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個月一直住在太常寺學習漢人婚制六禮,并開始實施,即将到最後的親迎階段,他在等待最後一刻的到來。
突利可汗雖是突厥人,卻向往中原文化,尤其喜歡漢人的瓷器和玉器,既然難得來中原一趟,當然不能空手回去,便在成親前趕來都會市逛逛,能不能買到什麽jing美之物,将來帶回草原。
街上行人紛紛閃開,吳掌櫃也連忙拉着元慶向旁邊去,他生怕元慶跑掉,突利可汗得到隋朝厚待,心中驕傲,便也目中無人,但金錢豹鮮豔的皮se卻使他眼睛一亮。
胡人喜歡猛獸,這是天xing,他立刻翻身下馬,大步向元慶走來,氣勢威嚴,這下,吳掌櫃也害怕了,松開元慶的手腕悄悄溜走。
元慶打量着這個突厥可汗,他喜歡從練武的角度觀察一個人,這個突厥可汗沒有築基,腳步虛浮,并不沉穩,隻是遊牧民族的體格要略強于農耕民族,而且突厥人屬于中亞人種,碧眼寬臉,普遍的體型壯實,這個突利可汗肩寬背厚,兩臂非常有力,是天生神力,雖然沒有築基,但在馬上也是一員猛将。
“小孩,這豹子是誰的?”
元慶雖然身高已近五尺五(約一米六),是個十二歲少年的模樣,盡管他心理成熟,帶着一點前世二十餘歲的思想,但他畢竟生理年齡才八歲,相貌上還是孩子,所以突利可汗根本不相信這隻豹是元慶所獵。
元慶将豹放在身後,傲然道:“這是豹是我獵!”
突利可汗的目光落在元慶後背的長弓上,他也善使弓,一眼便看出,這是一把上等弓,起碼是八鬥弓,他眼中一陣驚訝,上下又重新打量一眼元慶,忽然一拳向他肩頭打去。
他是要試驗元慶的力量,盡管突利可汗的拳頭又快又淩厲,但他還是遠遠比不過元慶在水底練刀三年的迅疾,元慶手一擡,封住了他拳頭,用力一推,突利可汗竟站立不穩,蹬!蹬!蹬!竟向後連退五六步,他的臉頓時脹得通紅。
旁邊圍觀人都害怕了,沒有一個人敢叫好,突厥人向來兇殘,這位又是胡酋,得罪他,這個少年恐怕要遭殃,衆人紛紛躲走,唯恐惹禍上身,片刻間,大街上走得一個人不剩,四周變得空空蕩蕩,隻有元慶一人一豹站在路中間。
突利可汗的手下大吼一聲,四五個人沖上來,突利可汗卻一擺手,制止住他們,他神情複雜地看了一眼元慶,回頭用突厥語吩咐一句,一名突厥大漢将一把刀扔了過來。
刀是鈍刀,沒有開刃,這是突厥人尊重隋朝,進宮城不準帶刀,但他們又不願失去傳統的一種折中方案,帶鈍刀入宮。
刀扔在元慶的腳下,突利可汗後退五步,緩緩拔出了他的刀,盯着元慶,“來!我們一對一較量一番。”
元慶身高是十二歲少年,他的生理年齡是八歲,但他心理年齡卻是二十五歲,無數的曆史經驗告訴他,要想赢得草原胡人的尊重,隻有一個辦法,擊敗他們。
他腳一挑,刀入手中,又揮了一刀,刀又厚又沉重,重十一二斤,元慶在水中訓練是用五斤刀,但岸上他卻用十二斤刀,這把刀正合适。
突利可汗見他舉重若輕,眼中的最後一絲傲慢也蕩然無存,他眼中變得凝重起來,手腕一抖,舞出一朵刀花,他用的也是鈍刀,但是一把橫刀,重十斤。
突利可汗自幼喜歡中原文化,他曾苦學過漢人刀法,而且得過名師傳授,盡管他很驚訝元慶用重刀,但他尊貴的身份和胡人好鬥的天xing使他争雄之心燃起,他向元慶拱拱手,“開始!”
他‘嗖!’的一刀向元慶劈來,隻見一道亮光劃過,刀尖如閃電般劈到元慶胸前,可元慶卻像魚一般,腰一扭,側身閃過這一刀,随手一刀向他劈去,他用得還是中午劈豹的第一式:‘劈山’,刀勢沉重,力劈華山,但他刻意慢放速度,手下留情,突利可汗還是被這種淩烈的刀勢逼得幾乎窒息。
他心中大駭,仗着他反應靈活,猛地向後一退,躲開刀勢,不等他站穩,元慶的第二刀便攔腰劈來,這是十三式刀法中第五式,叫‘斬江’,也就是在對手移動時斬斷退路。
張須陀的十三式刀法都是各自du li,可以随意組合,便能産生無窮變化,也沒有什麽固定套路,一般是根據實戰經驗來積累,或者臨場發揮。
元慶屬于臨場發揮,他天資聰穎,反應極快,他以發現突利可汗的弱點是下盤不穩,便随手将第五式使出,竟配合得異常流暢。
這一下突利可汗躲無可躲,隻得用橫刀去挑開元慶重刀,不料他卻感覺對方的刀像水一般,竟然滑過他的橫刀,刀快無影,腰一痛,他已經被刀劈中。
突利可汗呆住了,他的刀法橫行草原,從未敗過,可是今天這個少年,隻用兩刀便将他收拾。
他感到一種深深的挫敗,但也對元慶生出一絲佩服,便拱拱手問他:“你師傅是誰?”
他不關心元慶是誰,他更關心是誰教元慶,元慶也不隐瞞,拱手回答他:“張須陀,聽說過嗎?”
突利可汗動容,失聲道:“你師傅竟是張須陀?”
他曾聽父親說過,隋朝軍隊中有兩名勇烈過人的使刀大将,号稱南北雙刀,一人叫魚俱羅,一人叫張須陀,都是天下有名的悍将,原來這個少年竟然就是張須陀的徒弟,難怪能打豹,難怪刀法厲害。
突厥人有一個特點,就是尊重強者,被對手擊敗後,盡管心中并不認輸,但他們會尊敬對方,會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禮相待。
他抱拳施一禮,“少年郎,你赢了!”
元慶将刀還給他,又微微一笑,把一束野雞毛遞給他,“你是隋朝貴客,我剛才無禮,這個送給你。”
突利可汗一點都不笑,他表情嚴肅地雙手接過鮮豔的羽毛,卻把自己鑲着寶石的黃金短刀解下,鄭重遞給元慶,“收下!這是我的心意。”
元慶一怔,他沒想到這個突利可汗竟是如此豪爽,竟将如此貴重之物贈他,他連連搖頭,“不!不!我不能收這麽貴重之物。”
“在你們漢人眼中或許貴重,但在突厥人眼中,隻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爲貴重,我敬你能打豹,是一條好漢,又何必拘禮。”
元慶接過短刀,心中還是有些覺得不妥,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是黃金打造,他聽楊四爺說過,一兩黃金賣給邸店可值百吊錢,三斤重的金刀又要值多少錢,還不說上面的寶石,這絕不是豪爽一笑就能收下的東西。
而且突厥人也沒這麽大方,他們一樣嗜财如命,他總覺得這個突厥可汗贈刀的背後似乎還隐藏着什麽?
元慶想了想,便指了指金錢豹,“我把這頭豹送給你。”
突利可汗仰頭哈哈一笑,他又拍拍元慶的肩膀說:“你送彩羽,我還金刀,這是突厥交友之禮,沒有什麽貴賤之分,你的豹子我不要,将來有緣,我們還會相見。”
他用突厥禮儀向元慶行一禮,翻身上馬,“我們走!”
衆突厥騎士簇擁着他繼續向前而去,元慶望着他們走遠,心中覺得很不踏實,就算是突厥人喜歡交友,那至少也問問自己的名字才能交友,哪有名字不問就贈以金刀。
“難道是。。。。。"
元慶想起剛才突厥可汗聽到張須陀這個名字時,臉se露出震驚之se,難道他是爲師傅張須陀?
元慶想想也覺得好笑,假如張須陀隻是自己随口杜撰出來的師傅呢?他也這麽輕信自己?突厥人的心思讓人琢磨不透。
衣服一緊,他感覺到有人在拉他,一回頭,卻是剛才的吳掌櫃,吳掌櫃死死盯着元慶手中金刀,眼中露出貪婪之se,他是識貨行家,這把黃金刀本身至少重三斤,刀鞘和刀柄上鑲的百顆寶石顆顆名貴,尤其刀柄上的水藍寶石更是罕見,這把金刀至少價值五百金。
“你這把刀賣給我,我給你百兩黃金!”
元慶一把将他推個跟鬥,“滾!”
他把金刀揣進懷中,抗起豹子便走,吳掌櫃也知道他不會賣金刀,那是突厥可汗之物,他雖貪婪,也不敢真買,但元慶的豹子他卻想要。
“少年郎,把豹子賣給我!我給你六百吊錢。”
這個價格不錯,元慶想了想道:“六百五十吊,賣給你!”
雖然六百五十吊已經超過市價,但豹骨也價值不菲,而且還有賀若弼那個冤大頭願出十兩黃金,他也有得賺,吳掌櫃便點頭答應了,“好,我們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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