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是買回來的。
裴父裴母之所以買原主回來,是爲了給裴淮養個童養媳。
之前上小學不要錢,上也就上了。
現在上初中要花錢,家裏沒有那麽多的錢。
再加上原主已經十二了,在農村裏,也算是半個勞力了。
就算不能下地幹活兒,但在洗洗衣服做做飯,打掃院子喂喂豬什麽的,都是能做的。
因此,最後原主沒能去上初中,開始在家務農。
原主嘴上不說,心中卻是埋怨裴家人的。
原主心中生氣,就化悲憤爲食欲,就算是吃糠咽菜,她也能吃的賊香,吃的比别人都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爲吃的太多,原主的力氣越來越大。
力氣越大,幹活兒越多,消耗越大,就吃的越多。
這簡直就是一個死循環。
幾年過去,原主愣是把自己從一個四肢細長的小姑娘,吃撐了一個球。
吃就吃,原主還搶吃的。
搶的不是被人,正是男主的弟弟妹妹。
搶完了還威脅兩人不準告狀,不然就揍兩個人。
原主虎背熊腰力氣賊大,滿臉橫肉,語氣兇狠的說着威脅的話,效果還是挺大的。
一個人吃三個人的飯,不把自己吃成一個球,那簡直是天理不容。
在姜染看來,原主這純屬自暴自棄,形象也有些有礙觀瞻。
但裴家二老不這麽覺得。
他們覺得姜染屁股大好生養,力氣大幹活兒多,是個過日子的。
在原主和男主都成年之後,不顧男主的反對,給兩人辦了婚禮,扯了證,還在村裏擺了酒。
新婚之夜
姜染閉了閉眼,有些不太想去回想這段記憶。
雖然這段記憶她是被迫接收的,不是她自己去做的那事兒,可是還是有些不忍直視。
婚後三天,男主就走了。
背着行囊,去大城市上大學去了。
男主走了一個月後,原主發現自己懷孕了。
給男主去了信,但男主沒回來,說是正在上學,沒法請假。
不僅那個時候沒回,就連過年也沒回。
九個月之後,原主生了個大胖小子。
這個孩子,是裴家的長孫,裴家老兩口喜歡壞了,對原主更好了。
但原主卻變了。
原主自認爲給裴家生了長孫,就是大功臣了,她以前吃了那麽多的苦,受了那麽多的罪,也該享福了。
緊接着原主就開始坐月子。
人家坐月子是坐一個月,傷了身子要好好養的,會坐兩個月。
但原主和别人都不一樣,她這一坐就是三年。
每天除了吃喝和閑逛,就躺在床上。
裴家二老不是沒說過原主,但沒用,原主充耳不聞。
孩子也不管不問,都是裴家二老帶。
他們要幹活兒沒時間帶,那就是男主的妹妹帶。
生了孩子之後,原主是不幹活兒了,但卻一點也沒少吃。
天天吃完躺着不動,吃的還多,就算吃的都是粗糧,也把自己又吃胖了一圈。
明明孩子都已經三歲了,可現在這肚子,卻還跟人家懷胎十月一樣。
原著裏,男主大學畢業後,終于回了家。
但回家的目的,卻是要跟原主離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