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4時許接到報案,銅礦鎮樂清村樂清灣樂秀娟(女,15歲)被人電擊強什麽奸,不用詳細勘查現場,就知道還是那個作案人在繼續作案。
樂秀娟家位于樂清灣中部,前後左右都有居民房屋,而且房屋之間的間隔比較小,從地理位置來說,樂秀娟家并不是理想的作案地點。
樂秀娟家坐東朝西,爲一棟連三間結構土磚房屋,房屋結構比較簡單,分爲前後兩部分,前部分:中間爲堂屋,南北兩側各有一個房間;後部分,爲三個小間,自南而北分别是廚房、過道、雜物間。
整個房屋對外隻有兩道門,即前後門,前門在發案後還是呈鎖上狀态,顯然這裏不是進出口;後門是對開木門,門軸與牆壁之間縫隙較大,伸手進去,就能順利地将後門奪開,這是作案人慣用的入室手法。
勘查表明,作案人從後門入室後,又用繩索類物品将樂秀娟父母的睡房房門反系,後潛入樂秀娟睡覺的房間,下燈泡,又用自制的作案工具将樂秀娟電暈,房間床頭就有插座,方便了作案人;然後再實施強什麽奸,法醫老蔡提取到了精斑,檢驗的結果,依然是b型血。
痕迹方面,在床邊的桌面上提取到了手套印,此外在樂秀娟父母房間的門扣上提取到了纖維組織。作案人還是非常小心,再加上客觀條件的制約,依然沒有提取到指紋和足迹。
樂秀娟的右側乳房上留下了兩道永久性的傷痕,傷痕長度達7cm,單道傷痕寬1cm,深度0.2cm,兩道傷痕間距爲5cm,整個傷勢以雙乳中間位置爲中心,向下斜向臉右外側,還是内重外輕。可以推斷作案人是用工具從雙乳中間位置向右外側動作而成。
勘查結果證明開始勘查前的判斷是正确的。那就是這個案件的作案人就是系列案件的作案人,因此,串并案件是水到渠成之事。
這次,領導改變了策略。先小範圍聽取了我們技術隊的彙報。
鄭隊長全面介紹完畢後。張局長說道:
“從技術隊勘查來看。串并案件是确定無疑了。這和李隊長前期的分析是一緻的,即作案人還會繼續作案,但是。作案人并沒有跳出我們的捕捉守候的範圍,還是在銅礦鎮繼續作案。李隊長,你怎麽看這個問題?”
我接着說道:
“表明上來看,作案人是沒有跳出我們捕捉守候布控的範圍,還是在銅礦鎮繼續作案。但是,他作案的範圍已經明顯地超出了我們設定的捕捉守候區域,向着更深和更遠的地方擴展了。今天的案發地樂清灣到銅礦鎮區的直線距離是30公裏,這是步行五、六個小時的距離,而實際行走的距離則更遠,所用的時間也更多。
我們是淩晨4時許接到報案的,發案時間應該是3點至4點之間,作案人在作案完畢回到鎮區,如果步行的話,到達鎮區的時間應該是8至9時左右,這時候天已大亮,我們無法排查作案人了。
同樣的道理,我們推測他去時的時間。最晚也要在晚上10點鍾從鎮區出發,我想說,實際上,他可能比這個時間還早,而這個時間則是鎮區人來人往較多的時候。
這兩個時間一結合,我們在鎮區捕捉守候的組不能發現作案人就正常了。
因此,我個人認爲,作案人從心理上已經開始跳出我們的捕捉守候範圍了。”
“那你說的第三條線怎麽沒有發現作案人呢?”艾支隊問道。
“隻小說他躲過了我們第三條線。因爲第三條線要控制的區域太大了,無法保證不漏點,這就給了作案人可乘之機。”我解釋道。
“作案人好像對我們的布局非常清楚,該不是就在我們中間吧?”艾支隊提出了新的觀點。
我萬萬沒有想到艾支隊提出這樣的觀點,一時不知道怎麽回答。
不知道怎麽回答的不僅僅是我,大家都面面相觑。
“如果作案人在我們内部,那我們所有的布局全都沒有作用。”艾支隊繼續說道。
“我們不能懷疑我們的偵查員,他們在政治上是過硬的,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張局長說道。
“我看還是小心爲好,這現場不是有襪印嗎,叫技術的同志排查下就行了嘛。”艾支隊往深裏說。
張局長不做聲了,唐局長說道:
“艾支隊啊,案件沒有破之求,各種可能性都有。客觀地說,我也産生過這種想法。但是認真一想,這種可能性爲零。首先是我們的偵查員年齡都不符合,其次他們政治覺悟和品質也決定不會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目前案件陷入僵局了,如果再去懷疑我們自己的同志,那就不是影響軍心的問題。所以,這事就讨論到止吧。”
“針對作案人目前的變化,我們該調整新的捕捉守候方案。”張局長迅速轉移了話題。
唐局長點了點頭,說道:
“我同意李隊長的分析,我也認同張局長的意見。作案人進出銅礦鎮的時間已經發生了變化,我們以前将鎮區作爲重點地域已經不适應新的情況了。因此,鎮區内和鎮區周圍設伏的人員應該調整出來,直接放到銅礦鎮農村區域。另外,東銅公路還是要繼續死守,這條線不能放過。”
大家都點着頭。
我們這邊碰頭完畢,張局長就直接到談組長那裏去了。
晚上八點鍾,全部人員又集中在銅礦派出所的會議室裏。大範圍案件碰頭會又如期舉行。
鄭隊長代表技術隊,對現場勘查工作作了全面的介紹,其他各組都彙報了各自工作情況,大都沒有什麽進展,隻有情報隊的胡擁亮隊長反饋出來一條線索,讓大家精神爲之一振,胡隊長說道:
“昨天下午,我們物建的一個專案特情提供線索,反映在街上拉闆車的宋世俊有作案嫌疑。
宋世俊,男。現年38歲。大龍鎮柯華村宋家細屋灣人,與發生的第一起案件的受害人鍾愛芬是同村人,而且兩個灣子相距較近,隻有3公裏左右。一個人租住在銅礦鎮長征街東風巷26号黃開平家。職業是在街上補鞋。
宋世俊。身高175cm左右。頭發較短,和技術隊彙報的發長在5cm比較接近,我今天借補鞋之機。近距離觀察了,發現他腳上也是穿的解放鞋,這與技術隊反饋的作案人穿解放鞋的特征相同。
除了上述原因外,懷疑他作案還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宋世俊是左撇子,這在我補鞋時觀察到了;
二、他會電工,能制作作案工具,同時具備剪刀、繩索、手套等作案工具;
三、從特情反饋的情況看,宋世俊并不是一個本份的補鞋人,做生意通常的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特别是經常是上午在家睡覺,下午才出來擺攤。具備有作案時間。
四、調查宋世俊個人的簡曆,發現他至今未婚,沒有結婚的原因,除了他人比較懶、家庭困難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年輕時非常好色,曾經多次偷看同灣婦女洗澡,而且對婦女動手動腳,甚至因爲強行摟抱同灣宋燈洲的老婆,而被宋燈洲教訓了一頓。基本上屬于一個在當地無法立足的人,因此,他長期在外地以補鞋爲業,很少回家。”
“這麽重要的線索,調查摸底組的人怎麽沒有反饋上來,這個村是誰負責的?”唐局長問道。
“唐局長,我們外勤調查組的工作主要是圍繞銅礦鎮進行,還沒有深入到大龍鎮。”張局長回答道。
“就是沒有深入到大龍鎮,那以前的調查摸底怎麽就沒有反映上來呢?”唐局長繼續問道。
“我看了下材料,前期的調查摸底,的确是沒有摸到這個人身上,從胡隊長剛才介紹的情況來看,該員長期不在家,也許當時的調查摸底就沒有将他列入進來。”張局長推測着。
唐局長不說話了,抽着煙。
“大家對宋世俊這個嫌疑人有什麽話要說嗎?”張局長問道。
萬金友說道:
“我剛才翻看了我們盤查的記錄本,發現這個宋世俊的确是個早出晚歸的人……”
唐局長問道:
“你認識他嗎?”
萬金友回答道:
“報告唐局長,我不認識他,但是我有每天盤查的記錄,而且我還按照名字進行了分類,方便查找。因此,我很快找到了宋世俊的記錄,一共有2條,時間分别是6月7日晚上22時34分和6月18晚上21時28分,經過的地點都是在鐵路設伏點。兩次都是空手,沒有任何可疑物品,我們詢問了,沒有發現可疑情況才放行的。”
“你們看看,你們看看,一個特警能這麽的細心,工作做得這麽細緻,大家一定要好好學習。萬金友,你做得非常不錯。你和宋世俊接觸了兩次,你認爲他有可能就是作案人嗎?”張局長說道。
“這個不好說,胡隊長都說了這麽多的理由了,我感覺說得很有道理。但是,憑我個人的直覺來看,至少宋世俊不是這串系列案件的作案人。”萬金友回答道。
“爲什麽這麽講呢?”張局長跟着問道。
萬金友回答道:
“我也說不上具體原因,隻是一種感覺。”
“李隊長,你認爲呢?”艾支隊問道。
“我同意萬金友的意見,至少宋世俊不是我們要找的系列案件的作案人。”我回答道。
“你說說理由。”艾支隊的聲音。
我接着說道:
“我們這個系列案件,作案人從來都沒有動過受害人家裏的财物,也就是說,作案人沒有侵财的傾向。而宋世俊是做補鞋的,從胡隊長介紹的情況來看,他經濟一般,他應該對錢财有一定的需求。因此,我推斷宋世俊不是我們這串系列案件的作案人。”
“不管是與不是,今晚動手抓人!我要一個準确的結果。”張局長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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