也到達了京師,登時宮廷與朝堂齊齊大震。二十一世紀的人很難想象祖陵龍脈在古人心理中的地位,但确确實實就是這麽重要。
在百官陪同下,慈聖皇太後領着天子到太廟大哭一場,乞求祖宗恕罪。哭完太廟,次日兩聖禦文華殿,召集諸卿議事,在京三品以上以及科道詞林皆要參加。
太後的随身太監麥承恩手捧海公公的奏本,聲音平穩的讀道:“奸人作難,祖陵遇險,危急存亡之際,分理本地河務李佑當機立斷,不惜逾越擒拿奸邪,并于兩日内疏散軍民,決泗州大堤行洪,此爲先見之明也,否則後日洪峰齊至時祖陵難保。至今泗州已成湖泊,使人望而後怕,若無決堤在先,此水隻怕半數爲祖陵所有。”
“九月十五日,洪峰已達極點,立于堤上,滿目滔滔,水至雙膝。而祖陵神道浸沒,水侵至房舍階下,形勢幾不可保,皆以爲絕非人力所可挽。李佑痛感無能,有失朝廷重托,悲憤作詩曰殉職完臣節、以死報國恩,随即投水自盡欲殉死祖陵。不知爲何,洪水瞬間消退,或曰此乃祖宗神明顯靈也…”
有的大臣便想道,聽起來這就是傳奇話本,守陵太監收了李佑多少潤筆銀子?不過這種非同小可的事情,應當不至于編造罷,如此李佑可大發了。
慈聖太後穩坐寶座,無比堵心自是不用提了。其一,祖陵龍脈真出了問題,那就是天罰,追究起來首先就是她這太後失德導緻上天不滿,誰叫她是代天子秉政的。
其二,那李佑的命也太硬了,這也能讓他撿個大功勞。偏偏還是她含怨報複打發李佑去吃苦頭的,本想如果出了漏子就有借口繼續修理李佑,誰能料到李佑仿佛天命化身,搞出殉身退洪的戲碼,這都是什麽狗屎運!
話說祖陵這裏隻有李佑和海公公兩個可以上奏本的人,李佑當然不好自吹自擂,所以隻能委托海公公代勞了。當然,海公公也得靠李佑,這是互惠互利的。
不過有個問題存在,太監的奏章一般都是直接送進宮中,大臣們見不到。但若如此,李佑的小人之心有點擔心皇太後都會隐掉海公公的奏本,從而漂沒他的功勞。
所以李佑特意囑咐海公公先将奏章明發到通政司,并不直接送進宮中,這樣太後想瞞也瞞不住,隻能在殿中公議。
卻說文華殿中,讀完海公公的奏本後,當即有大臣出列奏道:“王馬等賊子膽敢窺伺祖陵,居心惡毒,行同謀逆,當鎖拿入京,問後淩遲不赦,以警天下!另該谕示地方,盡拿其族人坐罪!”
這其實都是廢話,正确無比但一定要有人說的廢話,沒有人不同意,沒有人敢反對,殿中全體通過。
接下來的問題才是該熱議的大問題,李佑怎麽辦?這種事從來沒有過先例,亦沒有祖宗法度可依。
一時間衆說紛纭,有人貶低道:“鬼神之說虛無缥缈,治國不可以鬼神由之。祖陵退洪其實是天佑大明,那李佑沒甚出力,怎可貪天之功爲他有?此外,查奸防汛,皆乃其分内事,有何特異哉?又何況他還有些擅自捉拿同僚、殃及泗州民生等小過錯。折合之下,隻照考計政績卓異的标準嘉獎即可。”
當場又有人反駁道:“此言差矣,李佑有三條功德,怎能輕忽?識破奸計,及時救險,雖有擅捕大臣的過錯,但事起非常,當行非常之舉,可類比遇到謀反時迅速平反的事情,功大于過,此爲一也。”
“決泗州大堤行洪,雖殃及民生,但保住了祖陵無恙,還是功大于過,何況泗州百姓安置妥當,未有民亂,此爲二也。”
“面臨危難之際,死守不退,敢以身殉節,亦當爲天下臣民表率楷模,德在行先,這點尤其重要,此爲三也!有此三條,豈可不重賞?不然寒盡功臣之心,今後又有誰願爲朝廷所用?”
議來議去,後一種意見漸漸占了上風。拼命奮身救祖陵的人如果都不重賞,怎麽說也不能服衆,那樣誰還肯爲朝廷賣力氣?就是李佑曾經的政敵對頭,在這上面也不好有太多另類看法。
慈聖皇太後皺眉默然,坐到這個位置上,小處可以任由性子來,但大處賞罰須得分明。李佑這事,就是太大了,真要故意忽略,難服天下人心。
正當她強忍惡心,準備吃下這顆蒼蠅時,忽有文書房太監進殿奏道,有淮安鳳陽巡撫六百裏加急報!
錢太後接過奏章,看過後不禁雙眉舒展,遞給麥承恩道:“念!”
麥公公便又讀道:“臣楊負叩首…已于九月十五日挖東岸高家堰南段,引洪澤之水東去,南岸祖陵險情因此而解…”
殿中大臣聞聲聳動,不想突然又冒出一個轉折,事情要有變化了!
這本楊巡撫的奏章顯然是另一種說法,表示祖陵得救是因爲他扒了高家堰洩洪,正因如此,所以祖陵水位才會及時降低。更有意思的是這本奏章對李佑隻字不提,擺明了是要與李佑争功啊。
當然,不能說李佑沒有功勞,這點誰也否認不了。但關鍵在于這個重中之重的首功歸誰。誰有首功誰就是旗幟人物,意味當然不一樣。
還有個更微妙的情形是,守陵太監的奏章到了,楊巡撫的奏章到了,那麽另一當事人李佑的奏章在哪裏?爲何還沒有到達京師?
殿中諸公誰沒寫過奏本,稍一思索便有了猜測。
太祖皇帝定下的制度,天下之人從王公貴勳到平頭百姓,都可以給朝廷上書,各級官吏也都有直接給朝廷進奏的權利,爲的是保證朝廷耳目通順。
但官場自然有官場的規矩,下級因爲某事上奏朝廷,除非是檢舉揭發告黑狀,一般要先給上司過目,免得有什麽不周到之處。當然也可以不照着辦,隻要你不怕得罪上司。
李佑按正常規矩,因河務事情寫奏本給朝廷,要先将奏本交由河務事情的主管上司,也就是巡撫衙門過目确認後,再發至京師。
所有人幾乎在同一時間想到,現在隻有李佑的奏章沒有出現,莫非在巡撫衙門這道關口被扣留住了?
如果李佑不送巡撫衙門,直接将奏章向京師送,那麽巡撫膽敢攔截奏章就是可拟殺頭的大罪,這也是太祖皇帝定下的。
但若他将奏章送了巡撫衙門,就相當于請示了。這個情況下奏章被扣留就是一件很普通的小事,放在官場也算不了過錯。堂堂的封疆大吏巡撫扣留手下六品官的一個請示算得了什麽。
殿裏有識之士憂心忡忡的想,再普通的小事,牽扯到出了名難纏的李大人,隻怕也不是小事了,朝堂又要有一番風雲…這些變化,沉浸在大功到手喜悅中的李佑尚不得知。此時他身穿便裝,慢悠悠的在盱眙城中走動,饒有興趣的左顧右看。
這縣城雖然與他家鄉虛江縣,或者與任職地江都縣相比,實在不算什麽。但李佑爲了防汛,已在村落堤壩這種地方呆了一個月,觸目不是洪浪滔天就是哀鴻遍野,仿佛久不見人間紅塵,此時身在人流街市中自然别有一番感慨。
巡撫還沒有到盱眙,李大人先去縣衙拜訪尚知縣。這尚縣尊受王老知府介紹,幫他辦事很得力,無論是調撥弓兵還是接納災民,都相當盡心,真需要當面感謝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