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堂堂幻雨閣首領,怎麽會接受賄賂?而且還是兩千塊錢?
所以,今天的秘術傳承,依然沒有地中海兄弟的份。
我沒空搭理他們,而是潛心鑽研着《火行秘術》高級篇,這裏面記載的東西非常精髓,讓我對火能力的理解更上一層樓!
此時我伸出手,一隻火焰形成的小鳥出現在掌中,扇動着翅膀,非常逼真。
見此情形,青陽道友驚呼一聲:“我艹!大哥!”
我瞪了他一眼:“叫我的時候别帶口頭禅。”
“大哥,太牛逼了!”賤男也湊了過來:“這招能不能教我?我可以賄賂你。”
賄賂有直接說出來的嗎?我直接把他們轟走,讓他們到一邊涼快去。。。
第三天。
風神秀教的是實戰思路,如何利用地形、環境等因素擴大優勢,讓衆人受益匪淺。
特訓結束後,風神秀遣散了衆人,唯獨将我留下,說道:“你要小心暗盟。”
我問道:“怎麽了?他們不是都吓得躲起來了嗎?”
風神秀站在觀雪峰頂,望着遠處的雲海:“有些事本不該和你講,但你對我有恩,所以破例相告。我們一直懷疑暗盟對空間裂縫有想法,他們藏起來未必是害怕,或許另有圖謀。”
我抱了下拳:“多謝風前輩相告,我有一事相求。”
“說吧。”
“金屍前些天爲了救我而死,我将他安置在一處墓穴中,風前輩似乎擅長陣法,我想請你在周圍布陣,以免盜墓賊闖入。”
風神秀回道:“此事好說,我最近幾天正在掐算鬥篷人的方位,很快就有眉目了,介時,希望你也能出一份力。”
我點點頭:“會的。”
風神秀說道:“等抓住鬥篷人,我就幫你布置陣法。。。”
……………………
我和地中海兄弟返回徐家。
而這個期間,齊馨蘭并未出現,也沒有襲擊任何一個家族。
經過這三天特訓,我實力又有提升,最直觀的表現就是,凝聚火元素的速度更快,之前要0秒才能凝聚出的巨型火球,現在隻需10秒!而且還學會了好幾個新的招式,不過仍有待研究。
雖然還不是鬥篷人的對手,但我重燃希望。
每天給小詩死氣,幫她快速修煉,同時又将身上全部的天材地寶給大野豬,硬是用靈藥把它堆到七級!
看到我鬥志滿滿的樣子,凝柔也很開心。
四天後。
風神秀趕來徐家,說已經算出鬥篷人所在的位置,讓我幫忙抓人。
因爲我實力夠強,才能接到邀請,旁人還沒資格呢,因爲去了也是白給。
我站在巨大的玉簽上,跟風神秀一起前往岚北山脈,倒也體驗了一次飛行的感覺。
我已經來過岚北山脈很多次,所以并不陌生。
風神秀說,根據他的推算,齊馨蘭等人就在山脈之中,可具體方位卻算不出來,目前除了他之外,幻雨閣還有兩位首領也在這裏搜尋。
老規矩,分頭走,岚北山脈這麽大,紮堆找人不現實。
不過,有了上次的前車之鑒,這次他們學聰明了,每人都戴了六級護身符,連我也分到了一個!不錯隻是暫借的,回頭還要還給風神秀,有了護身符,便可抵擋一段時間攻擊,直到救援到來。
我也希望快點找到鬥篷人,快點結束這場噩夢,不要再有人因此而死。
對于風神秀的掐算能力,我還是很信任的,分開後,便快速在山脈尋找起來。
我放出精神力,地上地下一起探查。
跑着跑着,忽然來到了巨猿山洞附近,想當初,我第一次深入岚北山脈,就是陪着凝柔來的,她也正是在這裏對我傾心,故地重遊,順便過去看看吧。
還沒跑到洞口,忽然一陣陰氣出現!
我雙腳在地面一踏,快速向後退去!
一隻陰氣凝成的巨大拳頭從地底出現,緊接着,那龐大的身體全部從地底鑽了出來。
是司畫!
我找到他們了!
剛要捏碎傳訊玉佩時,我動作忽然停住,因爲毒火從山洞走了出來,雙手分别拿着一個稻草人,上面貼着毛發和符咒,我仿佛猜到了什麽,問道:“這兩個稻草人是?”
毒火答道:“替身。風神秀善于掐算,但他無論如何也想不到,我會用替身草人。”
我一邊捏碎玉佩,一邊問道:“齊馨蘭和鬥篷人去哪了?”
毒火搖搖頭:“不清楚,我隻是個奴隸,哪有資格知道太多?”
玉佩已經捏碎,隻要等風神秀就行了,我倒也不急着動手,繼續問道:“蜀山弟子第二次遇害時,你也在場吧?”
“不錯,貧道故意僞裝成是你是兇手。”毒火當場承認。
我問道:“爲什麽陷害我?”
“因爲想給你找點麻煩,免得你總多管閑事。。。那隻金屍怎麽樣了?”
“不勞你費心。”
毒火也不急着動手,就這樣閑聊了五六分鍾,風神秀還是沒出現,我卻有點等得不耐煩了,但還是耐着性子,同時隐隐有些擔憂,他該不會中了鬥篷人的埋伏吧?
應該不會,他的傳訊玉佩都沒捏碎。
而且,毒火既然用了兩個替身,就表明齊馨蘭和鬥篷人不在岚北山脈,否則就沒有替身的必要了,他們該不會又去襲擊七大家族了吧?現在還剩五個家族,徐家也有0%幾率遭殃!
我越想越急,卻不得不等風神秀,隻有乘坐他的玉簽,才能快速返回。
這一等,就是二十分鍾!
風神秀還是沒來,幻雨閣另外兩位首領也沒現身,肯定出事了!
我心急如焚,顧不上再跟毒火廢話,轉身往山脈外圍跑去!
這次本是來圍殺鬥篷人的,沒想到卻被擺了一道!浪費大量時間與精力,卻中了聲東擊西之計!風神秀掐算到的根本不是齊馨蘭和鬥篷人,而是那兩個稻草人!
我一邊跑一邊祈禱,徐家可千萬别出事,這次死的人已經夠多了,我不想再看到任何人因此死去。。。(未完待續)