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麽原因高人沒說,但高人說了,隻要有人幫忙吃兩周面條,其他什麽都不碰,我就能正常食物一天,這個人是誰都行。”
因晚上到點他的飲食又隻能吃面條,今天崔登時不時都在吃東西,倒是不餓,他覺得到明天中午都不會太餓。但想到接下來又要吃兩周面條,他臉色還是忍不住發白。
“不過高人和我透露,我這個确實不是病,或許是觸動了什麽禁忌。”
崔偉菘和鄭蘭英都皺着眉頭,觸動了什麽禁忌?他們倒是相信。
“高人真的算不到你觸動了什麽禁忌嗎?”崔偉菘抱着一些期待問。
崔登歎氣:“高人說他法力不夠,算不到,對了,高人算到我我這次觸動禁忌的懲罰是十年,不會一直這樣下去。”
鄭蘭英和崔偉菘相互望了眼,雖說十年很久,隻要不是一輩子,對二人來說還算好消息。十年,堅持十年,那崔登也才二十七,還好,還好。
鄭蘭英看到了希望,崔偉菘何嘗不是看到了希望。
同時他們都有些遺憾,可惜段千雁和他們翻臉了,要是擱在以往,段千雁肯定願意幫忙分擔一點,那樣崔登一個月就能三天自由食物,要容易得多。
“請一個人吃兩周的面條這個辦法可行,”崔偉菘說,“隻是要給多少錢,對方才會同意?”
他一個月工資不算少,一萬五到兩萬之間,繳納五險一金,納稅後還可觀,這還不加年終獎。
他們一家人開銷不算少,尤其是崔登這個吞金獸,花得最多的就是這小子了。不過因所在城市消費适中,一家子日子是比較滋潤的。
可想要請人幫忙吃面條,還是兩周時間,其他什麽東西都不能碰,這點工資就不夠看了。肯定會有人答應,隻是爲保證他們一家人的花銷,至多可請一個人。
“請個人吃兩周面條,至少得五千以上才有人願意,還得找那種基本沒收入的才行。”鄭蘭英說,“連續吃兩周不碰其他的東西,一般人堅持不下來,還得和對方說清楚,要是中途碰了其他食物,這錢就不能給。”
“這倒是好辦,最好是能找個比較迷信的,将登登的情況說明。對方要是碰了其他東西,登登在兩周後肯定無法碰其他食物,這就能證明對方中途沒堅持住。”崔偉菘說,他歎了一口氣,“這事先不着急,可以慢慢留意,不過以我的工資,就隻能請一人幫忙,多的是不成了。”
鄭蘭英點頭,要白白花這麽一大筆錢出去,她心情也不是很好,好在高人說了這事有期限,隻要堅持十年。十年後,她都還沒有退休,崔登也還年輕。她這麽爲崔登着想,在這個家裏也算是立起來了。想到這些,鄭蘭英心情倒是愉快了些。
旁聽的崔登微微松了一口氣,一個月三天能自由食物,也算不錯了。
一家三口各有想法,卻忘記了一件事。崔偉菘今年四十三了,一個很尴尬的年紀,要是不能穩穩在這個位置,并且還有上升的潛力,給公司創造利益,那麽公司就會認爲他沒價值,容易面臨降薪和裁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