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挪了挪身體,朝桌前靠了靠,說道:
“對不起各位領導和同志們,我們回來晚了,讓大家久等了。我說說現場勘查情況,現場勘查本是由鄭隊長親自負責的,後來要屍體檢驗,他又帶隊去殡儀館了,由我繼續帶隊勘查。
目前,我們已經發現了三處現場。”
我剛一說完,會議室裏一片“哦”的聲音。
“大家安靜!聽李隊長介紹。”張局長及時制止道。
“李隊長,你們發現了三處現場?”唐局長問道。
“是的,我們一共發現了三處現場。”我回答道。
“那你繼續說。”唐局長滿意地點了點頭。
我接着說道:
“第一處現場,大家都是清楚的,那就是這塊油菜地。這是作案人實施強奸、殺人的現場,是中心現場。這塊地是朱家莊朱祥安家的,也就是發現人柯淑娥家的油菜地,有1.7畝面積。
這裏我必須提醒大家注意一點,那就是這塊油菜地是一大片油菜地中間的一塊地,這一大片油菜地爲作案人作案人提供了良好的蔽護。
這塊油菜地裏,油菜高度在1.2至1.5米不等,植株較密,在油菜地東側兩塊地溝之間發現一具屍體,經辨認死者就是朱海霞。朱海霞頭東腳西,呈仰躺位,一頭烏黑的長發,發長10cm。頭發淩亂,粘附着泥土和油菜花等物品;臉上有不少泥巴。局部有青紫,口鼻腔都有血迹,舌頭外伸。關于衣着情況,鄭隊長剛才已經作了詳細介紹,我就不重複說了。
在屍體周圍2米的範圍内的油菜全部倒伏,地面上到處都是松動的泥土。很明顯是新鮮的痕迹, 我們仔細搜查了,但是未發現有明顯的足迹,隻有一個個泥土印痕和幾根黑色長發,這長發的發質、顔色、長度等都和朱海霞的頭發一緻,因此可以斷定就是從朱海霞身上掉下來的頭發。”
唐局長皺起眉頭問道:
“沒有足迹啊,沒有指紋啊,就隻有精液?”
我點了點頭。
唐局長看着我。說道:
“你繼續。”
我點了點頭,往下說道:
“這一處是中心現場,在中心現場,我們基本上什麽也沒有提取到,說實話,我們也非常着急。
根據現場客觀情況,我們進行了分析。首先一個問題是,作案人和被害人是怎麽到中心現場來的?他們是怎麽來這菜地的?
有可能是偶遇。就在這裏碰着了,也有可能是挾持而來的?
大家很奇怪,一定會問。爲什麽想到挾持呢?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我剛才說了,油菜高度在1.2至1.5米不等,這樣的高度,在油菜地中間躺着兩個人,誰也不會發現。如果是偶遇。那朱海霞放牛的牛呢?我們在這個現場附近沒有發現那頭黑色的水牯牛。而且,朱海霞掉在地上的頭發有的是十幾根在一起,是整紮的,很象是被人拉扯下來的。結合這幾點分析,我們認爲,朱海霞被挾持的可能性較大,因而大膽推斷第一現場不是油菜地。
沿着這條思路,我們對現場周圍進行了大面積的搜索,在油菜地東側200米的一處麥地裏,我們發現了第二現場,這是一處關聯現場。
麥地裏也有一處倒伏,約有2米見方,麥苗高度在50cm左右,植株也較油菜地要稀松,地面上有新鮮的踩踏痕迹,非常幸運的是在地溝處還留下了不少的足迹。這足迹,不但有朱海霞的那種大波浪花紋的雨鞋印,而且,我們發現了另外一種大橫條花紋足迹。
然而,大波浪花紋足迹比較殘缺,我們無法肯定這就是朱海霞的足迹,因爲這種雨鞋和它所形成的足迹在農村非常普遍,但我們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足迹種類是相同的。同時,大橫條花紋足迹是鞋後跟外側部分所留,有不少于兩根大橫條花紋,經仔細觀察,共有五個地方都發現了這種足迹,也非常殘缺。
繼續搜索,我們還發現了黑色的長發,其發質、顔色、長度等都和中心現場遺留的頭發一緻,更爲關鍵的也有整紮頭發出現。
現在,在我們面前出現的是這樣的情況:新鮮的麥苗踩踏的痕迹!新鮮的足迹!同樣的大波浪紋雨鞋花紋!同樣的黑色長發!同樣的整紮頭發!
這麽多同樣,兩個現場之間又僅距離200米左右,這絕對就不是簡單的同樣和巧合了,很明顯,這裏就是另一個作案現場!
分析認爲:作案人剛開始挾持被害人朱海霞時,是想将她帶到麥地裏來,實施強奸,但是由于麥苗隻有50cm高,不容易遮擋,實際上根本藏不住人,因此臨時改變作案地點,又将朱海霞挾持到高度達到了1米2至1米五油菜地,實施強奸殺人!”
唐局長說道:
“李隊長,你的分析推理過程,我還是認可的,但是這麥地現場雖然發現了一種大橫條的足迹,你剛才也說了,這足迹非常殘缺,我看難有鑒定條件。”
我點了點頭,繼續說道:
“情況的确如唐局長所分析,這種新發現的大橫條足迹的确是沒有鑒定條件,但是我們發現了作案人的足迹。這在後面我們可以加以利用。
沿着制定的思路,我們繼續往東搜索,又走了二十米,在一處田埂裸露的泥土上,我們又發現了大波浪花紋足迹和大橫條花紋足迹,這兩種足迹幾乎是并列排着,時不時還有重疊和交叉!
這進一步論證朱海霞當時已經被作案人挾持、控制了!
跟着的問題來了:那他們兩個人是從哪裏來的呢?
前面談組長等人也介紹了,朱海霞是在吃過早飯後出來放牛的。而在現場我們是沒有發現她家的牛。
我們必須找到放牛的地點,找到看牛的位置!她被挾持的最初始地點。應該就是看牛的位置!
我們繼續往東搜索,在前面八十米處的一個水溝邊的空地上,我們終于發現了一頭黑色的水牯牛,經合夥人朱順高秘密辨認,正是朱海霞放養的牛!由此。我們确定第一現場就是這個放牛的位置!
我們對這一現場進行了仔細勘查,發現大波浪、大橫條兩種不同的足迹都出現了!
這裏的地面,裸露的泥土更多,雖然牛身邊處的泥土已經被牛踩踏、碾壓得一塌糊塗,但是在外圍,我們還是發現了完整的大橫條花紋足迹,長度,前掌寬7cm。後跟寬6cm,特别是其左腳後跟中心花紋處有一處明顯的缺失,面積是,呈三角狀!這個缺失是在穿鞋的過程中所形成的,是這雙鞋區别其他鞋的重要标記!這就是這雙鞋的獨特特征!這特征完全象指紋一樣可以鑒定!”
突然,會議室裏不知道誰帶頭鼓掌起來,接着就是一片掌聲,我沒有想到這命案的碰頭會還有人敢鼓掌。一時不知道說什麽了,呆呆在看着大家。
張局長擡起手,壓了壓說道:
“好了好了。大家繼續聽李隊長介紹。”
掌聲馬上停止,我繼續說道:
“我們本是要繼續追蹤的,但是天黑了,而帶的三個手電筒已經有兩個用完了電,不得不停止工作,所以我們回來晚了。讓大家久等了,對不起大家。
小柯,小曹,将足迹給唐局長、張局長和領導、同志們看看。”
小柯、小曹拿着足迹,讓衆人看去了。
乘這功夫,張局長遞給我一支煙,又幫我點燃。
看看大家都看完了,我按滅了煙頭,接着說道:
“從足迹來看,作案人男性,穿39碼鞋,身高在至左右,起落腳反映作案人年齡偏輕。身高、鞋碼隻是供大家參考,不能作爲排查依據。
下面我來還原作案過程:從這三處現場來看,作案人是在系牛的位置和朱海霞相遇,見她隻有一人,而周圍沒有人,便起了歹心,挾持着朱海霞到麥地,準備實施強奸,後考慮到大白天,麥苗又不是很高,怕被人發現,就再次将朱海霞挾持到油菜地裏,實施強奸,後殺人滅口。
在這麽長的作案過程中,死者肯定是有過反抗的動作,因此,作案人身體裸露部位,比如手背、面部等處可能有抓痕。
從這個作案過程來看,系牛的位置較爲偏僻,大白天的也基本上沒有什麽人活動,而作案人卻在這個時間,在這個位置出現,外來人的可能性不大,本地人的可能性較大,基本上可以排除流竄作案。
綜上所述,作案人一人,男性,年齡偏輕,穿39碼鞋,身高在至左右,本地人,應以現場爲中心的幾個村,身體可能受傷。
這就是我的基本分析。”
“很好很好!”唐局長點頭說道。
“李隊長,作案人對死者采取了摳、挖動作,這能說明什麽問題嗎?”張局長問道。
這個問題怎麽問我啊,要問就問法醫啊,這可是法醫學上的問題,全體參加會議的人員都看着我。
我紅着臉說道:
“這進一步證實我剛才說的作案人年齡比較輕,他沒有性生活的經曆,在情況緊急的情況,在體外排洩了。而且他強奸的意思非常強烈,在此情況下,隻好采取摳、挖的方式來發洩,除了損失外,陰什麽道裏應該沒有精液。”
張局長調頭,問蔡庭平:
“老蔡,陰什麽道裏有沒有精液?”
蔡庭平趕忙回答道:
“報告張局長,我仔細觀察了,沒有發現精液,隻是内壁損失嚴重,情況如李隊長所說。”
張局長盯着我看,我繼續紅着臉,低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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