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了半個月的兵,成績卻不是怎麽太好,侯秉忠心中的疑惑自然也就越深,尋了個機會設下酒宴找駱永勝取經。
這事聽起來挺不靠譜的,他一個從戎幾十年的武将,怎麽說也輪不到來找駱永勝這麽個乳臭未幹的小子來學習吧。
不過侯秉忠就這一點好,他虛心、好學。
要不然也不能一個洪州人遠在福州從軍,卻能一路混到團練副使的位置。
備得酒肉,侯秉忠便主動開了口。
“賢侄,緣何你練兵,三日便煥然一新,而愚叔将兵、身邊同僚将兵,往往半年才可聚兵、一載方可成軍。天壤懸殊之間,是有什麽秘訣嗎?”
“侯叔實在是太高擡我了,當不起。”駱永勝先謙虛一句,沉吟後說道:“如果非要找出其中不同的話,大概是因爲我練的兵,多了一種力量。”
“哦?何種力量?”
“語言的力量。”
“語言的力量?”
這種解釋顯然把侯秉忠給說的更迷糊了,不過他是求學的,姿态擺的很謙遜,老老實實聽着駱永勝接下來的解釋。
可惜他要失望了,因爲駱永勝并沒有急着解釋,而是反問了一句。
“侯叔可比韓信、李靖否?”
熟悉曆史的都知道這兩位,外号名聲一個比一個吓人,前者叫兵仙,後者叫軍神,某種意義上來說,代表着中國古代兵法造詣登峰造極的人物了。
駱永勝拿這兩人出來,問侯秉忠能否比得過,後者就是喝再多也沒吹過這種牛皮,當下就大搖腦袋。
“賢侄拿愚叔玩笑了,此二位之才強我萬倍都不止。”
“但我比他們強。”
這話說的侯秉忠瞪大眼睛,心想自己認識駱永勝快三年了,後者一項謙虛謹慎,怎麽今朝能說出這麽大言不慚的話來?
這都不叫狂了,簡直就是夜郎自大,惹人恥笑。
“侯叔且聽我言,我當然知道這二位的能耐,就算是一根頭發絲都勝我駱某百倍不止,可我還是要說我比他們強,因爲我必須得讓我的兵,追随我的人堅定不移的相信,我比他們強!”
駱永勝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侯秉忠:“我與侯叔您最大的區别就是身份的區别,您是一個領兵的将領,想要戰勝敵人首要便是貴在知己知彼,若是如我這般狂妄,必敗之,關雲長是你先例。
而我不同,我不是領兵的将軍,我需要的不是知己知彼,而是僞裝,什麽樣的僞裝能賦予追随我的那些将領、士兵力量,我就僞裝成什麽樣。
我要做的可是殺千刀、誅九族的大禍事,不讓他們心安,他們就是一盤散沙,與朝廷甫一接觸便會頓作鳥獸散,這不行。
三齊王号稱兵仙,垓下設下十面埋伏,幾十萬大軍困不住霸王及其随從數百,被其殺出重圍,逃至烏江,雖說也算逼死了項羽,但終歸說出來也不光彩。
一夫拼命萬夫莫敵,何況是霸王這樣的蓋世英雄,他拼了命,幾十萬大軍都攔不住,那倒是奇怪了,幾十萬大軍沒有敢拼命的勇士嗎?
若是有,霸王能斬十人,可斬百人乎?可斬千人乎?當霸王斬到第十個人的時候,一百個人、一千個人就怕了,就退了。
軍神李靖,一生功績累碩,可書十卷,但就這麽一位軍神,卻大談特談他的十三抽殺法,用無數士兵的鮮血屍骸成就他自己的豐功偉業,一将功成萬骨枯,駱某一家之言侯叔且聽,若我手下的将軍敢說這種話下這種令,打仗前,我先拿他腦袋祭旗!”
所謂的十三抽殺法,即當部隊打了敗仗、士氣低落的時候,将敗兵集合起來,讓大家夥抽簽,十隻簽中有三隻死簽,誰抽到了死簽就殺誰。
斬首、捅刺、攢射,皆爲虐殺手段。
用這種手段來提振士氣,豢養士兵心中暴戾的獸性,繼而趁勢起,反攻敵軍,故逢戰必捷。
《衛公兵書》開篇就是這一句‘古之善爲将者,必能十卒而殺其三,次者十殺其一。三者,威振於敵國;一者,令行於三軍’。
這句話前半段的意思好理解,那就是我十殺三,所以我是能将,你們快來捧我,說我厲害。
後面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我殺一個,能号令三軍,我殺三個,則連敵人都害怕。
那家夥是得害怕,隻見過打仗殺敵軍俘虜的,誰見過沒事殺自己人玩的。
“一将無能累死三軍,亦或者說勝敗乃兵家常事,打了敗仗總結經驗,下次再打回去便是,他倒好,打了敗仗自己不擔責任,先挑出一群才從戰場上退下來的袍澤,将其殘忍的虐殺,勝仗是打了不少,孽也造了不少吧。”
如果說名将靠虐殺無辜士兵這種方式來打勝仗,那水平真的不過如此。
“當然,若是功利些,隻圖勝利,我倒是挺需要李靖的方法。”駱永勝笑笑:“誰讓一将功成萬骨枯這話說的有道理,何況咱們要造反,何必吝啬他人生命。
不過萬事看本質,十三抽殺法的目的是什麽,是爲了讓自己手下的兵悍不畏死,從而做到以一敵十乃至以一敵百。
那何不幹脆就練出一支悍不畏死的強軍呢,這不就省卻了這一殘暴不仁的步驟嗎。”
說的倒是容易。
侯秉忠腹诽,我要是能練出這種兵,何必請教于你。
“人之所以怕死,是因爲人吃五谷雜糧,當然怕死,而李靖将兵,吃的也是五谷雜糧,卻因爲十三抽殺法的存在突然就變得不怕死了。
三千人敢深入草原,喋血突厥王庭,打的數萬突厥軍隻顧亡命奔逃而不敢當,難不成李靖的兵吃了神丹妙藥,當然不是,是因爲他們不僅吃五谷雜糧,還需精神食糧。
而所謂的精神食糧,便是我之前說過的,語言的力量。”
駱永勝的眼神中出現了一絲回憶:“我曾夢過兩人,皆堪爲真神人也,二者皆以語言振奮國民之心,成偉大之舉,一者廢墟涅槃,撼動寰宇。二者開天辟地,重塑國家民族。
一言之下,三軍便如虎生雙翼一般,威不可當勢如破竹,其戰鬥意志之強盛世所罕見,卧身火海而不動、粉身碎骨競争前。
侯叔你說,此二者豈不比韓信、李靖所将之兵更勝十籌百籌?”
“天下竟有如此神人?”侯秉忠不可置信的瞪大雙眼:“此等帥才,莫說比韓、李,便是孫、吳在世,也從未練出過這種兵士啊。”
“有,當然有。”駱永勝笃定道:“人可以憑借想象與口口相傳創造神,當然也可以憑借身體力行來創造神迹。
我不及此二者萬一之才,但我要做的事,必須要先堅定己心,騙天下先騙自己,騙我自己亦有此才幹,如此三軍才會信我,三軍信我則強軍才可練就。
侯叔,我出揚州那日,守城官兵見我,竟然棄戈跪活,此豈可爲軍人?若趙宋經制之軍皆如此,我隻需練出兩萬軍,便足夠定鼎天下了。”
“語言,真有如此偉力?”
“筆杆子可喚醒黃魂,這是世上任何東西都無法做到的偉大,你沒見過,故不信之。”駱永勝定了個約定:“咱們半年爲期,屆時你四營廂軍練成之後,我以一百軍正面對你,你信不信,我必勝而你必敗。”
正面作戰,一百打兩千?
這駱永勝真的是狂到沒邊了。
侯秉忠有心嘲諷,但看着駱永勝那自信滿滿的臉龐,卻突然醒悟一點。
駱永勝的狂,雖看似爲無知之狂,但此間狂,可折人心、可勵三軍。
正合兵法之道未戰先奪其勢。
這個賭約還沒開始,自己這個做主帥的就已經未戰先怯,銳氣全無。
那還用打嗎?
侯秉忠垂首苦笑,繼而長歎一聲。
自己永遠都隻是個将,而有的人,天生便是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