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技術早就不是什麽新鮮事了,幾乎所有人都将矛頭指向了克隆人,凡是發覺情況不對的官兵,統統在事後向艦隊報告情況,部分人甚至認爲這是一場有預謀、有組織的大規模克隆行動,将烈士的克隆體安插進軍隊,意圖奪取軍隊的權力什麽的。
收到這樣的秘密報告,葉飛簡直不知道自己該哭還是該笑,他本想扣下這些報告,但是轉念一想,誰惹出來的麻煩就應該由誰來解決,于是将所有的報告全部轉給了徐世傑。
徐世傑壓根兒就沒理這一茬,對克隆人的事情,軍方還沒拿出一緻的意見,不過大家的意見基本相同,那就是從源頭上嚴格管理克隆技術,避免多個克隆體同時出現,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賦予克隆人必備的人權。
而争議主要集中在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上,即在母本死亡的前提下,移植了母本記憶的克隆體是否具有取代母本的資格。
這個個問題有兩個延伸的問題,一是克隆體與母本親人間的關系在法律上應當如何定位,與會人員普遍認爲,克隆人與母本父母之間的贍養關系和子女間的撫養關系并沒有法理上的阻礙,主要問題是克隆人是否能夠繼承母本與配偶的夫妻關系。
畢竟克隆體與母本并不完全一緻,人性又實在是太複雜。母本的配偶是否能夠接受一個完全一模一樣,但實質上卻又煥然一新的配偶實在是不好說。
第二個問題就是财産繼承,即在自然人死亡的情況下,其财産應當按法律由親人繼承,但是克隆人該如何定位?将母本所有的财産轉移到克隆人名下?亦或全無關系,還是按比例繼承?
這個問題的最終結果,将影響到整個人類社會。
比如說,一位行将就木的老人通過克隆技術給自己制造了一個新的身體,重新煥發了青春的同時還比他的子女年輕大幾十年,那麽他的财産是由子女繼承。還是由本人支配?
共和國上層的讨論主要集中在法律的層面之上。克隆技術可能帶來的倫理和永生問題反倒沒有人關心。
倫理方面的問題自然是老夫少妻或者老妻少夫的結合,在醫學技術高度發展的今天,這樣的結合早就不是什麽新鮮事了,隻要解決了法律層面的問題。這個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長生不死更不是什麽問題了。從古至今。無數人都在追求這一點,如今能夠通過科技實現,不知道多少人會拍手稱快。
沒人有會死。自然會産生人口數量激增的矛盾,可是在人類進入宇宙時代之後,人口問題還算得上是問題嗎?共和國高層恨不得全國的人口一夜之間翻上幾倍幾十倍呢。
這場讨論原本隻是局限于國家高層,但是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随着時間的流逝,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這場大讨論,結果就是克隆人的合法性在保證嚴格管控源頭的提下毫無困難地解決——好死不如賴活着,誰不希望自己長生不老?
相關法律詞條當年即寫入了共和國憲法,與此同時,劃時代的《克隆人權力法案》正式頒布實施。
《克隆人權力法案》規定,由克隆母體本人授權,并在克隆體成型之後移植記憶,最後銷毀母本的“延續克隆”合法,延續克隆的人體,擁有與自然人同等的法律地位。
所有未經授權的克隆、單母本多個體克隆、非記憶移植克隆均爲違法行爲。
非法克隆爲重刑嚴懲的重罪,一經發現必将嚴懲不怠,證據确鑿必将判決死刑。
相信有長生不老的誘惑在前,即使有高額的利益驅動,也不會出現幾個敢觸碰高壓線的亡命之徒。
克隆人與母本社會關系之間的“情感延續”,也在克隆人獲得合法權力之後有了突破性的進展,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就不必說了,根本就是不可能切斷的;克隆體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毫無疑問地同樣緊密;至于夫妻關系延續則人性化地看克隆母本配偶的意願,願意繼續的可以延續,無法接受的可以解除婚姻關系。
财産問題也得到了根本性的解決,即遵從本人的意見,簡單地說,就是誰覺得自己需要個新的身體,就可以在前往克隆中心之前對本人的财産做出處置,即可以全部留給自己的克隆體,也可以分給相關利益人,全看本人的意願而定。
這條規定還有一項說明,即夫妻明确克隆之後解除婚姻關系的,必須在克隆之前對雙方的财産進行分割。
換句話說,即克隆體沒有母本财産的處置權,所有的一切都必須在克隆之前完成。
對于突發意外生命垂危,必須在母本失去意識的情況下進行克隆的特殊情況,完全可以提前留下相當于“遺囑”的法律文件,避免發生意外的情況下影響财産的歸屬——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克隆體自動失去财産處置權。
當然這種極端情況實在是太罕見了,除非是顱腦重度損傷,否則如今的醫療技術完全可以在隻有大腦的情況下保持大腦的思緒正常,在這種情況下,由于克隆還沒有開始,法律認定大腦的思維等同于本人做出的決定,具備完全的法律效力。
可以說,《克隆人權力法案》完全改變了人類的生活,剛開始的時候,延續克隆還是富人或者軍方等國家暴力機構的專利,許多人花不起克隆的費用又希望享受長生的待遇的人,不得不絞盡腦汁地加入軍隊和其它國家公務機關。
但是共和國加大這方面的投入,克降需要的費用越來越低,最終在幾年之後,實現了由國家買單的免費克隆,共和國成爲人類曆史上第一個永生國度,奠定了向宇宙深處進軍的重要基礎。
這所有的一切都是《克隆人權力法案》通過時不曾預料的,而這個法案之所以出台,還有一個鮮爲人知的原因——雲州星的克隆人!(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